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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8年《水法》颁布实施以来,黄河流域的水行政管理机构——黄河水利委员会协同沿黄各级政府相继制订了大批黄河水资源管理法规,初步建立健全了全流域的水利执法体系,使黄河水资源管理纳入法制轨道。黄河是我国第二大河。近年来,由于工、农业的迅速发展,黄河流域水资源需求日益增加,上、下游由于争夺水源引起大量省际、地区间的水事纠纷;下游引黄工程应征水费无法落实,乱引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