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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针对百度文库的回合大战,又将网络著作权侵权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问题推向风口浪尖。作为本身并未直接实施侵权行为——如上传侵权作品,而只是为网络用户上传和分享作品提供存储、传播平台的“信息存储空间”提供者,百度在运营文库时的责任界定以及限制已经有了基本的法律依据,所谓的“避风港”原则也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法律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