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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作高水平的民事判决书,已经成为民商审判方式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结合对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的评析,就如何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以及当前制作民事判决书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供各位同仁参阅、指正。 一、 关于部首和案由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 1997)湘法经一初字第 14号 原告(反诉被告)长沙铜铝材厂(以下简称铜铝材厂)。 法定代表人邓楚平,该厂厂长。 委托代理人文可立,该厂职员。 委托代理人贺汉芳,该厂法律顾问。 被告(反诉原告)长沙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