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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办函[2019]2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将'四川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和'四川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合并调整为'四川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