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实践表明,我国保护环境的传统模式即行政执法方式是失灵的。当前,探索司法介入环境保护的新模式是必要的,而环境司法的首要问题就是环境公益诉权的问题。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赋予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权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同时,还要探索检察机关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过程中的诉讼地位、处分权的规制、证明责任的分配、诉讼时效等程序机制,以达到既保障且诉权、又加以合理规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