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诉讼中法官与当事人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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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以民事诉讼活动中出现的法官与当事人的冲突这一现象为视角,着重分析了冲突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法官 当事人 冲突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5-145-01
  
  法庭中的两种情景:1.法官威严的坐在审判席上,主动询问当事人双方,当事人摄于法官的威严表现的相当配合,案件的审理得以顺利进行。2.法官威严的坐在审判席上,当事人双方相互对抗,法官居中裁判。这时当事人之间往往会相互扯皮,说的话真真假假,案件审理异常拖沓,法官威严被打了折扣。
  现有法律规定法官与当事人关系是当事人之间平等对抗,法官居中裁判,法官承担着定纷止争的社会职责。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纠纷的表现形式日新月异,而法官则处于社会矛盾的中心点上。
  然而实践中却并非如此。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建设,当事人的地位不断提高,相应的法官地位却不断下降。当事人自恃享有的诉讼权利,越来越不把法官放在眼里。如果胜诉则认为法官是好法官,断案公正;如果败诉则认为法官肯定收了对方的好处,断案不公。有时法官即使是依照法律规定做出的某些解释不合当事人心意,他们就可能骂骂咧咧甚至有打人的冲动。
  我们必须承认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以来,确实给民事审判工作带来了活力。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审判程序规范了,但是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冲突也增加了。民事审判法官恐怕没有人不曾与当事人有过冲突,而每次的冲突会使法官心绪不宁,很难再扮演理性法官的角色,冲突激烈时法官一脸委屈,而当事人也觉得受了不公平待遇气愤难平,这种对立的局面是理性的法官不愿看到的,因为不管出于是何种原因,对法官、法院的形象都是有害而无益的,也会影响到审判的顺利进行。那么到底是为什么处于中立者地位的法官会与有求于法官解决纠纷的当事人产生冲突呢?是法官的办案有问题?还是当事人无理取闹?抑或是诉讼制度不科学?如何解决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冲突,我们就必须要寻找其中的原因。
  首先,利益不同是一个原因。民事案件当事人都是为自己的权益进行诉讼,他们只关心诉讼结果是否对他有利。而法官则关注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会在中立的立场上要求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或补强证据。一般情况下,利益的不同不必然产生冲突,但有时当事人对法官的要求不理解,认为自己讲的就是事实或自己提供的证据已经足以证明其主张,这在一些法律意识比较弱的当事人身上尤其突出,他们对法官出于审判的目的要求其提供证据或补强证据以为是在刻意给自己找事,由此冲突便起。
  其次,司法缺乏权威性是另一原因。西方有位哲人说过:“如果法律是法治王国的国王,那么法院就是该王国的首都。”法院在法治社会的地位可见一斑。但在我国,法律还没有成为人们的信仰,很多人没有直接与法官打过交道,也宁愿相信“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说法。另外司法权威的建立需要一批高素质的法官群体,而我国近几年出现了很多司法腐败的案例,严重损害了法官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使得法官群体很难在当事人的心中树立崇高形象和权威。
  最后,法制宣传不到位也是原因之一。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这对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有着重要意义。另外随着近年来“司法为民”理念的大力宣传,社会对执法者的要求越来越高了,这对于建设法治国家无疑是很好的推动。可惜的是这一宣传有点“矫枉过正”,实践中,由于一些人对“司法为民”的片面理解,不仅使执法者的权利无法保障,甚至使个别部门成了少数不法分子的攻击对象。所以如果事情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的话,再善良的动机都可能成为法治道路的障碍。
  可见,造成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冲突的因素很多。要解决这一问题,本文认为要做好以下三点:
  首先,针对利益不同导致的当事人不理解法官这一问题,要求法官必须做到耐心倾听和解释。很多时候当事人总感到有满肚子的话要向他人倾诉,法官就是最好的倾诉对象,如果法官表现出不屑一顾就会招致当事人的反感。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耐心倾听是民事审判法官的基本功,是化解冲突的有效方法。另外,案件当事人千差万别,他们有太多程序或实体方面的疑团需要向法官请教。面对提问,法官有责任进行解释,而且态度要诚恳,不可漫不经心。另外解释时对不同的人要采用不同的表达方式,不可千篇一律。
  其次,要努力提高法官自身素质。法官的不廉洁、不公正,会引起百姓对法官的蔑视,对法治信仰的动摇。作为法官要公正办案,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同时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改进工作方法,树立起法官文明公正的形象,维护人民法院司法权威。
  最后,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让老百姓知法、懂法、守法,增加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服从。通过法制宣传,也使当事人了解如采取过激行为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约束自己的行为。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分析法官与当事人冲突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几点解决措施。我们主张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抽出一点时间关心一下法官的权利。在社会转型期,法官作为社会矛盾的最后解决者,面临的压力是巨大的,我们法官难道不应该得到更多的理解与支持?要让法官维护正义,首先要对法官公平。
  
  参考文献:
  [1]常怡.民事诉讼法(第四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2]如何化解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冲突.http://www.msl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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