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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人有两个最好的地方,酒场是其一。
以前不会喝酒,凡是到了北方,首先私下与东道主说明自己不喝酒。说清楚不会喝酒后,酒过三巡,那三巡的杯小得很,加起来大约半两,主人也就不勉强了。然后自己就很羡慕地看他们豪气凌云,女的像顾大嫂,男的像鲁智深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人在江湖身不由已,有些场合,你不得不喝。就这样,自己也学会喝酒了。
学会了喝酒,也就学会了看人。
中国的酒文化博大精深,奉迎领导,犒劳下属,疏通关系,结交朋友,走亲戚串邻居,红白事情,晋升乔迁,酒就成了一种催化剂,把它搅和在里面,立马可以油水相融,水火共济了。
酒的段子很多,比方说,“能喝一斤喝八两,这样的干部不培养;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的干部很放心。”还有更早以前的那个类似民谣的东西:“革命小酒天天醉,喝坏身体喝坏胃,喝得老婆背靠背,老婆告到纪委会,纪委书记说,该喝不喝也不对。”
劝酒词祝酒歌这些套路南北各异,但相同的是绝对博大精深,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上了酒桌,你再也不可能全身而退了。
但这些就不是我要说的了。我说的喝酒看人,其实是指朋友间论酒。
说论酒似乎也不太对,但一下又找不出一个更好的词来代替。
酒桌上人生百态,有的豪迈,有的推诿,有的狡猾,有的聪明,有的明修栈道,有的暗渡陈仓,有的一往无前,有的审时度势。
慢慢地,就品出酒之外的东西来了。
明明不会喝酒,但端起酒杯仰头一口,醉了倒头就鼾声如雷的人,叫汉子。这种人,只要他办得到的事,不需要你说第二次。但你自己心中也得有数,这种人如果有事找你,你也得像他端起杯来就是一口,是药也得喝下。
明明会喝酒,但是不动声色,众人皆醉他独醒。众人皆醉可能也就是醉在最后他不动声色的那杯酒上,该出手时就出手,一出手就一网打尽。这样的朋友,火候之老到,时机拿捏之准确,无出其右,大事小事皆不糊涂,跟他合资办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是错不到哪里去的。
酒量并不大,与不动声色的那类人相比,却多了一分推波助澜。实际上酒他不算喝得多,但好像满桌酒差不多是他一人喝光的,四面玲珑八面叫响,只要有了他,再也没有不尽兴的酒席。如果你是老板,公共外交企业策划只管全盘交给他,自己该怎样玩就怎样玩去。也还有一种人,并不是天生酒精过敏,但上了酒桌就坏了一桌人酒兴,推三阻四,投机玩巧,是白酒就换白水,是红酒就找果汁,是洋酒拿王老吉,实在混不过去了,含在嘴里像得了腮腺炎,找个机会就吐在毛巾上或是饮料杯里。这种人一生的前途很是不妙,永远得看人脸色办事,做人永远在没完没了的解释分辩之中。他最大的前途可能管管食堂,但这样也叫人放心不下,虽然他不会多吃多占,但怕他暗地里把矿泉水灌在瓶里当五粮液包装起来。
还有一种人,会喝一点酒,对酒也说不上喜欢不喜欢,但是朋友在一起,就要喝酒,只要大家在一起开心,哪怕是酒醉,也要醉个明明白白,醉个痛痛快快,酒至八分,掀开钢琴盖,一曲“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苍凉地响起。
这样的朋友,我叫爷们儿。没有任何理由,也不需要任何理由。我的爷们儿有毛爷、细爷、三爷。
《天龙八部》中有个乔峰,他说,我乔峰是个粗鲁汉子,不爱结交,为人谨慎,事事把细的朋友,也不喜欢不爱喝酒、不肯多说多话、大笑大吵之人,这是我天生的性格,勉强不来。
酒场论酒,酒桌品人,世上开心之事莫过如此。除了酒场,还有一个看人的好地方—牌场。关于牌场,那是另外的话题。
以前不会喝酒,凡是到了北方,首先私下与东道主说明自己不喝酒。说清楚不会喝酒后,酒过三巡,那三巡的杯小得很,加起来大约半两,主人也就不勉强了。然后自己就很羡慕地看他们豪气凌云,女的像顾大嫂,男的像鲁智深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人在江湖身不由已,有些场合,你不得不喝。就这样,自己也学会喝酒了。
学会了喝酒,也就学会了看人。
中国的酒文化博大精深,奉迎领导,犒劳下属,疏通关系,结交朋友,走亲戚串邻居,红白事情,晋升乔迁,酒就成了一种催化剂,把它搅和在里面,立马可以油水相融,水火共济了。
酒的段子很多,比方说,“能喝一斤喝八两,这样的干部不培养;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的干部很放心。”还有更早以前的那个类似民谣的东西:“革命小酒天天醉,喝坏身体喝坏胃,喝得老婆背靠背,老婆告到纪委会,纪委书记说,该喝不喝也不对。”
劝酒词祝酒歌这些套路南北各异,但相同的是绝对博大精深,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上了酒桌,你再也不可能全身而退了。
但这些就不是我要说的了。我说的喝酒看人,其实是指朋友间论酒。
说论酒似乎也不太对,但一下又找不出一个更好的词来代替。
酒桌上人生百态,有的豪迈,有的推诿,有的狡猾,有的聪明,有的明修栈道,有的暗渡陈仓,有的一往无前,有的审时度势。
慢慢地,就品出酒之外的东西来了。
明明不会喝酒,但端起酒杯仰头一口,醉了倒头就鼾声如雷的人,叫汉子。这种人,只要他办得到的事,不需要你说第二次。但你自己心中也得有数,这种人如果有事找你,你也得像他端起杯来就是一口,是药也得喝下。
明明会喝酒,但是不动声色,众人皆醉他独醒。众人皆醉可能也就是醉在最后他不动声色的那杯酒上,该出手时就出手,一出手就一网打尽。这样的朋友,火候之老到,时机拿捏之准确,无出其右,大事小事皆不糊涂,跟他合资办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是错不到哪里去的。
酒量并不大,与不动声色的那类人相比,却多了一分推波助澜。实际上酒他不算喝得多,但好像满桌酒差不多是他一人喝光的,四面玲珑八面叫响,只要有了他,再也没有不尽兴的酒席。如果你是老板,公共外交企业策划只管全盘交给他,自己该怎样玩就怎样玩去。也还有一种人,并不是天生酒精过敏,但上了酒桌就坏了一桌人酒兴,推三阻四,投机玩巧,是白酒就换白水,是红酒就找果汁,是洋酒拿王老吉,实在混不过去了,含在嘴里像得了腮腺炎,找个机会就吐在毛巾上或是饮料杯里。这种人一生的前途很是不妙,永远得看人脸色办事,做人永远在没完没了的解释分辩之中。他最大的前途可能管管食堂,但这样也叫人放心不下,虽然他不会多吃多占,但怕他暗地里把矿泉水灌在瓶里当五粮液包装起来。
还有一种人,会喝一点酒,对酒也说不上喜欢不喜欢,但是朋友在一起,就要喝酒,只要大家在一起开心,哪怕是酒醉,也要醉个明明白白,醉个痛痛快快,酒至八分,掀开钢琴盖,一曲“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苍凉地响起。
这样的朋友,我叫爷们儿。没有任何理由,也不需要任何理由。我的爷们儿有毛爷、细爷、三爷。
《天龙八部》中有个乔峰,他说,我乔峰是个粗鲁汉子,不爱结交,为人谨慎,事事把细的朋友,也不喜欢不爱喝酒、不肯多说多话、大笑大吵之人,这是我天生的性格,勉强不来。
酒场论酒,酒桌品人,世上开心之事莫过如此。除了酒场,还有一个看人的好地方—牌场。关于牌场,那是另外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