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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安监发[2016]64号市属国有企业:为规范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外埠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工作,督促市属国有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安全监管局、市国资委制定了《市属国有企业外埠项目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