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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为了给历史科学的或者更一般地讲,“精神科学”的方法论的自由性主张提供一个认识论基础,J.G.德罗伊森的《历史概论》(1858)和狄尔泰的《精神科学引论》(1883)首先把“解释”和“理解”作为专门的术语进行了区分。与被认为是以因果解释和定律论解释为基础的自然科学相反,历史学和精神科学被认为是以作为“理解的艺术学”的解释学为基础的(施赖伊马赫,A.伯克)。这个两分法尤其针对的是较老的唯科学论实证主义的方法论还原论(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