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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构筑公共财政框架、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基础,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因此,全面开展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势在必行。
【关键词】 会计集中核算;财务审批;会计监督
一、基本做法
(一)会计业务决策者与执行者的分离。
以往会计做假行为的发生,多数是会计业务的决策者即单位的领导指使,会计人员出于行政上的领导关系或自身利益需要而具体操作。而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则使会计业务从各单位的内部处理变为会计核算中心的集中处理,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与单位分离,单位领导不可能指使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的会计人员做假,这种管理模式使想做假却没人去做。
(二)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的分离。
过去多数部门的财务机构设置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融为一体,财务部门负责人既是财务审批人也是会计人员,在会计事项处理上经过部门负责人审签同意的原始凭证,既表示符合财务制度的财务审批又表示符合会计处理规范的会计监督审批。这种集双重职能为一身的管理方式,缺乏财务与会计的相互制约,使单位内部的会计舞弊行为成为可能。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审批职能由单位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由会计核算中心行使,在审批责任人和实际操作人上形成分离,通过双重制约职能的建立,使得想做假也没人敢做。
(三)会计凭证的存放管理与单位分离。
过去会计业务处理完毕后,全部会计档案均由本单位保存,多数单位是长期在财务部门保存,当会计做假行为发生后,外人很难得知。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档案由会计核算中心处理并保存,按照会计稽核制度的要求,稽核人员对可疑的会计凭证可以与出具凭证的单位进行核查。同时会计核算中心的运行过程既受各预算单位的监督、财政部门内部的监督,也受来自审计纪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部门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状况、会计凭证等进行审计的同时,也是对核算中心的审计。
(四)会计业务处理的过程公开。
在过去的分散核算形式下,会计业务的处理过程是封闭的,对会计业务的知情范围非常有限,往往只有一、两个人知道。在会计集中核算形式下,一项会计业务处理,至少要经过单位的经手人、证明人、财务审批人和报账员、会计核算中心的审核会计、记账会计和会计主管等七个环节,对数额较大的还要经过单位的主管领导、会计核算中心的分管领导等审批。整个业务处理过程又是在“一站式办公,柜组式作业”的运作方式下进行。知情范围的扩大,运作过程的公开,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从运作机制上就形成了对舞弊行为的有效遏制。
二、会计集中核算的成效
为进一步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了基础,会计集中核算的作用正逐渐得到了显现。具体表现在:
(一)规范了会计核算,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和工作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我校的會计业务纳入了会计中心统一核算,中心选配了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二)财政资金的调度趋于合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支出单位的财政资金集中在会计中心的单一账户上,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从根本上改变了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杜绝了预算执行中克扣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三)加强了会计监督,减少了财务支出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纳入会计中心管理的单位所有支出都通过会计中心一个账户进出,进行统一核算,会计中心有权对各单位的支出事项和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支出和凭证要求有关单位纠正或补办手续,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过去用白条,三联单等非正式发票入帐的情况,同时提高了发票利用的透明度,杜绝商家多开,造假,偷逃税款的发生,减少了部分单位在使用国家资金上的随意性,给贪污犯罪和挥霍浪费行为亮起了红灯。
(四)促进了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 会计中心接受支付申请的依据是单位的预算指标,没有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支付申请,会计中心有权予以拒绝,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再经会计中心审核入账,从而起到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的作用,保证了各项开支符合会计制度和部门预算的要求。而政府采购资金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支付,资金直达供应商,减少了中间环节,杜绝了回扣等问题,加快了资金周转,既保证了专款专用,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会计的集中核算是加强财务、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新举措,在它的初始阶段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也必然存在其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
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认识上的错位 首先对统管单位来讲,会计集中核算后,改变了过去支出只要单位领导“一支笔”就可报销,集中核算后,单位领导签了字还须中心总会计审核后才能报销。,撤消会计机构后,会计工作,财务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受到影响。
(二)管理模式上的缺陷 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中心一人管十多个单位的账,大厅式的工作模式,难以对统管单位实施全过程的会计监督,表现在支出的合理性,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把握,造成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单位报账时,会计中心只能根据票据来判断,一是看单位报账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二是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只要手续完备,票据合法有效,不管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都必须报销。会计中心整天忙于报账结账记账,无法顾及发票内容的真实性。报帐员一人兼两职,单位领导签字后直接去会计中心报销,违背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试行)》条例中,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缺乏有效的中间控制,会计监督职能难以真正实现。 (三)分账管理上的单一性 会计中心监管的重点是单位的财务收支,对各单位的收入监管尚未介入,收入游离于会计中心统管账的体外。实行票款分离,按规定收费收入、返还资金直接缴入国库收入户,单位自己建立台账,与会计中心不发生任何关系,会计中心不作账务处理。这样就形成了收入票据在国库,支出等会计档案在会计中心,资产及明细账在单位的“板块”结构,单位会计资料的完整性被破坏。特别是在固定资产的后续控制上,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结果造成会计信息质量难以提高;有些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账没有如实登记,账实不符,家底不清,账外资产流失现象也时有发生,致使中心的账与单位实物不符。
(四)会计中心与财政部门对接上的缺口 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专项经费拨入时,有些单位混淆不清,会计中心又不得了解,造成单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核算失真。形成专项资金“跑”“冒”“滴”“漏”,支出效率不高。会计中心主要负责大量的会计核算,并未直接参与财政部门内部职能机构工作,因此对财政部门的业务,政策变化无法知晓,这样会计中心就没有能力和条件代替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而财政部门认为预算单位统进了会计中心,以为“一统就灵”,放松了财政监管,形成了新的监管死角。
四、对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几点设想
会计集中核算是近几年来推行的会计制度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固定的模式可循,如何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管理的需要,现提几点设想:
(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與国库集中收付的相互融合(二)构建新型的财政稽查监督机制,建立财政稽查、审计、资金绩效评价部门(三)会计中心转变职能,加强支出监督,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四)各统管单位切实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 (五)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
(六)建立远程报账系统和远程查账系统。建立远程报账系统和远程查账系统是会计核算中心电算化和网络化发展的必然选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来处理日常工作,建立远程报账系统,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超负荷工作量。
同时加强审计,规范行为,明确责任,防范风险。会计集中核算的主体是政府,凭借的职能是政府社会经济管理权和国有资产所有权。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必须加强会计人员的服务意识,加强审计对会计的再监督,从更高的层次上去规范会计人员行为,防止其滥用政府权力和形成新的官僚作风。会计人员离不开与钱财打交道,有着较高的执法风险,只有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对会计人员上岗、任期和离任前的定期及不定期审计力度,才能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会计人员清正廉洁和健康成长。
实践证明,尽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在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显示出会计集中核算制的优越性,总的看是利大于弊,是一项成功的会计管理制度。而当前的主要工作就是明确会计核算中心作为预算执行机构的地位,以预算执行为主要任务,转变工作职能,不断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制的改革和完善。
【关键词】 会计集中核算;财务审批;会计监督
一、基本做法
(一)会计业务决策者与执行者的分离。
以往会计做假行为的发生,多数是会计业务的决策者即单位的领导指使,会计人员出于行政上的领导关系或自身利益需要而具体操作。而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则使会计业务从各单位的内部处理变为会计核算中心的集中处理,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与单位分离,单位领导不可能指使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的会计人员做假,这种管理模式使想做假却没人去做。
(二)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的分离。
过去多数部门的财务机构设置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融为一体,财务部门负责人既是财务审批人也是会计人员,在会计事项处理上经过部门负责人审签同意的原始凭证,既表示符合财务制度的财务审批又表示符合会计处理规范的会计监督审批。这种集双重职能为一身的管理方式,缺乏财务与会计的相互制约,使单位内部的会计舞弊行为成为可能。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审批职能由单位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由会计核算中心行使,在审批责任人和实际操作人上形成分离,通过双重制约职能的建立,使得想做假也没人敢做。
(三)会计凭证的存放管理与单位分离。
过去会计业务处理完毕后,全部会计档案均由本单位保存,多数单位是长期在财务部门保存,当会计做假行为发生后,外人很难得知。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档案由会计核算中心处理并保存,按照会计稽核制度的要求,稽核人员对可疑的会计凭证可以与出具凭证的单位进行核查。同时会计核算中心的运行过程既受各预算单位的监督、财政部门内部的监督,也受来自审计纪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部门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状况、会计凭证等进行审计的同时,也是对核算中心的审计。
(四)会计业务处理的过程公开。
在过去的分散核算形式下,会计业务的处理过程是封闭的,对会计业务的知情范围非常有限,往往只有一、两个人知道。在会计集中核算形式下,一项会计业务处理,至少要经过单位的经手人、证明人、财务审批人和报账员、会计核算中心的审核会计、记账会计和会计主管等七个环节,对数额较大的还要经过单位的主管领导、会计核算中心的分管领导等审批。整个业务处理过程又是在“一站式办公,柜组式作业”的运作方式下进行。知情范围的扩大,运作过程的公开,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从运作机制上就形成了对舞弊行为的有效遏制。
二、会计集中核算的成效
为进一步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了基础,会计集中核算的作用正逐渐得到了显现。具体表现在:
(一)规范了会计核算,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和工作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我校的會计业务纳入了会计中心统一核算,中心选配了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二)财政资金的调度趋于合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支出单位的财政资金集中在会计中心的单一账户上,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从根本上改变了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杜绝了预算执行中克扣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三)加强了会计监督,减少了财务支出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纳入会计中心管理的单位所有支出都通过会计中心一个账户进出,进行统一核算,会计中心有权对各单位的支出事项和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支出和凭证要求有关单位纠正或补办手续,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过去用白条,三联单等非正式发票入帐的情况,同时提高了发票利用的透明度,杜绝商家多开,造假,偷逃税款的发生,减少了部分单位在使用国家资金上的随意性,给贪污犯罪和挥霍浪费行为亮起了红灯。
(四)促进了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 会计中心接受支付申请的依据是单位的预算指标,没有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支付申请,会计中心有权予以拒绝,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再经会计中心审核入账,从而起到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的作用,保证了各项开支符合会计制度和部门预算的要求。而政府采购资金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支付,资金直达供应商,减少了中间环节,杜绝了回扣等问题,加快了资金周转,既保证了专款专用,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会计的集中核算是加强财务、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新举措,在它的初始阶段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也必然存在其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
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认识上的错位 首先对统管单位来讲,会计集中核算后,改变了过去支出只要单位领导“一支笔”就可报销,集中核算后,单位领导签了字还须中心总会计审核后才能报销。,撤消会计机构后,会计工作,财务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受到影响。
(二)管理模式上的缺陷 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中心一人管十多个单位的账,大厅式的工作模式,难以对统管单位实施全过程的会计监督,表现在支出的合理性,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把握,造成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单位报账时,会计中心只能根据票据来判断,一是看单位报账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二是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只要手续完备,票据合法有效,不管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都必须报销。会计中心整天忙于报账结账记账,无法顾及发票内容的真实性。报帐员一人兼两职,单位领导签字后直接去会计中心报销,违背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试行)》条例中,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缺乏有效的中间控制,会计监督职能难以真正实现。 (三)分账管理上的单一性 会计中心监管的重点是单位的财务收支,对各单位的收入监管尚未介入,收入游离于会计中心统管账的体外。实行票款分离,按规定收费收入、返还资金直接缴入国库收入户,单位自己建立台账,与会计中心不发生任何关系,会计中心不作账务处理。这样就形成了收入票据在国库,支出等会计档案在会计中心,资产及明细账在单位的“板块”结构,单位会计资料的完整性被破坏。特别是在固定资产的后续控制上,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结果造成会计信息质量难以提高;有些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账没有如实登记,账实不符,家底不清,账外资产流失现象也时有发生,致使中心的账与单位实物不符。
(四)会计中心与财政部门对接上的缺口 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专项经费拨入时,有些单位混淆不清,会计中心又不得了解,造成单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核算失真。形成专项资金“跑”“冒”“滴”“漏”,支出效率不高。会计中心主要负责大量的会计核算,并未直接参与财政部门内部职能机构工作,因此对财政部门的业务,政策变化无法知晓,这样会计中心就没有能力和条件代替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而财政部门认为预算单位统进了会计中心,以为“一统就灵”,放松了财政监管,形成了新的监管死角。
四、对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几点设想
会计集中核算是近几年来推行的会计制度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固定的模式可循,如何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管理的需要,现提几点设想:
(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與国库集中收付的相互融合(二)构建新型的财政稽查监督机制,建立财政稽查、审计、资金绩效评价部门(三)会计中心转变职能,加强支出监督,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四)各统管单位切实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 (五)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
(六)建立远程报账系统和远程查账系统。建立远程报账系统和远程查账系统是会计核算中心电算化和网络化发展的必然选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来处理日常工作,建立远程报账系统,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超负荷工作量。
同时加强审计,规范行为,明确责任,防范风险。会计集中核算的主体是政府,凭借的职能是政府社会经济管理权和国有资产所有权。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必须加强会计人员的服务意识,加强审计对会计的再监督,从更高的层次上去规范会计人员行为,防止其滥用政府权力和形成新的官僚作风。会计人员离不开与钱财打交道,有着较高的执法风险,只有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对会计人员上岗、任期和离任前的定期及不定期审计力度,才能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会计人员清正廉洁和健康成长。
实践证明,尽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在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显示出会计集中核算制的优越性,总的看是利大于弊,是一项成功的会计管理制度。而当前的主要工作就是明确会计核算中心作为预算执行机构的地位,以预算执行为主要任务,转变工作职能,不断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制的改革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