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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广齐撰文认为,在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中,意识形态是核心的要素,亦即制度规范行为的内核。意识形态之所以能够成为规范廉洁行为的制度内核,在于它契合制度内核的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方面,廉洁的意识形态本身即是一种制度化的文化,它包含了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廉洁的意识形态也是一种制度化的行为取向,是人们必须遵从的行为规范。这两方面因素最终促使了人们自觉的廉洁行为。规范廉洁行为的意识形态、规则和规范、角色等制度的结构性要素必须相互嵌入,形成规范行为的结构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