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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回顾性的研究,探讨DRGs在我国的可行性以及现行的几种付费制度对DRGs住院费用的影响。方法北京地区12家三级甲等医院2002—2005年病案首页数据库。按出院主要诊断ICD-10(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编码选取内分泌系统疾病20869例中分组成功的前10组病例共16580例数据。运用方差分析及LSD检验、卡方检验,分析不同病例组医疗费用的差异以及病例组内按公疗、医保、自费3种付费方式付费产生的医疗费用的差异。结果病例组间差异显著(P<0.05),组内3种付费方式间差异也显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