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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的时制研究理论简介
“时制”是什么?很多学者给“时制”下过定义。从传统主义语言学到结构主义和生成语言学,“时制”的定义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
传统主义的Otto Jespersen(1931)对“时制”有如下论述:
严格地区分“时间”和“时制”两个概念是十分重要的。前者对全人类来说是共同的,是独立于语言之外的;后者在每个语言中都不尽相同,它是关于时间的语言学表达,例如以动词的词形来表示。
Jespersen在理论上强调要区分时制和时间,但在实际分析的过程中,他却仍是从哲学和逻辑学的角度出发,把时制分成三个次范畴:过去、现在和未来,和时间一一对应起来,在一定程度上也就不能很好地体现两者之间的区别。
到了结构主义和生成派标准理论时期,三分的时制变成了二分。Chomsky在他的改写规则中没有未来时制的概念,因为从英语看,动词在未来时中没有语法上特殊的形式变化,will/shall等形式与其说是表示未来时,还不如说是表情态。我们觉得这种分法是更注重从语言的形式入手来发现和归纳时制范畴,也不再局限于哲学和经验上的对时制的三分法。
20世纪70年代以后,欧美学者关于时制的研究非常活跃,主要代表人物是Lyons,Leech,Comrie。这一时期的鲜明特点是把参照点纳入了时制系统,采用了绝对和相对两级时制的体系。
Comrie(1976)明确提出“相对时制”的概念,他(1985)进一步考察了相对时制和绝对时制。他认为光用绝对时间来指示事件之间的关系是不可能的。因为只有和另一个时点有联系,才可能使某一个状态位置在时轴上。他对绝对时制和相对时制进行形式化的分析。在Comrie所建立的时制系统中,绝对时制有过去时/非过去时的对立,相对时制有先事/非先事的对立。
总的来说,国外对时制问题的研究成果是比较丰富的,但对时制问题的认识也并不统一,对于时制二分好还是三分好,有没有相对时制,时制的分级等问题至今仍颇多争议。
二、汉语时制问题研究回顾
汉语时制问题的研究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下面我们将对各个阶段的研究特点、代表性人物和及其主要观点做一个回顾。
(一)1920—1950:汉语时制三分论与汉语无时制论并存时期
这一时期国外的时制分类都是建立在过去时、现在时和未来时的三分法上的基础之上的,这些研究成果影响到国内学界,国内学者也开始尝试用三分法的分类方法来解释汉语的时制问题。
黎锦熙(1924)认为单句中的时制可以分为过去时、现在时、未来时和不定时,复句中的时制可以分为前时、同时、后时和永久时;大多数时间词和少数助动词是各个时制的标记。
高名凯(1948)反对汉语中有时制范畴的观点,认为:汉语的动词在时间方面没有任何语法形式的变化。“着”“了”“要”等既然可以在三个时间的段落中同样存在,就证明这些虚字根本并不是表示时间的不同,而是另外的东西。汉语的语法构造没有时间,而有“态”(即“体”)。
王力(1944)也反对汉语中有时制范畴,他认为汉语中的情貌(aspect)都是独立的,不属于任何的“tenses”的,因为汉语没有“tenses”可言。
可以说,王力和高名凯的观点影响极大,后来绝大多数语法论著在谈到时体问题时,都认为汉语只有体范畴,而无时范畴,“着”“了”“过”这类虚词只表体,而不表“时”。
与高名凯、王力不同,吕叔湘(1942)则全面讨论了汉语的时制。他在《中国文法要略》下卷《表达论·范畴》列出了“时间”一章,探讨跟时间表达有关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汉语的“三时”系统,即“基点时”“基点前时”和“基点后时”。虽然在分类时主要依靠时间词,但也突破了汉语没有动词的形态变化就没有时制的主张。
总之,黎、吕更多地从意义出发来观察汉语的时制,持汉语时制三分论;高、王则从形式出发,认为汉语动词在语法形式方面没有任何变化,否认汉语有时制。
(二)1950—1980:汉语无时制论占绝对主流时期
进入结构主义和生成语法时期,二分法的时制分类替代了三分法的分类。这一时期西方语言学界对时制的研究成果非常丰富,而国内的研究却较少。
大学的现代汉语教材都指出汉语的“了”是表完成体的动态助词,语言学概论课的教材则指出时制是以说话时为标准的语法范畴,体是区分动作情状的语法范畴,这些说法都是以绝对时制为理论基础的,是前一阶段汉语无时制派的继承。50年代在国内影响很大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则回避了时制和体的问题,把“了”放在“语气”一章中,把“了”的典型用法定义为在陈述语气中“表示变化”。
总的来说,与上一时期相比,这一时期的汉语时制研究没有显著的进展,汉语无时制论占主流和一统地位。
(三)1980—现在:汉语时制与体的持久争议时期
由于对国外时制研究理论的吸收和借鉴,到了20世纪80年代,汉语时制问题的研究又开始活跃起来,相关的语法论著不断出现,汉语时制问题的研究也进入了一个深入发展的阶段。
这一时期的主要论述有:
陈平(1988)在句法层面上全面地讨论了时间的三元结构:时相、时制和时体。他肯定了汉语有时制,而且指出时制和时体有密切关系,但它们毕竟是彼此有别的两类现象,应该分别处理。
李临定(1990)也是肯定汉语存在时制系统。他认为汉语中既存在“绝对三时系统”,又存在“相对三时系统”,据此分出11种时制类型,然后分别加以详细的描写和分析。这一时制系统是目前我们所见到的描写现代汉语动词时制结构的较为详细的系统,但是他的分类也存在将时制和时体混淆,时制和情态混淆的特点,还是没法让人们把“时”和“体”区分开来。
龚千炎(1991、1994、1995)认为汉语并不具备表达时制的语法成分系统,尚未形成“时”的语法范畴。汉语句子时制的表示采用的是词语的形式,即采用词汇手段表达时制。
戴耀晶(1997)也否定了汉语中有时制范畴,把“了”看做完整体标记。
张济卿(1998)讨论了汉语的时制与体结构,肯定了汉语有绝对时制和相对时制。他认为:汉语的同一时制形式既可用于绝对时制,又可用于相对时制。他把时制和时体混在一起,把时体分为15类。
李铁根(1999)也肯定了汉语有时制范畴,从时间表达的角度对时态助词“了”“着”“过”的表时功能作了综合的考察分析,认为绝对时制和相对时制在汉语中均有所反映。从绝对时角度分类,汉语的时制可分“已然”和“未然”,从相对时角度分类,可分“同时”和“异时”,二者都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并且存在着语法上的对立。
陈立民(2002)认为汉语中的“了、着、过、在、将”等语言形式属于时态范畴,既表体的意义,又表时的意义。他从事件的存在与不存在、四个时域的划分、事件的范畴等角度分析了“了1、了2、过、来着、着、在、将”的时体混合性质。
总体看来,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对国外时制研究成果引进和借鉴的基础上,赞同现代汉语存在或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时制范畴的学者越来越多,从而引发了时制与体的持久争议。当然,认为现代汉语只存在体系统的学者还是占优势,专门讨论汉语时间系统的论述还不够多。
三、汉语时制研究的几个核心问题
从我们对汉语时制问题研究的回顾中可以看到,跟国外时制研究的成果相比,现代汉语时制问题的研究仍显得相对薄弱,很多与时制有关的语法现象尚未得到很好的描写与解释。我们认为,时制问题的研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核心问题:
(一)汉语是否存在时制范畴或者说汉语在多大程度上存在时制范畴的问题
时间与空间是人类认知中最为核心的两大领域,在一定程度上语言结构是认知结构的“投影”,从这个意义上说,汉语当中也是应该存在时制范畴的。以往有的学者举出“了”能出现在过去、现在、未来三个时域中的例子,来作为反对“了”表时制的主要证据,进而认为汉语中不存在专门的表时制的语法形式,从而否定汉语中的时制范畴。现在看来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如戴耀晶(1997)中的例子:
(1)昨天,王颖吃了饭去上学了。(“了”用在过去时域)
(2)王颖现在吃了饭去上学。(“了”用在现在时域)
(3)明天,王颖吃了饭去上学。(“了”用在未来时域)
我们觉得这个问题可以从区分绝对时制与相对时制的角度来看,如(1)中“去上学”是未来时间,而“吃了饭”便是“未来”之前的相对时制,用于相对时制的“了”并未丧失它表示“过去”的时制意义。也就是说,尽管“吃饭”这一动作发生的实际时间是在未来(那只是从讲话时间来看的,但相对时制不跟讲话时间发生关系),但是从“去上学”的时刻来看,仍然是一个已经过去的事态。
所以,以汉语中缺乏表时制的语法成分来否定汉语中不存在时制范畴,我们认为是有问题的。只是说基于语言类型的不同,汉语的时制标记不如印欧语外显,需要我们进行深入和谨慎的挖掘。
(二)汉语时制的形式标记问题
根据语法研究中意义与形式应相互结合并相互映证的思想,我们应该努力去寻找汉语时制的形式验证。有的学者(戴耀晶,1997)提出:“一种语言中只有具备了表达时意义和体意义的形态,才可以说具备了时范畴和体范畴,范畴是通过形态而不是通过词语形式来表达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现代汉语没有时范畴,但有体范畴。”这里就涉及到两个问题:
第一,什么是词语形式,什么是形态,需要一个客观的标准。对于汉语中一些表示时间的词,如“已经(已)、正在(正、在)、将要(将、要)”等,它们到底只是一般的“时间副词”,还是已经虚化为表时制的语法成分,这个都需要根据客观的语言事实作出客观的判断。我们不能仅仅根据已有的研究轻易地就否定了它们的形态资格。
第二,形式标记应该是广义的形态标记。汉语缺乏印欧语狭义的形态,表达语法范畴往往通过广义形态来实现,时制的表达也不例外。我们不能因为汉语动词没有表达时制意义的形态变化就否定汉语没有时制范畴。事实上汉语的时制主要是通过分析形式和零形式来表现的,如时间名词、时间副词、表时间的方位短语、介词结构等词汇成分,“了、着、过、来着”等语法成分。另外,汉语现在时和过去时都存在大量的无标记式,即零形式。
(三)汉语时制与体、时制与情态的交叉问题
这是一个触及汉语有时制论者软肋的问题。因为大部分持汉语有时制论的学者,在论述自己的时制系统时,往往无法将汉语时制与体,时制与情态进行很好的区分。在定义的时候没有问题,可到具体操作时却往往不太顺畅。我们发现,李临定(1990)、张济卿(1998)、李铁根(1999)、陈立民(2002)等的论述中都存在时制与体,时制与情态的混一问题,这也是汉语有时制论颇受质疑的地方。我们认为:语法范畴也是人们或者是说语法学家对语言现象的一种“主观化”分类,其定义和分类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在印欧语中也存在三者的交叉现象,汉语的情况当然也不例外。只是有的学者只承认汉语中有体范畴,不承认有时范畴;或者说汉语是体突出的语言,而非时制突出的语言;而另外的学者却认为汉语中既有时又有体,或者持混合时体观。
所以,如果要证明汉语中确实存在时制体系,那么找出汉语时制有别于体、情态的标记并加以论证无疑是汉语“有时论”者最重要的工作。
参考文献:
[1]陈平.论现代汉语时间系统的三维结构[J].中国语文,1998,(6).
[2]陈立民.汉语的时态和时态成分[J].语言研究,2002,(3).
[3]戴耀晶.现代汉语时体系统研究[D].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7.
[4]龚千炎.谈现代汉语的时制表示和时态表达系统[J].中国语文,1991,(4).
[5]龚千炎.现代汉语的时间系统[J].世界汉语教学,1994,(1).
[6]龚千炎.汉语的时制时相时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7]高名凯.汉语语法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8]李临定.现代汉语动词[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9]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10]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11]李铁根.现代汉语时制研究[M].辽宁: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
[12]张济卿.论现代汉语的时制与体结构(上)[J].语文研究,1998,(3).
[13]张济卿.论现代汉语的时制与体结构(下)[J].语文研究,1998,(4).
[14]Jesperson,otto.Essential of English Grammar[M].London:Allen&Unwin,London,1993.
[15]Chomsky,N.Syntactic Structrue[M].The Hague:Mouton,1957.
[16]Comrie,Bernard.Aspect[M].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6.
[17]Comrie,Bernard.Tense[M].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黄自然,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时制”是什么?很多学者给“时制”下过定义。从传统主义语言学到结构主义和生成语言学,“时制”的定义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
传统主义的Otto Jespersen(1931)对“时制”有如下论述:
严格地区分“时间”和“时制”两个概念是十分重要的。前者对全人类来说是共同的,是独立于语言之外的;后者在每个语言中都不尽相同,它是关于时间的语言学表达,例如以动词的词形来表示。
Jespersen在理论上强调要区分时制和时间,但在实际分析的过程中,他却仍是从哲学和逻辑学的角度出发,把时制分成三个次范畴:过去、现在和未来,和时间一一对应起来,在一定程度上也就不能很好地体现两者之间的区别。
到了结构主义和生成派标准理论时期,三分的时制变成了二分。Chomsky在他的改写规则中没有未来时制的概念,因为从英语看,动词在未来时中没有语法上特殊的形式变化,will/shall等形式与其说是表示未来时,还不如说是表情态。我们觉得这种分法是更注重从语言的形式入手来发现和归纳时制范畴,也不再局限于哲学和经验上的对时制的三分法。
20世纪70年代以后,欧美学者关于时制的研究非常活跃,主要代表人物是Lyons,Leech,Comrie。这一时期的鲜明特点是把参照点纳入了时制系统,采用了绝对和相对两级时制的体系。
Comrie(1976)明确提出“相对时制”的概念,他(1985)进一步考察了相对时制和绝对时制。他认为光用绝对时间来指示事件之间的关系是不可能的。因为只有和另一个时点有联系,才可能使某一个状态位置在时轴上。他对绝对时制和相对时制进行形式化的分析。在Comrie所建立的时制系统中,绝对时制有过去时/非过去时的对立,相对时制有先事/非先事的对立。
总的来说,国外对时制问题的研究成果是比较丰富的,但对时制问题的认识也并不统一,对于时制二分好还是三分好,有没有相对时制,时制的分级等问题至今仍颇多争议。
二、汉语时制问题研究回顾
汉语时制问题的研究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下面我们将对各个阶段的研究特点、代表性人物和及其主要观点做一个回顾。
(一)1920—1950:汉语时制三分论与汉语无时制论并存时期
这一时期国外的时制分类都是建立在过去时、现在时和未来时的三分法上的基础之上的,这些研究成果影响到国内学界,国内学者也开始尝试用三分法的分类方法来解释汉语的时制问题。
黎锦熙(1924)认为单句中的时制可以分为过去时、现在时、未来时和不定时,复句中的时制可以分为前时、同时、后时和永久时;大多数时间词和少数助动词是各个时制的标记。
高名凯(1948)反对汉语中有时制范畴的观点,认为:汉语的动词在时间方面没有任何语法形式的变化。“着”“了”“要”等既然可以在三个时间的段落中同样存在,就证明这些虚字根本并不是表示时间的不同,而是另外的东西。汉语的语法构造没有时间,而有“态”(即“体”)。
王力(1944)也反对汉语中有时制范畴,他认为汉语中的情貌(aspect)都是独立的,不属于任何的“tenses”的,因为汉语没有“tenses”可言。
可以说,王力和高名凯的观点影响极大,后来绝大多数语法论著在谈到时体问题时,都认为汉语只有体范畴,而无时范畴,“着”“了”“过”这类虚词只表体,而不表“时”。
与高名凯、王力不同,吕叔湘(1942)则全面讨论了汉语的时制。他在《中国文法要略》下卷《表达论·范畴》列出了“时间”一章,探讨跟时间表达有关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汉语的“三时”系统,即“基点时”“基点前时”和“基点后时”。虽然在分类时主要依靠时间词,但也突破了汉语没有动词的形态变化就没有时制的主张。
总之,黎、吕更多地从意义出发来观察汉语的时制,持汉语时制三分论;高、王则从形式出发,认为汉语动词在语法形式方面没有任何变化,否认汉语有时制。
(二)1950—1980:汉语无时制论占绝对主流时期
进入结构主义和生成语法时期,二分法的时制分类替代了三分法的分类。这一时期西方语言学界对时制的研究成果非常丰富,而国内的研究却较少。
大学的现代汉语教材都指出汉语的“了”是表完成体的动态助词,语言学概论课的教材则指出时制是以说话时为标准的语法范畴,体是区分动作情状的语法范畴,这些说法都是以绝对时制为理论基础的,是前一阶段汉语无时制派的继承。50年代在国内影响很大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则回避了时制和体的问题,把“了”放在“语气”一章中,把“了”的典型用法定义为在陈述语气中“表示变化”。
总的来说,与上一时期相比,这一时期的汉语时制研究没有显著的进展,汉语无时制论占主流和一统地位。
(三)1980—现在:汉语时制与体的持久争议时期
由于对国外时制研究理论的吸收和借鉴,到了20世纪80年代,汉语时制问题的研究又开始活跃起来,相关的语法论著不断出现,汉语时制问题的研究也进入了一个深入发展的阶段。
这一时期的主要论述有:
陈平(1988)在句法层面上全面地讨论了时间的三元结构:时相、时制和时体。他肯定了汉语有时制,而且指出时制和时体有密切关系,但它们毕竟是彼此有别的两类现象,应该分别处理。
李临定(1990)也是肯定汉语存在时制系统。他认为汉语中既存在“绝对三时系统”,又存在“相对三时系统”,据此分出11种时制类型,然后分别加以详细的描写和分析。这一时制系统是目前我们所见到的描写现代汉语动词时制结构的较为详细的系统,但是他的分类也存在将时制和时体混淆,时制和情态混淆的特点,还是没法让人们把“时”和“体”区分开来。
龚千炎(1991、1994、1995)认为汉语并不具备表达时制的语法成分系统,尚未形成“时”的语法范畴。汉语句子时制的表示采用的是词语的形式,即采用词汇手段表达时制。
戴耀晶(1997)也否定了汉语中有时制范畴,把“了”看做完整体标记。
张济卿(1998)讨论了汉语的时制与体结构,肯定了汉语有绝对时制和相对时制。他认为:汉语的同一时制形式既可用于绝对时制,又可用于相对时制。他把时制和时体混在一起,把时体分为15类。
李铁根(1999)也肯定了汉语有时制范畴,从时间表达的角度对时态助词“了”“着”“过”的表时功能作了综合的考察分析,认为绝对时制和相对时制在汉语中均有所反映。从绝对时角度分类,汉语的时制可分“已然”和“未然”,从相对时角度分类,可分“同时”和“异时”,二者都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并且存在着语法上的对立。
陈立民(2002)认为汉语中的“了、着、过、在、将”等语言形式属于时态范畴,既表体的意义,又表时的意义。他从事件的存在与不存在、四个时域的划分、事件的范畴等角度分析了“了1、了2、过、来着、着、在、将”的时体混合性质。
总体看来,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对国外时制研究成果引进和借鉴的基础上,赞同现代汉语存在或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时制范畴的学者越来越多,从而引发了时制与体的持久争议。当然,认为现代汉语只存在体系统的学者还是占优势,专门讨论汉语时间系统的论述还不够多。
三、汉语时制研究的几个核心问题
从我们对汉语时制问题研究的回顾中可以看到,跟国外时制研究的成果相比,现代汉语时制问题的研究仍显得相对薄弱,很多与时制有关的语法现象尚未得到很好的描写与解释。我们认为,时制问题的研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核心问题:
(一)汉语是否存在时制范畴或者说汉语在多大程度上存在时制范畴的问题
时间与空间是人类认知中最为核心的两大领域,在一定程度上语言结构是认知结构的“投影”,从这个意义上说,汉语当中也是应该存在时制范畴的。以往有的学者举出“了”能出现在过去、现在、未来三个时域中的例子,来作为反对“了”表时制的主要证据,进而认为汉语中不存在专门的表时制的语法形式,从而否定汉语中的时制范畴。现在看来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如戴耀晶(1997)中的例子:
(1)昨天,王颖吃了饭去上学了。(“了”用在过去时域)
(2)王颖现在吃了饭去上学。(“了”用在现在时域)
(3)明天,王颖吃了饭去上学。(“了”用在未来时域)
我们觉得这个问题可以从区分绝对时制与相对时制的角度来看,如(1)中“去上学”是未来时间,而“吃了饭”便是“未来”之前的相对时制,用于相对时制的“了”并未丧失它表示“过去”的时制意义。也就是说,尽管“吃饭”这一动作发生的实际时间是在未来(那只是从讲话时间来看的,但相对时制不跟讲话时间发生关系),但是从“去上学”的时刻来看,仍然是一个已经过去的事态。
所以,以汉语中缺乏表时制的语法成分来否定汉语中不存在时制范畴,我们认为是有问题的。只是说基于语言类型的不同,汉语的时制标记不如印欧语外显,需要我们进行深入和谨慎的挖掘。
(二)汉语时制的形式标记问题
根据语法研究中意义与形式应相互结合并相互映证的思想,我们应该努力去寻找汉语时制的形式验证。有的学者(戴耀晶,1997)提出:“一种语言中只有具备了表达时意义和体意义的形态,才可以说具备了时范畴和体范畴,范畴是通过形态而不是通过词语形式来表达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现代汉语没有时范畴,但有体范畴。”这里就涉及到两个问题:
第一,什么是词语形式,什么是形态,需要一个客观的标准。对于汉语中一些表示时间的词,如“已经(已)、正在(正、在)、将要(将、要)”等,它们到底只是一般的“时间副词”,还是已经虚化为表时制的语法成分,这个都需要根据客观的语言事实作出客观的判断。我们不能仅仅根据已有的研究轻易地就否定了它们的形态资格。
第二,形式标记应该是广义的形态标记。汉语缺乏印欧语狭义的形态,表达语法范畴往往通过广义形态来实现,时制的表达也不例外。我们不能因为汉语动词没有表达时制意义的形态变化就否定汉语没有时制范畴。事实上汉语的时制主要是通过分析形式和零形式来表现的,如时间名词、时间副词、表时间的方位短语、介词结构等词汇成分,“了、着、过、来着”等语法成分。另外,汉语现在时和过去时都存在大量的无标记式,即零形式。
(三)汉语时制与体、时制与情态的交叉问题
这是一个触及汉语有时制论者软肋的问题。因为大部分持汉语有时制论的学者,在论述自己的时制系统时,往往无法将汉语时制与体,时制与情态进行很好的区分。在定义的时候没有问题,可到具体操作时却往往不太顺畅。我们发现,李临定(1990)、张济卿(1998)、李铁根(1999)、陈立民(2002)等的论述中都存在时制与体,时制与情态的混一问题,这也是汉语有时制论颇受质疑的地方。我们认为:语法范畴也是人们或者是说语法学家对语言现象的一种“主观化”分类,其定义和分类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在印欧语中也存在三者的交叉现象,汉语的情况当然也不例外。只是有的学者只承认汉语中有体范畴,不承认有时范畴;或者说汉语是体突出的语言,而非时制突出的语言;而另外的学者却认为汉语中既有时又有体,或者持混合时体观。
所以,如果要证明汉语中确实存在时制体系,那么找出汉语时制有别于体、情态的标记并加以论证无疑是汉语“有时论”者最重要的工作。
参考文献:
[1]陈平.论现代汉语时间系统的三维结构[J].中国语文,1998,(6).
[2]陈立民.汉语的时态和时态成分[J].语言研究,2002,(3).
[3]戴耀晶.现代汉语时体系统研究[D].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7.
[4]龚千炎.谈现代汉语的时制表示和时态表达系统[J].中国语文,1991,(4).
[5]龚千炎.现代汉语的时间系统[J].世界汉语教学,1994,(1).
[6]龚千炎.汉语的时制时相时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7]高名凯.汉语语法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8]李临定.现代汉语动词[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9]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10]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11]李铁根.现代汉语时制研究[M].辽宁: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
[12]张济卿.论现代汉语的时制与体结构(上)[J].语文研究,1998,(3).
[13]张济卿.论现代汉语的时制与体结构(下)[J].语文研究,1998,(4).
[14]Jesperson,otto.Essential of English Grammar[M].London:Allen&Unwin,London,1993.
[15]Chomsky,N.Syntactic Structrue[M].The Hague:Mouton,1957.
[16]Comrie,Bernard.Aspect[M].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6.
[17]Comrie,Bernard.Tense[M].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黄自然,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