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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将以农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儿童用品以及服装鞋帽等商品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在生产环节产品质量监管上,四川将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集中整治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净化生产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