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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和扩招的加大,高校的奖学金在评定依据及其发挥作用方面逐渐暴露出较多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奖学金评定标准、依据及奖学金设置等方面问题的探讨,试图对奖学金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参考。为了更合理的发放奖学金并充分发挥其作用,高校应该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缩小奖学金的获奖比例,提高获奖金额,把奖学金从“救济金”中分离出来,真正起到鼓励先进的作用。
【关键词】 高校;奖学金;体制
中图分类号: G640
我国高校现行的奖学金主要包括以下形式: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学校自筹经费设立的奖学金;社会组织或个人在高校设立的各项奖学金。设立高校学生的各类奖学金主要目的是奖励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当然还有鼓励学生积极报考师范、农林、体育、民族、航海等学校和专业的奖学金,如专业奖学金;有些是鼓励学生立志毕业后到边疆地区、经济困难地区和自愿从事煤炭、石油、矿业、地质、水利等艰苦行业而设计的奖学金;有些还是专门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如励志奖学金。
我国的奖学金制度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由单纯的人民助学金制度发展而来的。助学金是无偿提供给在校困难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的资金。在建国初期,人民助学金在培养国家人才方面起到了其应有的作用,但是也暴露出了很多弊端。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高校单纯的以助学金为主的机制,已转变成奖学金和助学金并存的局面。
目前,随着国家奖学金和高校奖学金力度的进一步加强,奖学金评定体制、评定依据、发挥作用逐渐成为大学校园一个突出的问题,并且受到多方的关注。对此,本文对目前高校奖学体制金存在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对改进和完善高校奖学金制度有所帮助和参考。
(1)测评依据需进一步完善。现在高校评定奖学金比较成熟的依据主要是学生的综合测评,而各个高校的综合测评在思想道德、学科专业素质、身心素质等方面所占的比重又不尽一致,并且加分的细则学校间的差别也很大。有的学生为了综合测评能得较高的分数,盲目的参加各种活动,没有对自己的综合素质有系统的规划,自身素质及能力没有得到提高,反而浪费了时间。建议提高专业学科素质所占的比例,规定专业学科素质分占60%(清华大学规定学业评分占65%,其它占35%),其它类别占综合测评的40%。这样能更好的引导学生提高专业素质,让学生明白来大学是来“读书”的教育理念,又能鼓励学生去参加一些公益活动及其它的社会工作。
(2)奖学金评定时间不统一。由于相关企业或个人有特殊的安排,导致学校会很被动的调整相关奖学金的评定时间和要求。有个别奖学金甚至因为某公司老总下个月出国,而要求学校把评定相关奖学金的时间提前一个月,而学校这时都还没有进行综合测评,给评定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建议学校和社会各界确定奖学金时,应该用法律合同的形式把相关的事宜,包括评定时间、条件、金额、发放方式等确定下来,只有在法律上有了约束和保障,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证各类奖学金评定和发放时间的统一。
(3)奖学金当成救济金。有研究者认为高校奖学金是高校自身、政府、团体或个人给予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的奖金,奖学金的侧重点在于奖优。还有研究者认为奖学金是向优秀学生颁发的奖金,用以表彰和鼓励先进,为优秀学生完成学业提供经济保障。我们认为奖学金就应该用来奖励先进和优秀的同学,而不应该用来“济贫”。就我校而言,就有不少外界捐赠奖学金向困难学生倾斜,几乎成了救济金。亚洲开发银行研究项目《经济转型中的教育部门:中国案例研究报告》指出:“中国目前兼顾高等教育成本回收和维护教育机会均等的措施是按学生成绩颁发奖学金的,但是,奖学金与家庭收入并无关系,对农村贫困学生来讲,由于接受中等教育的条件差异,与城市学生比较,获得奖学金的机会并不均等。”根据上述报告,可以看出,农村贫困学生获得奖学金的机会相对城镇家庭情况较好的学生机会要小。尽管如此,也不能把主要用来奖励优秀学生的奖学金用作“救济金”或助学金。随着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和人数的扩招,学校贫困生的人数也在不断的扩大,既能把奖学金发放给贫困学生,又能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学校在贫困生学费上的压力,对学校而言,确实是一举多得的事情。而通过奖学金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这本身起到的作用并不大,因为对于很多普通高校能够获得奖学金的同学毕竟是少数。有关部门应该通过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源地贷款的国家政策,让大多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生源地贷款来完成学业,从而保障充分发挥奖学金奖励先进的本来意图。
(4)奖学金没有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有些高校的奖学金较多,同学的获奖比例较大,有的甚至接近或超过50%,这无疑使学生觉得获得奖学金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许多奖学金政策的研究者和管理者都注意到,如果获奖者的比例过大,奖励金额过低,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就会下降。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早年的奖学金后来就随着获奖人数和比例的不断增加,奖励先进的功能逐步丧失。而有部分学生在某些方面有特长,在以学生综合测评为基础的奖学金评定体制下,很难拿到奖学金。在当前教育方式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奖学金制度需要不断的创新和完善。在奖学金项目设置方面,应该缩小综合奖学金的获奖比例,提高奖金额,扩大单项奖的受奖面,从而加大综合奖学金的竞争力度与鼓励大学生发展特长的培养理念有机结合起来,真正起到鼓励先进、带动中间、鞭策落后的作用。
参考文献:
潘玉驹,嵇小怡.高校奖学金制度的改革与思考.现代教育科学[J].2002(1).52-53
【关键词】 高校;奖学金;体制
中图分类号: G640
我国高校现行的奖学金主要包括以下形式: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学校自筹经费设立的奖学金;社会组织或个人在高校设立的各项奖学金。设立高校学生的各类奖学金主要目的是奖励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当然还有鼓励学生积极报考师范、农林、体育、民族、航海等学校和专业的奖学金,如专业奖学金;有些是鼓励学生立志毕业后到边疆地区、经济困难地区和自愿从事煤炭、石油、矿业、地质、水利等艰苦行业而设计的奖学金;有些还是专门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如励志奖学金。
我国的奖学金制度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由单纯的人民助学金制度发展而来的。助学金是无偿提供给在校困难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的资金。在建国初期,人民助学金在培养国家人才方面起到了其应有的作用,但是也暴露出了很多弊端。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高校单纯的以助学金为主的机制,已转变成奖学金和助学金并存的局面。
目前,随着国家奖学金和高校奖学金力度的进一步加强,奖学金评定体制、评定依据、发挥作用逐渐成为大学校园一个突出的问题,并且受到多方的关注。对此,本文对目前高校奖学体制金存在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对改进和完善高校奖学金制度有所帮助和参考。
(1)测评依据需进一步完善。现在高校评定奖学金比较成熟的依据主要是学生的综合测评,而各个高校的综合测评在思想道德、学科专业素质、身心素质等方面所占的比重又不尽一致,并且加分的细则学校间的差别也很大。有的学生为了综合测评能得较高的分数,盲目的参加各种活动,没有对自己的综合素质有系统的规划,自身素质及能力没有得到提高,反而浪费了时间。建议提高专业学科素质所占的比例,规定专业学科素质分占60%(清华大学规定学业评分占65%,其它占35%),其它类别占综合测评的40%。这样能更好的引导学生提高专业素质,让学生明白来大学是来“读书”的教育理念,又能鼓励学生去参加一些公益活动及其它的社会工作。
(2)奖学金评定时间不统一。由于相关企业或个人有特殊的安排,导致学校会很被动的调整相关奖学金的评定时间和要求。有个别奖学金甚至因为某公司老总下个月出国,而要求学校把评定相关奖学金的时间提前一个月,而学校这时都还没有进行综合测评,给评定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建议学校和社会各界确定奖学金时,应该用法律合同的形式把相关的事宜,包括评定时间、条件、金额、发放方式等确定下来,只有在法律上有了约束和保障,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证各类奖学金评定和发放时间的统一。
(3)奖学金当成救济金。有研究者认为高校奖学金是高校自身、政府、团体或个人给予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的奖金,奖学金的侧重点在于奖优。还有研究者认为奖学金是向优秀学生颁发的奖金,用以表彰和鼓励先进,为优秀学生完成学业提供经济保障。我们认为奖学金就应该用来奖励先进和优秀的同学,而不应该用来“济贫”。就我校而言,就有不少外界捐赠奖学金向困难学生倾斜,几乎成了救济金。亚洲开发银行研究项目《经济转型中的教育部门:中国案例研究报告》指出:“中国目前兼顾高等教育成本回收和维护教育机会均等的措施是按学生成绩颁发奖学金的,但是,奖学金与家庭收入并无关系,对农村贫困学生来讲,由于接受中等教育的条件差异,与城市学生比较,获得奖学金的机会并不均等。”根据上述报告,可以看出,农村贫困学生获得奖学金的机会相对城镇家庭情况较好的学生机会要小。尽管如此,也不能把主要用来奖励优秀学生的奖学金用作“救济金”或助学金。随着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和人数的扩招,学校贫困生的人数也在不断的扩大,既能把奖学金发放给贫困学生,又能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学校在贫困生学费上的压力,对学校而言,确实是一举多得的事情。而通过奖学金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这本身起到的作用并不大,因为对于很多普通高校能够获得奖学金的同学毕竟是少数。有关部门应该通过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源地贷款的国家政策,让大多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生源地贷款来完成学业,从而保障充分发挥奖学金奖励先进的本来意图。
(4)奖学金没有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有些高校的奖学金较多,同学的获奖比例较大,有的甚至接近或超过50%,这无疑使学生觉得获得奖学金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许多奖学金政策的研究者和管理者都注意到,如果获奖者的比例过大,奖励金额过低,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就会下降。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早年的奖学金后来就随着获奖人数和比例的不断增加,奖励先进的功能逐步丧失。而有部分学生在某些方面有特长,在以学生综合测评为基础的奖学金评定体制下,很难拿到奖学金。在当前教育方式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奖学金制度需要不断的创新和完善。在奖学金项目设置方面,应该缩小综合奖学金的获奖比例,提高奖金额,扩大单项奖的受奖面,从而加大综合奖学金的竞争力度与鼓励大学生发展特长的培养理念有机结合起来,真正起到鼓励先进、带动中间、鞭策落后的作用。
参考文献:
潘玉驹,嵇小怡.高校奖学金制度的改革与思考.现代教育科学[J].2002(1).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