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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若发现企业生产、销售问题产品,不仅可向企业索赔因使用问题产品造成的伤害费,还可向企业索赔精神赔偿费、因伤不能工作和生活的费用,以及惩罚性赔偿等,让企业赔得倾家荡产,从而不敢违规生产。”2013年2月27日,广东省质监局局长任小铁表示,今年拟以高风险大型食品企业为试点,探索建立强制性保险制度,建立以赔付为核心的社会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