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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前期LTE混合缉网试验等情况,根据相关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经过对申请企业财务能力、技术能力和运营能力等方面的综合审查,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发放“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LTE FDD)”经营许可,支持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统筹推进4G融合发展,促进信息消费。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就此进行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