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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明确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指导意见》则进一步明确了两类国企的定位:商业类国企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公益类国企则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调控。对两类企业的发展方向,《指导意见》有不同要求。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优化资源配置,加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