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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由于种植粮食没有收入,而我们这一带对盖房用的砖需求很大,于是我决定在我承包的耕地上建一个窑厂(我出地,另一方出资,各算一股)。谁知我们筹备了很长时间,当我们的工程正要开工时,村干部却出面制止,说我们占用的是基本农田,我们的行为是违法的。我想不通,我在自家承包的耕地上建窑只是为了增加收入,又不妨碍他人,承包费我一分钱都不少交,凭什么说我违法?请问,在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