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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校企合作办学是一个快速培养高质量实用型人才的有效途径,也是产学研结合促进校企双方共同发展的有效方式。高职院校办学模式如何实现校企深度融合,校企双赢,该文就河北省高职院校办学模式进行了抽样调查,分析河北省高职院校企业接收学生实习数、校企合作企业数、校企共同开发课程比例数、等方面的现状,了解当前我省高职院校的办学模式特点,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并试图找到合理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河北省 高职院校 办学模式
一、调查目的、对象与内容
本课题组于2011年4月至2011年7月对河北省十二所高职院校办学模式进行了调查。这些学校分布在河北省各个地区,有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省级示范院校,也有刚刚起步的高职院校。调查目的主要是了解河北省高职院校企业接收学生实习数、校企合作企业数、校外实训基地数、工学结合专业数、校企共同开发课程数、共同开发教材数等方面的现状,以便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也为课题的开展提供依据。调查过程规范,调查结果可信度较高,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调查方法
此次调研以2010年河北省教育厅采集的河北省高职院校数据平台为主要依据,结合实地考察访问等方法,对采集到的数据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统计,分析我省高职院校办学模式的特点、存在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三、调查统计结果分析
我们把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并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发现河北省高职院校的办学模式具有以下一些特点及存在问题。
从表一可以看出:
(一)所有的高职院校都高度重视学生到企业的实习工作,都有学生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从调查的数据中可以看出,这些学校都派遣学生到合作的企业进行实习锻炼,以在真实的工作情境中实践所学知识,锻炼职业能力。实习的学生数多则两千多人,少则数百人。但是,在学生到企业实习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个高职院校实习学生工作开展的非常不均衡,有的院校领导老师非常重视,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来推动,方法得当,工作得力,实习人数多,效果好;而有的院校,存在办学理念上还未完全转换过来,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迟缓,力度小,效果差,有些学校实习学生只是占很小比例。第二,学生实习的绝对数量仍然太少,需要继续大力开展工作,使学生有充分的实习时间,使每位学生都能得到锻炼。
(二)高职院校都开展了校企合作,但合作企业的数量仍然不大,合作企业的质量仍待提高。
从表二可以看出:
(三)工学结合专业占全部专业比例较低,亟待提高。在我们所调查的学校中,工学结合专业占全部专业比例最大的是96%,最低仅为21.05%,高职院校的工学结合专业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表三可以看出:
(四)大多数高职院校都有校企共同开发课程,但所占比例小,有极少数院校没有校企共同开发课程。传统的单纯由学校主导建立在学科基础上的课程已远远不能满足当今高职人才培养的需要。因此,必须要加强校企合作,积极进行校企合作课程的开发。在所调查的院校中,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所占比例最高的为26.55%,最低的为0.
从表四可以看出:
(五)共同开发教材较少。目前,职业教育的发展与企业的联系越来越密切,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模式已在各地得到广泛推广,因此,必须对传统教材进行改革以适应校企合作的教育模式。在所调查的高职院校中,共同开发教材数最多的为50本,最少的为0.这说明我省的高职院校已经开始着手校企合作教材的开发,有的院校已卓有成效,但有的院校起步较晚,应该在教材的开发方面付出更多的努力。
四、目前我省高职教育办学模式实施过程中的不足
虽说校企合作于学校、于企业是一种双赢的策略,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目前校企合作的现状却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作主体认识不到位
有的学校尚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缺乏开展校企合作应有的热情和动力;不少企业没有从人才战略的高度去认识校企合作的重要性,总是狭隘地认为企业的主要任务是搞好生产与经营,培养人才是学校的事,企业不必为此过多地分散精力。
(二)政府宏观调控与监督力度不够
政府还没有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保证。同时也没有建立专门的信息系统和校企合作相关基金。因此可以说在开展高等职业教育过程中还缺乏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一系列有效的配套措施和政策。在相关的法规执行监督方面职业教育还处于空白状态。
(三)双方合作深度不够
首先效果上普遍属于浅层次的校企合作模式,深度合作不够。在目前已形成的校企合作中,大多是学校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伙伴,而主动来寻求与学校合作办学的企业少而又少,多数企业给予学校的资助,亦都停留在教学设备捐助、实习基地提供的合作。这种合作,离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目标———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实现办学的整体效益,相去甚远。其次对校企合作缺乏整体推进,没有从系统的观点,通盘考虑,统筹运作,使企业运行与办学诸要素之间有机结合、相互作用,构成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
五、高职教育办学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提升认识,呼吁校企各方重视
校企双方要更新观念。企业要以长远的观点,将校企合作作为营造“学习型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待;学校则要充分认识到,企业的深层次参与教学过程是保证职业教育特色和质量的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要把合作伙伴的兴衰看作自己的事情予以关心和重视。
(二)政府主导促成校企合作,充分发挥宏观调控能力
学校与企业是在社会职责、目标定位、利益追求以及运行方式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要想使两者自觉地走到一起,是具有一定难度的。如果没有政府的强力推动和协调,完全听凭市场作用,任其自然地发展,恐怕难有理想的结局。因此政府应当积极从中牵线搭桥,整合教育资源,出台鼓励校企结合措施,促成校企联姻,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环。
(三)深化校企合作的内涵建设
校企合作要想达到理想的效果,真正实现双赢,校企双方就应该在诚信、互惠的基础上深化校企合作之内涵。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企业要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如教学计划制定、课程设置、教学内容选择、教学管理、教材建设等。在教学计划方面,根据校企合作的要求,调整理论课与实践课的比重,在确保理论够用的前提下,增加实践课时,以适应学生去合作企业顶岗的要求;在课程教学内容方面,实务性的东西多讲,理论性的东西精讲;在教学管理方面,企业参与课程标准的制订和质量监控,课程评价标准将教育标准、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统一起来;在教材的选用和编写上,选用适应当今、当地经济发展要求,科学实用的特色教材和实践指导书。
其次,共同负责师资培训。“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可靠保证。然而,学校教师往往存在理论功底扎实而实践能力不足的问题,这就需要更多的实践锻炼,通过与企业的零距离接触,及时学习和掌握最新的生产工艺与技能;对企业来说,既得到了学校的智力支持,又减少了用人成本,也是一种实惠。
第三,共同建设实训基地。校企合作建立校外实训基地是培养学生较强实践能力的必不可少的场所。校外实训基地一般是挂靠在企业内,或是与企业共建,这样不仅可以弥补校内实训设备和场所的不足,还可以安排专家,高级工程师给学生加以实习指导,督促计划的实施。同时也可以为企业培训出“第一线”的高质量人才。最终走向“校中厂”、“厂中校”,实现校企深度融合,校企双赢。
参考文献:
1. 张慧波 张臻 《高职院校“三三”办学模式的实践研究》《职业教育研究》 2011(8)
2. 孔凡成 《国外校企合作中职业教育改革模式及启 示》 《职教论坛》2006(22)
3. 黄亚妮 《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初探 》 《教育发展研究》2006,(11)4. 刘克勤 《转型期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办学实践探索与思考》 《教育与职业》2007(6)
河北省高等学校社科研究2011年度基金项目
课题立项编号 SZ2011402
关键词:河北省 高职院校 办学模式
一、调查目的、对象与内容
本课题组于2011年4月至2011年7月对河北省十二所高职院校办学模式进行了调查。这些学校分布在河北省各个地区,有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省级示范院校,也有刚刚起步的高职院校。调查目的主要是了解河北省高职院校企业接收学生实习数、校企合作企业数、校外实训基地数、工学结合专业数、校企共同开发课程数、共同开发教材数等方面的现状,以便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也为课题的开展提供依据。调查过程规范,调查结果可信度较高,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调查方法
此次调研以2010年河北省教育厅采集的河北省高职院校数据平台为主要依据,结合实地考察访问等方法,对采集到的数据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统计,分析我省高职院校办学模式的特点、存在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三、调查统计结果分析
我们把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并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发现河北省高职院校的办学模式具有以下一些特点及存在问题。
从表一可以看出:
(一)所有的高职院校都高度重视学生到企业的实习工作,都有学生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从调查的数据中可以看出,这些学校都派遣学生到合作的企业进行实习锻炼,以在真实的工作情境中实践所学知识,锻炼职业能力。实习的学生数多则两千多人,少则数百人。但是,在学生到企业实习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个高职院校实习学生工作开展的非常不均衡,有的院校领导老师非常重视,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来推动,方法得当,工作得力,实习人数多,效果好;而有的院校,存在办学理念上还未完全转换过来,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迟缓,力度小,效果差,有些学校实习学生只是占很小比例。第二,学生实习的绝对数量仍然太少,需要继续大力开展工作,使学生有充分的实习时间,使每位学生都能得到锻炼。
(二)高职院校都开展了校企合作,但合作企业的数量仍然不大,合作企业的质量仍待提高。
从表二可以看出:
(三)工学结合专业占全部专业比例较低,亟待提高。在我们所调查的学校中,工学结合专业占全部专业比例最大的是96%,最低仅为21.05%,高职院校的工学结合专业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表三可以看出:
(四)大多数高职院校都有校企共同开发课程,但所占比例小,有极少数院校没有校企共同开发课程。传统的单纯由学校主导建立在学科基础上的课程已远远不能满足当今高职人才培养的需要。因此,必须要加强校企合作,积极进行校企合作课程的开发。在所调查的院校中,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所占比例最高的为26.55%,最低的为0.
从表四可以看出:
(五)共同开发教材较少。目前,职业教育的发展与企业的联系越来越密切,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模式已在各地得到广泛推广,因此,必须对传统教材进行改革以适应校企合作的教育模式。在所调查的高职院校中,共同开发教材数最多的为50本,最少的为0.这说明我省的高职院校已经开始着手校企合作教材的开发,有的院校已卓有成效,但有的院校起步较晚,应该在教材的开发方面付出更多的努力。
四、目前我省高职教育办学模式实施过程中的不足
虽说校企合作于学校、于企业是一种双赢的策略,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目前校企合作的现状却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作主体认识不到位
有的学校尚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缺乏开展校企合作应有的热情和动力;不少企业没有从人才战略的高度去认识校企合作的重要性,总是狭隘地认为企业的主要任务是搞好生产与经营,培养人才是学校的事,企业不必为此过多地分散精力。
(二)政府宏观调控与监督力度不够
政府还没有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保证。同时也没有建立专门的信息系统和校企合作相关基金。因此可以说在开展高等职业教育过程中还缺乏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一系列有效的配套措施和政策。在相关的法规执行监督方面职业教育还处于空白状态。
(三)双方合作深度不够
首先效果上普遍属于浅层次的校企合作模式,深度合作不够。在目前已形成的校企合作中,大多是学校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伙伴,而主动来寻求与学校合作办学的企业少而又少,多数企业给予学校的资助,亦都停留在教学设备捐助、实习基地提供的合作。这种合作,离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目标———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实现办学的整体效益,相去甚远。其次对校企合作缺乏整体推进,没有从系统的观点,通盘考虑,统筹运作,使企业运行与办学诸要素之间有机结合、相互作用,构成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
五、高职教育办学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提升认识,呼吁校企各方重视
校企双方要更新观念。企业要以长远的观点,将校企合作作为营造“学习型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待;学校则要充分认识到,企业的深层次参与教学过程是保证职业教育特色和质量的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要把合作伙伴的兴衰看作自己的事情予以关心和重视。
(二)政府主导促成校企合作,充分发挥宏观调控能力
学校与企业是在社会职责、目标定位、利益追求以及运行方式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要想使两者自觉地走到一起,是具有一定难度的。如果没有政府的强力推动和协调,完全听凭市场作用,任其自然地发展,恐怕难有理想的结局。因此政府应当积极从中牵线搭桥,整合教育资源,出台鼓励校企结合措施,促成校企联姻,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环。
(三)深化校企合作的内涵建设
校企合作要想达到理想的效果,真正实现双赢,校企双方就应该在诚信、互惠的基础上深化校企合作之内涵。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企业要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如教学计划制定、课程设置、教学内容选择、教学管理、教材建设等。在教学计划方面,根据校企合作的要求,调整理论课与实践课的比重,在确保理论够用的前提下,增加实践课时,以适应学生去合作企业顶岗的要求;在课程教学内容方面,实务性的东西多讲,理论性的东西精讲;在教学管理方面,企业参与课程标准的制订和质量监控,课程评价标准将教育标准、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统一起来;在教材的选用和编写上,选用适应当今、当地经济发展要求,科学实用的特色教材和实践指导书。
其次,共同负责师资培训。“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可靠保证。然而,学校教师往往存在理论功底扎实而实践能力不足的问题,这就需要更多的实践锻炼,通过与企业的零距离接触,及时学习和掌握最新的生产工艺与技能;对企业来说,既得到了学校的智力支持,又减少了用人成本,也是一种实惠。
第三,共同建设实训基地。校企合作建立校外实训基地是培养学生较强实践能力的必不可少的场所。校外实训基地一般是挂靠在企业内,或是与企业共建,这样不仅可以弥补校内实训设备和场所的不足,还可以安排专家,高级工程师给学生加以实习指导,督促计划的实施。同时也可以为企业培训出“第一线”的高质量人才。最终走向“校中厂”、“厂中校”,实现校企深度融合,校企双赢。
参考文献:
1. 张慧波 张臻 《高职院校“三三”办学模式的实践研究》《职业教育研究》 2011(8)
2. 孔凡成 《国外校企合作中职业教育改革模式及启 示》 《职教论坛》2006(22)
3. 黄亚妮 《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初探 》 《教育发展研究》2006,(11)4. 刘克勤 《转型期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办学实践探索与思考》 《教育与职业》2007(6)
河北省高等学校社科研究2011年度基金项目
课题立项编号 SZ201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