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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小型餐饮行业不断发展壮大,它在大大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却隐藏着大量的火灾隐患,笔者以一起典型小型餐饮场所亡人火灾案例引题,具体剖析阐述此类场所存在的常见火灾隐患,并结合本人工作岗位,从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单位负责、宣传教育四个方面入手,浅谈一下规范小型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小型餐饮场所 常见火患 方法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6(b)-0229-01
随着社会经济迅猛发展,餐饮服务行业不断壮大,各地小街小巷随处可见如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快餐店、小饭馆等小型餐饮场所,因为其投资少、占地少、方便快捷、见效快。这些餐饮场所极大满足了社会需求,但却隐藏着大量的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导致人员伤亡。2007年9月27日凌晨1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汽车总站的“杰记”小餐馆发生火灾,造成了4人死亡、2人受伤的惨剧(以下简称“虎门餐馆火灾”)。事故教训引人深思,笔者立足本职岗位,就如何加强小型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谈谈自己的一些想法和思考。
1 小型餐饮场所存在的常见火患及原因分析
1.1 建筑不规范,遗留“先天”火患
有些餐饮场所经营者为图方便、省事,往往将场所设置在简陋、不规范的建筑内。这些场所有的设置在平房建筑物内,有的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有的是租赁或利用倒闭的厂房,有的甚至是通过民用住房改造,进而产生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有些经营者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间,往往自行增加夹层阁楼,楼板和楼梯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建造,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虎门餐馆火灾”现场调查发现,该餐馆的厨房和餐厅相连,未进行防火分隔,该餐馆的阁楼为木制,现场烧得最严重的是阁楼前往一层的唯一楼梯通道,被烧得只剩两根“黑炭”,阁楼底部也被烧毁。
1.2 店铺住人,“三合一”现象普遍
小型餐饮场所大多处于繁华街道或是人群居住相对较为密集的地方,往往是寸土寸金,一些经营者因利益最大化,想方设法增加使用面积,扩展使用功能,改变使用性质,在使用过程中往往是底部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或二层作为仓库、住宿使用,形成了集仓库、经营、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现象,导致了一旦发生火灾,人员逃生十分困难。“虎门餐馆火灾”发生时店内阁楼共住了6人,其中2人在车站保安等人的帮助下从餐馆紧锁的卷闸门缝里幸运逃生,另外4人则不幸身亡。
1.3 耐火等级低,装修材料不符标准
有些餐饮场所经营者为了追求视觉效果,吸引顾客光临,有的采用三合板或塑料扣板等可燃材料做室内吊顶造型,有的采用泡沫软包装修墙面隔断等,这些可燃装修材料不仅降低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增加火灾荷载,而且在火灾发生时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对人体将产生致命性伤害。据了解,“虎门餐馆火灾”现场阁楼有4个房间,4名遇难者尸体基本都是在阁楼上的床上找到的,都没有什么挣扎的痕迹,这说明遇难者是吸入有毒烟气窒息而死。
1.4 安全出口少,消防设施器材匮乏
有些餐饮场所经营者出于方便管理、防盗的考虑,有的只设置一个通往室外的出口,有的会在窗户上设置铁栏杆,这些不仅会对火场逃生造成极大困扰,而且对给消防官兵灭火救援带来重重障碍。有些经营者不懂得甚至不愿意发钱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一旦着火就会措手不及,导致小火酿成大灾。据了解,“虎门餐馆火灾”现场仅有一个出口,被卷闸门锁住,车站保安们使劲拉卷闸门,两名幸存者才得以从卷闸门缝里逃生。此外,场所内部也未发现任何消防设施或器材。
1.5 法律知识淡薄,用火用电不规范
小型餐饮场所经营者文化素质相对低下,往往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消防安全,没有接受过必要的消防宣传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逃生自救能力。场所内部空调、电灯、餐饮器具等线路杂乱无章,电线乱拉乱接,线路未穿金属管或阻燃的PVC管进行保护,设备超负荷运行,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等不规范行为普遍存在。
2 规范小型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2.1 依托政府平台,深化网格化管理
小型餐饮场所点多、面广、流动性强,这给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监管造成极大的难度,再加之公安、消防警力有限,不可能实现对小型餐饮场所进行全面把控。所以依托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平台,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将成为小型餐饮场所安全监管的中坚力量。各地乡镇街道要将小型餐饮场所监管一并纳入日常网格化管理重点工作当中,要对辖区小型餐饮场所进行逐一摸底排查,建立小型餐饮场所管理工作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充实义务消防队伍,提升初起火灾扑救能力;要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提升防火逃生能力。
2.2 部门联合监管,全力整治安全隐患
小型餐饮场所涉及监管的职能部门较多,消防部门要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形成监管合力,避免“单打独斗、唱独角戏”的局面。今年以来,福建省政府安委会组织开展小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大检查,消防部门要以此为平台,积极联合当地建设和市政管理等燃气管理部门、质检、经贸、工商、卫生、城管执法、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开展小型餐饮场所火灾隐患联合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治理方案、责任、措施、时间和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提请当地政府实施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火灾隐患。
2.3 加强监督引导,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小型餐饮场所经营者是安全生产最重要、最直接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加强对他们的监管引导和宣传教育,督促经营单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积极主动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开展内部培训演练,从根本上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逐步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
2.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逃生意识
小型餐饮场所经营者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加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采取播放消防安全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组织专题宣传活动、发送警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逃生常识;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要每年至少组织小型餐饮场所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
[2] 田洪星.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现状与对策[J].武警学院学报,2007(4).
关键词:小型餐饮场所 常见火患 方法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6(b)-0229-01
随着社会经济迅猛发展,餐饮服务行业不断壮大,各地小街小巷随处可见如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快餐店、小饭馆等小型餐饮场所,因为其投资少、占地少、方便快捷、见效快。这些餐饮场所极大满足了社会需求,但却隐藏着大量的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导致人员伤亡。2007年9月27日凌晨1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汽车总站的“杰记”小餐馆发生火灾,造成了4人死亡、2人受伤的惨剧(以下简称“虎门餐馆火灾”)。事故教训引人深思,笔者立足本职岗位,就如何加强小型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谈谈自己的一些想法和思考。
1 小型餐饮场所存在的常见火患及原因分析
1.1 建筑不规范,遗留“先天”火患
有些餐饮场所经营者为图方便、省事,往往将场所设置在简陋、不规范的建筑内。这些场所有的设置在平房建筑物内,有的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有的是租赁或利用倒闭的厂房,有的甚至是通过民用住房改造,进而产生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有些经营者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间,往往自行增加夹层阁楼,楼板和楼梯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建造,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虎门餐馆火灾”现场调查发现,该餐馆的厨房和餐厅相连,未进行防火分隔,该餐馆的阁楼为木制,现场烧得最严重的是阁楼前往一层的唯一楼梯通道,被烧得只剩两根“黑炭”,阁楼底部也被烧毁。
1.2 店铺住人,“三合一”现象普遍
小型餐饮场所大多处于繁华街道或是人群居住相对较为密集的地方,往往是寸土寸金,一些经营者因利益最大化,想方设法增加使用面积,扩展使用功能,改变使用性质,在使用过程中往往是底部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或二层作为仓库、住宿使用,形成了集仓库、经营、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现象,导致了一旦发生火灾,人员逃生十分困难。“虎门餐馆火灾”发生时店内阁楼共住了6人,其中2人在车站保安等人的帮助下从餐馆紧锁的卷闸门缝里幸运逃生,另外4人则不幸身亡。
1.3 耐火等级低,装修材料不符标准
有些餐饮场所经营者为了追求视觉效果,吸引顾客光临,有的采用三合板或塑料扣板等可燃材料做室内吊顶造型,有的采用泡沫软包装修墙面隔断等,这些可燃装修材料不仅降低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增加火灾荷载,而且在火灾发生时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对人体将产生致命性伤害。据了解,“虎门餐馆火灾”现场阁楼有4个房间,4名遇难者尸体基本都是在阁楼上的床上找到的,都没有什么挣扎的痕迹,这说明遇难者是吸入有毒烟气窒息而死。
1.4 安全出口少,消防设施器材匮乏
有些餐饮场所经营者出于方便管理、防盗的考虑,有的只设置一个通往室外的出口,有的会在窗户上设置铁栏杆,这些不仅会对火场逃生造成极大困扰,而且对给消防官兵灭火救援带来重重障碍。有些经营者不懂得甚至不愿意发钱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一旦着火就会措手不及,导致小火酿成大灾。据了解,“虎门餐馆火灾”现场仅有一个出口,被卷闸门锁住,车站保安们使劲拉卷闸门,两名幸存者才得以从卷闸门缝里逃生。此外,场所内部也未发现任何消防设施或器材。
1.5 法律知识淡薄,用火用电不规范
小型餐饮场所经营者文化素质相对低下,往往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消防安全,没有接受过必要的消防宣传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逃生自救能力。场所内部空调、电灯、餐饮器具等线路杂乱无章,电线乱拉乱接,线路未穿金属管或阻燃的PVC管进行保护,设备超负荷运行,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等不规范行为普遍存在。
2 规范小型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2.1 依托政府平台,深化网格化管理
小型餐饮场所点多、面广、流动性强,这给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监管造成极大的难度,再加之公安、消防警力有限,不可能实现对小型餐饮场所进行全面把控。所以依托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平台,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将成为小型餐饮场所安全监管的中坚力量。各地乡镇街道要将小型餐饮场所监管一并纳入日常网格化管理重点工作当中,要对辖区小型餐饮场所进行逐一摸底排查,建立小型餐饮场所管理工作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充实义务消防队伍,提升初起火灾扑救能力;要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提升防火逃生能力。
2.2 部门联合监管,全力整治安全隐患
小型餐饮场所涉及监管的职能部门较多,消防部门要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形成监管合力,避免“单打独斗、唱独角戏”的局面。今年以来,福建省政府安委会组织开展小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大检查,消防部门要以此为平台,积极联合当地建设和市政管理等燃气管理部门、质检、经贸、工商、卫生、城管执法、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开展小型餐饮场所火灾隐患联合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治理方案、责任、措施、时间和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提请当地政府实施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火灾隐患。
2.3 加强监督引导,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小型餐饮场所经营者是安全生产最重要、最直接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加强对他们的监管引导和宣传教育,督促经营单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积极主动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开展内部培训演练,从根本上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逐步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
2.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逃生意识
小型餐饮场所经营者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加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采取播放消防安全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组织专题宣传活动、发送警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逃生常识;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要每年至少组织小型餐饮场所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
[2] 田洪星.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现状与对策[J].武警学院学报,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