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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有一个特殊而年轻的制度——专属于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它的确立对我国未成年的人权保护以及司法程序的革新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该制度的核心机制——考察帮教也暴露了许多问题,主要存在考察主体单一、考察内容宽泛、配套措施缺乏、案件适用数量较低这四个实践问题。作为关键性、实质性的组成部分,该机制是此制度的基础性力量。因此,该机制的完善在一定意义上有利于整个制度的发展与成熟。由此提出相关的优化建议:提高考察主体的社会参与度与专业度、完善考察内容、丰富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