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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办字[2019]25号2019年3月5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8〕47号)精神,做好我省地方病防治工作,经省政府研究确定,成立河北省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