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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产[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0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发[2020]1号)部署,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今年决定开展第九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