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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物博函[20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2月16日国家文物局第1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文物局二○一一年一月五日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家文物局《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