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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机构与人事变动,辽宁省城乡规划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与组成人员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成员单位中的省经委、省信息产业厅、省卫生厅、省计生委进行了机构调整,原组成人员随着人事变动大多进行了调整。鉴于上述情况,为适应新的工作需要,辽宁省将省城乡规划指导委员会更名为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简称为省规委会)。并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对省规委会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