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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男,56岁,在上海某航道局从事水手工作,工龄33年.2003年7月26日,气温39℃,该患者工作时仅戴安全帽,无其他防暑降温措施,在货船甲板上连续工作13 h(7:00AM至8:00PM),回家后即感疲惫无力,于次日凌晨2时许到职工医院就诊,经检查,诊断为中暑先兆,给予对症治疗,留院观察3 h后,症状好转同家,27日休息,28日又照常上班,因无不适,故对自己病情没有重视,在同样气温条件下,进行同样劳动强度的工作,工作6 h后晕倒在甲板上,大小便失禁,左上肢不自主抽搐,被送往就近三级医院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