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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桌审计机关在对某市投资公司的审计中,发现该公司私设“小金库”累计100万元。其中1999年私设“小金库”30万元.2000年私设“小金库”20万元,2002年私设“小金库”40万元,2003年私设“小金库”10万元。对此问题的处罚,审计机关内部有三种看法:一是应依法处罚;二是“小金库”是1999年设立的.到2003年已经超过了《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二年的处罚时效,不能处罚,只能处理;三是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二年处罚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