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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企业财务治理结构
关于财务治理结构的涵义,国内学者有着不同的看法。伍中信认为财务治理结构是以企业财务权利为纽带,确定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和企业财务人员在财权配置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林钟高认为契约是财务治理结构连接企业各利益相关体的纽带。学者们对财务治理结构的涵义有不同见解,但其核心思想保持不变,即财务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
企业财务治理结构的内容包括财务资本结构安排、财务组织结构安排;其中,财务资本结构安排是建立在产权基础上的企业控制权配置,初步反映了股东所有权、企业法人、债权人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财务组织结构安排体现为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组织部门之间的财权配置。股东大会、董事會为公司的权利结构和决策机构,具有财务决策权,经理层具有财务执行权,监事会等监督机构具有财务监督权。
风险资本在被投资企业中持股比例过高,会对企业家的经营决策产生干预,不利于企业家发挥其创业团队的优势。如果风险资本持股比例过低,风险投资家没有足够的动力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同时,风险资本持股比例过低会导致不能及时、全面地了解风险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风险投资家一般不谋求对风险投资企业实施控制,在大多数情况下,风险投资为被投资企业带来的不仅是资金,更重要的是风险投资家提供的增值服务。
组织结构从分工与协作的角度规定公司内部各成员间的业务关系,包括高层组织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等)和执行层组织结构(中层、基层组织结构)。财务组织结构安排是风险投资委托代理关系各方在投资决策委员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各层权力组织部门中的职能分配,是风险投资企业财务权利的二次分配。风险投资企业的股权大多集中在创业者团队手中,创业者往往拥有技术上的优势,却缺乏企业管理的能力和经验;因此,风险投资投入的不仅是资金,还有风险投资家的经营管理经验。风险投资家为了消除与风险投资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往往会进入风险投资企业的董事会或监事会中,甚至做为高层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到风险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风险投资企业的财务组织结构安排直接关系到风险投资家在被投资企业中享有的财务权利,理当成为风险投资财务治理的重要内容。
风险投资企业财务治理目标
伍中信(2005)认为财务治理是以财权为纽带,以融资结构为基础,通过财权的合理配置,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和实现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一套制度安排。
公司财务治理想要实现的目标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实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二是实现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在利益相关间的合理分配。这两个目标也可以概括为两个部分:
公司财务目标: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在以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目标的指导下,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要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使企业总价值达到最大。企业价值最大化意味着,企业的经营成果越好,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因此,企业价值最大化是实现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根本途径。
公司治理目标:财务权利在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合理配置。在共同治理的逻辑下,企业是权利与义务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分配的制度安排;因此,公司治理的本质是在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情况下实现公司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地合理配置。
风险投资企业财务治理效率
效率的内容可以概括为做好工作或最大产出,通俗的讲就是已投入资源的产出最大化或一定产出的成本最小化。
科斯的《企业的性质》一文发表以后,企业是一系列契约关系的结合体这一观点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企业行为被看作各利益主体相互博弈而产生的一种均衡结果。剩余产权是指公司契约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产权,可以分为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公司剩余索取权是指对公司契约总收入扣除固定的契约总支出的的要求权;剩余控制权是指契约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决策权。正是由于剩余产权的存在,公司治理才显得有意义。张荣武认为公司治理的本质就是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配置问题,公司治理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公司治理效率最大化;治理效率最大化的核心是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对称配置,治理收益与治理成本的对比是基本衡量标准。
财务治理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形成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等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财务治理做为一种完善企业财务制度的契约机制,它通过一定的财务治理结构、机制和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目的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和权责关系,促使他们长期合作,以保证企业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性。
关于财务治理结构的涵义,国内学者有着不同的看法。伍中信认为财务治理结构是以企业财务权利为纽带,确定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和企业财务人员在财权配置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林钟高认为契约是财务治理结构连接企业各利益相关体的纽带。学者们对财务治理结构的涵义有不同见解,但其核心思想保持不变,即财务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
企业财务治理结构的内容包括财务资本结构安排、财务组织结构安排;其中,财务资本结构安排是建立在产权基础上的企业控制权配置,初步反映了股东所有权、企业法人、债权人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财务组织结构安排体现为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组织部门之间的财权配置。股东大会、董事會为公司的权利结构和决策机构,具有财务决策权,经理层具有财务执行权,监事会等监督机构具有财务监督权。
风险资本在被投资企业中持股比例过高,会对企业家的经营决策产生干预,不利于企业家发挥其创业团队的优势。如果风险资本持股比例过低,风险投资家没有足够的动力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同时,风险资本持股比例过低会导致不能及时、全面地了解风险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风险投资家一般不谋求对风险投资企业实施控制,在大多数情况下,风险投资为被投资企业带来的不仅是资金,更重要的是风险投资家提供的增值服务。
组织结构从分工与协作的角度规定公司内部各成员间的业务关系,包括高层组织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等)和执行层组织结构(中层、基层组织结构)。财务组织结构安排是风险投资委托代理关系各方在投资决策委员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各层权力组织部门中的职能分配,是风险投资企业财务权利的二次分配。风险投资企业的股权大多集中在创业者团队手中,创业者往往拥有技术上的优势,却缺乏企业管理的能力和经验;因此,风险投资投入的不仅是资金,还有风险投资家的经营管理经验。风险投资家为了消除与风险投资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往往会进入风险投资企业的董事会或监事会中,甚至做为高层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到风险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风险投资企业的财务组织结构安排直接关系到风险投资家在被投资企业中享有的财务权利,理当成为风险投资财务治理的重要内容。
风险投资企业财务治理目标
伍中信(2005)认为财务治理是以财权为纽带,以融资结构为基础,通过财权的合理配置,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和实现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一套制度安排。
公司财务治理想要实现的目标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实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二是实现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在利益相关间的合理分配。这两个目标也可以概括为两个部分:
公司财务目标: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在以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目标的指导下,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要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使企业总价值达到最大。企业价值最大化意味着,企业的经营成果越好,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因此,企业价值最大化是实现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根本途径。
公司治理目标:财务权利在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合理配置。在共同治理的逻辑下,企业是权利与义务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分配的制度安排;因此,公司治理的本质是在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情况下实现公司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地合理配置。
风险投资企业财务治理效率
效率的内容可以概括为做好工作或最大产出,通俗的讲就是已投入资源的产出最大化或一定产出的成本最小化。
科斯的《企业的性质》一文发表以后,企业是一系列契约关系的结合体这一观点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企业行为被看作各利益主体相互博弈而产生的一种均衡结果。剩余产权是指公司契约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产权,可以分为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公司剩余索取权是指对公司契约总收入扣除固定的契约总支出的的要求权;剩余控制权是指契约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决策权。正是由于剩余产权的存在,公司治理才显得有意义。张荣武认为公司治理的本质就是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配置问题,公司治理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公司治理效率最大化;治理效率最大化的核心是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对称配置,治理收益与治理成本的对比是基本衡量标准。
财务治理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形成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等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财务治理做为一种完善企业财务制度的契约机制,它通过一定的财务治理结构、机制和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目的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和权责关系,促使他们长期合作,以保证企业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