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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石漠化是指在热带、亚热带湿润、半湿润气候条件和岩溶极其发育的自然背景下,受人为活动干扰,使地表植被遭受破坏,导致土壤严重流失,基岩大面积裸露或砾石堆积的土地退化现象,也是岩溶地区土地退化的极端形式。石漠化已经成为岩溶地区最大的生态问题。
关键词:石漠化;岩溶地区;生态问题
中图分类号:P642.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8-0188-2
广西岩溶土地分布范围广、发育典型,涉及10个市76个县(市、区),其面积约占我国西南地区岩溶土地面积的17%,占广西土地总面积的35.32%。由于人类的因素,岩溶地区石漠化现象十分普遍,危害严重,制约了岩溶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成为岩溶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是广西灾害之源、贫困之根。
1 概况
1.1 自然条件与资源概况
1.1.1 自然条件
1.1.1.1 地理位置 柳江县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偏东,柳州市南面,地处东经109°58′-110°45′,北纬24°21′-24°26′。东与鹿寨、象州两县相连,南靠兴宾区,西与忻城县、宜州市毗邻,北与柳城县、柳州市区接壤。东西宽83.7km,南北长67.0km,总面积253915.0hm2。县城距柳州市中心11km。
1.1.1.2 地貌 柳江县地处桂中盆地中部,地势由东、西南两面向中部倾斜。地貌类型以岩溶丘陵为主,平原、丘陵、洼地、谷地、孤峰、残丘交错分布,岩溶漏斗及落水洞极其发育,县内西部为岩溶地貌,易涝易旱;中部为平原,东部属丘陵地貌,县境内最高海拔712m。全县山地、丘陵面积约占总面积的一半。
1.1.2 土地资源 柳江县行政区划总面积25.4万hm2,常用耕地面积5.2万hm2,有效灌溉面积1.9万hm2,粮食播种面积4.3万hm2,林业用地面积9.5万hm2,其中有林地面积2.7万hm2。
1.2 社会经济概况
1.2.1 人口状况 2008年末,柳江县总人口54.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7.5万人,农业劳动力28.2万人;全社会从业人员有31.4万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18.6万人,第二产业就业人员4.2万人,第三产业就业人员8.6万人。
1.2.2 经济状况 柳江县200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5.8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9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4.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5.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0000元。全年财政收入2.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615元。
1.2.3 交通状况 柳江县是柳州市市辖县,三面环抱柳州市,是“桂中商埠”广西工业重镇柳州市的南大门,县城距市中心仅10km,地理位置优越,拥有与柳州市同等的能源、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县内322国道、323国道、209国道与穿越县内的宜柳高速公路、桂海高速公路和省道、县道纵横交错,可直达南宁、北海、湛江、梧州、广州、桂林和湖南、贵州、云南等省市;湘桂、黔桂、焦柳三条铁路穿越境内7个乡镇,9个车站,与我国中西南交通枢纽-柳州市结成网络,铁路可直达北京、西安、郑州、襄樊、长沙、上海、无锡、广州、湛江、成都、昆明、贵阳等城市;柳州白莲机场就在县内,离县城不到7公里;柳江河航运已开升到5级航道,全年可通250吨级船只,可直达梧州、广州、香港。
2 石漠化的状况与治理
2.1 石漠化状况
2.1.1 石漠化现状 柳江县属于桂中岩溶盆地区,岩溶地区土地总面积232366.8hm2,其中:石漠化土地面积44558.2hm2,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38636hm2,非石漠化土地面积149172.6hm2。
柳江县岩溶地区主要分布在穿山乡、土博镇等13个乡镇,各乡镇岩溶地区土地面积详见下表2-1。
柳江县岩溶区土地根据不同的利用类型按一级地类分为:林地、耕地、建设用地、水域、未利用地六种类型。其中:
(1)林地面积100739.1hm2,占岩溶地区土地总面积的43.35%;
(2)耕地面积101553.2hm2,占岩溶地区土地总面积的43.70%;
(3)建设用地面积1820.0hm2,占岩溶地区土地总面积的11.22%;
(4)水域面积2171.0hm2,占岩溶地区土地总面积的0.78%;
(5)未利用地面积26065.1hm2,占岩溶地区土地总面积的0.94%。
2.1.2 石漠化成因 石漠化是在自然岩溶过程基础上人为因素叠加所造成的,而人类不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是石漠化形成的主要原因。根据2005年柳江县石漠化监测结果,因人为因素导致石漠化土地的面积15493.7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34.8%;因自然因素导致石漠化土地的面积29064.5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65.2%。
2.1.2.1 人为因素 柳江县岩溶地区居住有瑶、壮等少数民族,由于地处岩溶石山地区交通不便,加之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习性,以及文化背景的不同,使得当地的生产经营方式较为落后,有刀耕火种、烧山放牧的习惯;另一方面,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多,耕地资源、生活能源与人口增长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岩溶地区的群众为了生存,毁林开垦、过度樵采、乱采石矿等人为破坏活动严重,致使有限而宝贵的石山森林植被遭受破坏,许多地方千百年积累形成的石山薄土,因失去森林植被的庇护不几年就被雨水冲刷流失殆尽,最后剩下光石一片,形成石漠化。据柳江县石漠化监测数据统计:因毁林开垦导致石漠化面积1315.4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2.95%;因过牧导致石漠化面积452.1hm2,占1.01%;因樵采导致石漠化面积13593.2hm2,占30.51%;因火烧导致石漠化面积60.1hm2,占0.14%;因工矿建设和导致石漠化面积72.9hm2,占0.16%。
2.1.2.2 自然因素 柳江县地处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1482.9mm,特别是连续暴雨、大暴雨或大雨以上的持续降雨,给失去森林植被的岩溶土地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一些区域甚至发生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导致石漠化。据柳江县石漠化监测数据显示:地质灾害导致石漠化面积10967.3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24.61%;因其他自然因素导致石漠化面积18097.2hm2,占40.62%。
2.1.2.3 内在因素 岩溶地区的岩石风化以溶蚀为主,在地域水热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其成土速值每年也只有10.4-26t/km2,一般需要600-1500a才能溶蚀30cm厚的岩石,积累1cm的成土母质。而缺乏植被覆盖的石山土壤流失量却大大超过成土速值,是其成土速值的6.5-17倍,石山土壤呈现不可逆的负增长态势,导致石漠化。
2.1.3 石漠化危害
2.1.3.1 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生态环境的恶化,使得一些石漠化地区生存条件丧失 柳江县石漠化地区由于多年来的人为开荒耕种、薪柴砍伐等造成石漠化地区的植被生态系统的破坏,形成缺少植被覆盖的岩溶土地,极易遭到雨水及地表水的侵蚀、冲刷,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另外,县内一些交通条件差、自然环境恶劣的岩溶山区,因石山缺乏土壤只能在石缝中点种玉米等旱地作物,广种薄收,难以维系群众的基本口粮,威胁到当地老百姓的生存。
2.1.3.2 自然灾害频繁,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水土流失造成土地石漠化,石漠化又引起更严重的水土流失,这种恶性循环成为岩溶地区自然灾害的主要诱导因素之一。各类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对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2.1.3.3 加剧贫困,阻碍了区域经济发展 由于岩溶地区人口不断增加,人均耕地不足,毁林开荒,过度樵采、滥用资源,导致严重的生态危机;粮食不能自给,经济收入少,人地矛盾、人水矛盾不断加剧,许多岩溶石山地区陷入了“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恶性循环,使岩溶地区成为柳江县农村贫困面最广、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地区。石漠化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并严重制约了柳江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
2.1.3.4 威胁珠江流域的生态安全 柳江县境内的主要河流属于珠江流域,据柳江县石漠化监测显示柳江县境内珠江流域石漠化面积44558.2hm2,潜在石漠化面积38636hm2;石漠化土地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大量的泥沙淤积河床,降低泄洪能力,制约沿河下游水电工程综合效能的发挥,也威胁到沿河广大老百姓的生产、生活;石漠化地区不断恶化的生态自然环境任其发展,将最终影响到珠江三角洲地区和港澳特区的生态安全。
2.2 石漠化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2.1 维护人类生存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石漠化已成为岩溶地区的首要生态问题。土地石漠化不断扩展,造成大面积的可利用土地资源退化,耕地综合生产能力降低,严重危及人类的生存空间。由于人口压力过大,粮食问题突出,人民群众为了生存,不得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毁林开荒,过度樵采、滥用资源,结果导致恶性循环,引发严重的生态危机。石山地区土壤缺乏,大部分石漠化土地只能在石缝中点种玉米等旱作物,普遍是广种薄收,维持不了群众基本口粮。可以说土地石漠化已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条件,局部地区已丧失了人类生存条件,当地人民沦为“生态难民”。这已成为一个非常紧迫又极为严峻的社会问题,严重阻碍当地经济的发展。因此,防治土地石漠化,恢复林草植被,尽快遏制石漠化扩展趋势,是改善生态状况,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2.2 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中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治理,促进生态修复”,再一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喀斯特山区石漠化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为将来的治理工作指明了道路和方向。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石漠化防治工作,在岩溶地区相继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天然草地植被恢复与建设、南方草山草坡开发示范、退牧还草、基本农田建设、耕地整理、水土保持、人畜饮水、农村小水电、农村能源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一系列国家重点工程,使岩溶地区的生态状况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治理石漠化的任务仍然艰巨。因此,石漠化防治不仅是一个生态问题,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经济问题和十分敏感的政治问题,关系到民族长远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2.2.3 巩固先期治理成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步伐的需要 当前,岩溶地区的生态建设正处于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其所具有的脆弱性、不确定性、不平衡性、反复性和艰巨性不言而喻。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恢复和重建石山生态系统,已成为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治理中面临的重大课题。柳江县虽然前期进行了一定规模的石漠化防治,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石漠化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不断增长的人口,人均耕地的不足,人民群众为了生活,不得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因此进一步明确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按照”和谐”的指导思想,竭尽全力,寻求生态建设中发展和保护的“和谐”,才能推动“相持阶段”向“治理大于破坏阶段”发展。
参考文献
[1] 《广西岩溶地区石漠化监测操作细则》.
[2] 《柳江县1999年二类调查成果报告》.
关键词:石漠化;岩溶地区;生态问题
中图分类号:P642.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8-0188-2
广西岩溶土地分布范围广、发育典型,涉及10个市76个县(市、区),其面积约占我国西南地区岩溶土地面积的17%,占广西土地总面积的35.32%。由于人类的因素,岩溶地区石漠化现象十分普遍,危害严重,制约了岩溶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成为岩溶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是广西灾害之源、贫困之根。
1 概况
1.1 自然条件与资源概况
1.1.1 自然条件
1.1.1.1 地理位置 柳江县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偏东,柳州市南面,地处东经109°58′-110°45′,北纬24°21′-24°26′。东与鹿寨、象州两县相连,南靠兴宾区,西与忻城县、宜州市毗邻,北与柳城县、柳州市区接壤。东西宽83.7km,南北长67.0km,总面积253915.0hm2。县城距柳州市中心11km。
1.1.1.2 地貌 柳江县地处桂中盆地中部,地势由东、西南两面向中部倾斜。地貌类型以岩溶丘陵为主,平原、丘陵、洼地、谷地、孤峰、残丘交错分布,岩溶漏斗及落水洞极其发育,县内西部为岩溶地貌,易涝易旱;中部为平原,东部属丘陵地貌,县境内最高海拔712m。全县山地、丘陵面积约占总面积的一半。
1.1.2 土地资源 柳江县行政区划总面积25.4万hm2,常用耕地面积5.2万hm2,有效灌溉面积1.9万hm2,粮食播种面积4.3万hm2,林业用地面积9.5万hm2,其中有林地面积2.7万hm2。
1.2 社会经济概况
1.2.1 人口状况 2008年末,柳江县总人口54.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7.5万人,农业劳动力28.2万人;全社会从业人员有31.4万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18.6万人,第二产业就业人员4.2万人,第三产业就业人员8.6万人。
1.2.2 经济状况 柳江县200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5.8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9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4.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5.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0000元。全年财政收入2.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615元。
1.2.3 交通状况 柳江县是柳州市市辖县,三面环抱柳州市,是“桂中商埠”广西工业重镇柳州市的南大门,县城距市中心仅10km,地理位置优越,拥有与柳州市同等的能源、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县内322国道、323国道、209国道与穿越县内的宜柳高速公路、桂海高速公路和省道、县道纵横交错,可直达南宁、北海、湛江、梧州、广州、桂林和湖南、贵州、云南等省市;湘桂、黔桂、焦柳三条铁路穿越境内7个乡镇,9个车站,与我国中西南交通枢纽-柳州市结成网络,铁路可直达北京、西安、郑州、襄樊、长沙、上海、无锡、广州、湛江、成都、昆明、贵阳等城市;柳州白莲机场就在县内,离县城不到7公里;柳江河航运已开升到5级航道,全年可通250吨级船只,可直达梧州、广州、香港。
2 石漠化的状况与治理
2.1 石漠化状况
2.1.1 石漠化现状 柳江县属于桂中岩溶盆地区,岩溶地区土地总面积232366.8hm2,其中:石漠化土地面积44558.2hm2,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38636hm2,非石漠化土地面积149172.6hm2。
柳江县岩溶地区主要分布在穿山乡、土博镇等13个乡镇,各乡镇岩溶地区土地面积详见下表2-1。
柳江县岩溶区土地根据不同的利用类型按一级地类分为:林地、耕地、建设用地、水域、未利用地六种类型。其中:
(1)林地面积100739.1hm2,占岩溶地区土地总面积的43.35%;
(2)耕地面积101553.2hm2,占岩溶地区土地总面积的43.70%;
(3)建设用地面积1820.0hm2,占岩溶地区土地总面积的11.22%;
(4)水域面积2171.0hm2,占岩溶地区土地总面积的0.78%;
(5)未利用地面积26065.1hm2,占岩溶地区土地总面积的0.94%。
2.1.2 石漠化成因 石漠化是在自然岩溶过程基础上人为因素叠加所造成的,而人类不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是石漠化形成的主要原因。根据2005年柳江县石漠化监测结果,因人为因素导致石漠化土地的面积15493.7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34.8%;因自然因素导致石漠化土地的面积29064.5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65.2%。
2.1.2.1 人为因素 柳江县岩溶地区居住有瑶、壮等少数民族,由于地处岩溶石山地区交通不便,加之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习性,以及文化背景的不同,使得当地的生产经营方式较为落后,有刀耕火种、烧山放牧的习惯;另一方面,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多,耕地资源、生活能源与人口增长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岩溶地区的群众为了生存,毁林开垦、过度樵采、乱采石矿等人为破坏活动严重,致使有限而宝贵的石山森林植被遭受破坏,许多地方千百年积累形成的石山薄土,因失去森林植被的庇护不几年就被雨水冲刷流失殆尽,最后剩下光石一片,形成石漠化。据柳江县石漠化监测数据统计:因毁林开垦导致石漠化面积1315.4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2.95%;因过牧导致石漠化面积452.1hm2,占1.01%;因樵采导致石漠化面积13593.2hm2,占30.51%;因火烧导致石漠化面积60.1hm2,占0.14%;因工矿建设和导致石漠化面积72.9hm2,占0.16%。
2.1.2.2 自然因素 柳江县地处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1482.9mm,特别是连续暴雨、大暴雨或大雨以上的持续降雨,给失去森林植被的岩溶土地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一些区域甚至发生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导致石漠化。据柳江县石漠化监测数据显示:地质灾害导致石漠化面积10967.3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24.61%;因其他自然因素导致石漠化面积18097.2hm2,占40.62%。
2.1.2.3 内在因素 岩溶地区的岩石风化以溶蚀为主,在地域水热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其成土速值每年也只有10.4-26t/km2,一般需要600-1500a才能溶蚀30cm厚的岩石,积累1cm的成土母质。而缺乏植被覆盖的石山土壤流失量却大大超过成土速值,是其成土速值的6.5-17倍,石山土壤呈现不可逆的负增长态势,导致石漠化。
2.1.3 石漠化危害
2.1.3.1 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生态环境的恶化,使得一些石漠化地区生存条件丧失 柳江县石漠化地区由于多年来的人为开荒耕种、薪柴砍伐等造成石漠化地区的植被生态系统的破坏,形成缺少植被覆盖的岩溶土地,极易遭到雨水及地表水的侵蚀、冲刷,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另外,县内一些交通条件差、自然环境恶劣的岩溶山区,因石山缺乏土壤只能在石缝中点种玉米等旱地作物,广种薄收,难以维系群众的基本口粮,威胁到当地老百姓的生存。
2.1.3.2 自然灾害频繁,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水土流失造成土地石漠化,石漠化又引起更严重的水土流失,这种恶性循环成为岩溶地区自然灾害的主要诱导因素之一。各类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对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2.1.3.3 加剧贫困,阻碍了区域经济发展 由于岩溶地区人口不断增加,人均耕地不足,毁林开荒,过度樵采、滥用资源,导致严重的生态危机;粮食不能自给,经济收入少,人地矛盾、人水矛盾不断加剧,许多岩溶石山地区陷入了“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恶性循环,使岩溶地区成为柳江县农村贫困面最广、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地区。石漠化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并严重制约了柳江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
2.1.3.4 威胁珠江流域的生态安全 柳江县境内的主要河流属于珠江流域,据柳江县石漠化监测显示柳江县境内珠江流域石漠化面积44558.2hm2,潜在石漠化面积38636hm2;石漠化土地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大量的泥沙淤积河床,降低泄洪能力,制约沿河下游水电工程综合效能的发挥,也威胁到沿河广大老百姓的生产、生活;石漠化地区不断恶化的生态自然环境任其发展,将最终影响到珠江三角洲地区和港澳特区的生态安全。
2.2 石漠化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2.1 维护人类生存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石漠化已成为岩溶地区的首要生态问题。土地石漠化不断扩展,造成大面积的可利用土地资源退化,耕地综合生产能力降低,严重危及人类的生存空间。由于人口压力过大,粮食问题突出,人民群众为了生存,不得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毁林开荒,过度樵采、滥用资源,结果导致恶性循环,引发严重的生态危机。石山地区土壤缺乏,大部分石漠化土地只能在石缝中点种玉米等旱作物,普遍是广种薄收,维持不了群众基本口粮。可以说土地石漠化已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条件,局部地区已丧失了人类生存条件,当地人民沦为“生态难民”。这已成为一个非常紧迫又极为严峻的社会问题,严重阻碍当地经济的发展。因此,防治土地石漠化,恢复林草植被,尽快遏制石漠化扩展趋势,是改善生态状况,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2.2 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中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治理,促进生态修复”,再一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喀斯特山区石漠化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为将来的治理工作指明了道路和方向。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石漠化防治工作,在岩溶地区相继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天然草地植被恢复与建设、南方草山草坡开发示范、退牧还草、基本农田建设、耕地整理、水土保持、人畜饮水、农村小水电、农村能源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一系列国家重点工程,使岩溶地区的生态状况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治理石漠化的任务仍然艰巨。因此,石漠化防治不仅是一个生态问题,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经济问题和十分敏感的政治问题,关系到民族长远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2.2.3 巩固先期治理成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步伐的需要 当前,岩溶地区的生态建设正处于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其所具有的脆弱性、不确定性、不平衡性、反复性和艰巨性不言而喻。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恢复和重建石山生态系统,已成为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治理中面临的重大课题。柳江县虽然前期进行了一定规模的石漠化防治,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石漠化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不断增长的人口,人均耕地的不足,人民群众为了生活,不得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因此进一步明确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按照”和谐”的指导思想,竭尽全力,寻求生态建设中发展和保护的“和谐”,才能推动“相持阶段”向“治理大于破坏阶段”发展。
参考文献
[1] 《广西岩溶地区石漠化监测操作细则》.
[2] 《柳江县1999年二类调查成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