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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0年来,以“长治”工程为骨干的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快速推进。截至2000年底,累计完成水土流失初步治理面积21万km2,其中“长江”工程12年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8万km2;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不断加强,建立了一支有7 000名专职监督人员的执法队伍,初步建立健全了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的配套法规体系,累计对6 800多起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审批水土保持方案超过4.1万个,开发建设单位交纳水土流失防治费3 500多万元,补偿费3 700多万元,自行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