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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作为一个独立的系统,是农村金融系统的主体,在整个农村金融系统中起着关键的作用.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在政府主导下,围绕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三农”问题,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一直没有停顿.2003年6月中央政府《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3]15号文件]和2004年8月17日《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发[2004]66号),完善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中心的确立,把以农村信用社为重心的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