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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们是一家生产型企业,每年春节,除国家法定假日外,一般会多放假10天,这种“传统”已持续数年,公司将这些休息日视为员工的“存工”,并与企业生产旺季的加班互相抵消掉.不久前,有一名员工提出离职,但其却有20天的“存工”,请问企业可以扣除这20天的“存工”工资吗?rnA 企业扣除员工“存工”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