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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位处武夷山南麓的福建省邵武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721”城市管理理念(70%靠服务、20%靠管理、10%靠执法),破解城市违章搭建频发、人居环境整治不力、市容市貌整改不易等难题,在探索中求突破、在创新中求实效,逐步走出一条富有可行性、操作性、创新性特点的“街长制”城市、街道、社区三级综合执法、治理、服务新路子,在实践中收到较好的成效。
一、创新“街长制”,实行“1+N”综合执法、治理、服务机制
所谓“街长制”,就是在全市中的5个街道、48个社区、2l条主街道,包括所有的背街小巷,全面实行“1+N”综合执法、治理、服务机制,即全面实行以1名城管专干为街长(ABC角三班倒、轮流值守),以片区警长、社区领导、社区治理协会会长等若干人员为副街长的街道、社区(小区)定点路段综合执法、治理、服务机制。通过“街长制”责任化、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及时掌握责任路段内小街、小巷、小区违章搭建情况,依法、有序、妥善加以处置或整改。及时掌握责任路段内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情况,依法有序将其引导纳入指定区域合法经营。确保责任路段内的户外广告、橱窗、报栏、路牌、路灯、废物箱等合规达标安置(设置)。确保责任路段内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以及街面、门前(店)、树上无刻画、张贴、涂写的城市“牛皮癣”。确保责任路段内餐饮业、商户、居民的炉口、烟囱等排污口背朝大街开放。及时敦促协助街道、社区、小区的商户或居民,认真做好“门前三包”。
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共建立健全“街长制”社区综合执法、治理、服务平台48个,任命定点路段常态化执法、治理、服务责任街长215名,基本实现服务机构、服务设施、服务制度、服务人员、服务活动“全覆盖”。
二、立足“大社区”,聚焦“小社区”
(一)“三个机制”先行
一是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要求全市上下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全面建立覆盖市、街道、社区三级“街长制”的综合执法、治理、服务网格化平台。二是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总街长,市城市管理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综治办、社区办等领导为成员的全市街道社区综合执法、治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下设办公室,开展日常执法、治理、服务工作。三是建立健全领导分级包片挂点工作制、定期沟通反馈工作制、督导督察工作制和日报告制,切实做到街道和社区综合执法、治理、服务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
(二)“二个举措”跟进
一是通过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考方式,从大学毕业生中招录50名工作人员,充实“街长制”执法、治理、服务专干队伍。二是从2018年年初起,率先在各方面条件都比较成熟的通泰街道五四路、昭阳街道五一九路、水北街道解放路开展“街长制”暨“街长系万家”工作试点,用“点”上执法、治理、服务成功经验,指导和推动全市“面”上安全、文明、和谐街道、社区、小区创建。
(三)“一个保障”到位
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列出一块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街长制”建设工作,包括平台创建、设施(设备)购(添)置、人头经费等开支等,确保“街长制”综合执法、治理、服务有资金、有保障。
三、责任量化,五社联动;共建共治,百姓满意
(一)针对性
对应街道、社区、小区,楼栋、楼道、商户与居民,构建街长与下沉党员干部、机关和社区单位党员干部、社区在职党员及流动党员、志愿者等相对接的“街长行走网格”,将责任逐一量化,落实到户、到人、到位,打通“街长制”综合执法、治理、服务“最后l公里”。
(二)协同性
各街道、社区分别创办集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一体的“五社联动”社区综合执法治理服务中心,内设法制宣传、环保卫生、维权保障、邻里调解、代理代办等“一站式”服务平台。切实做到“街长连街道、连社区(小区)、连商户、连居民、连万家”,确保社区综合执法、治理、服务有生机、有活力、受欢迎。
(三)服务性
90%以上的商户、业主或住户,分别与社区执法治理服务领导小组、社区“街长制”服务中心签订《共建共治共享服务公约》和《安全文明社区创建服务公约》,针对服务时间、事项、内容等方面,作出具体明确的规范、承诺与约定。让“美丽城市、美丽街道、美丽社区(小区)、美丽家园”创建,变成人人关注、个个参与的自觉行动,确保社区综合执法、治理、服务有实效、有质感、有亮色。
(四)实效性
以社区综合执法治理服务平台为抓手,以“街长制”服务为主体,以专业协会服务为补充,切实做到“六个结合”,即执法服务与普法服务相结合、治理服务与关爱服务相结合、团体服务与个人服务相结合、组织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岗位服务与上门服务相结合、经常性服务与突击性服务相结合。从根本上改变往年乱搭乱建(盖)、占道经营、占道堆放、横幅乱挂、垃圾乱倒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有效促进美丽城市、美丽街道、美丽家园建设,实现组织、领导、群众“三满意”。
四、关于实施“街長制”的几点思考
(一)领导机构重视,是做好“街长制”社区综合执法、治理、服务的前提
当前,我们正在开展的“街长制”街道、社区综合执法、治理与服务,期待各级领导机关及其领导人高度重视,果断决策。一是强化对“街长制”工作的领导,使之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二是落实、落细“街长制”综合执法、治理、服务的考核、奖惩、晋级、激励机制,特别是专门人才的培训、培养、教育、关爱、保护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街长制”工作经费的投入与保障力度。
(二)自治组织参与,是做好“街长制”社区综合执法、治理、服务的基础
基层社区组织,特别是基层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是“街长制”综合执法、治理、服务的关键。社区党委(支部)要在组织、领导、宣传上,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社区居委会要在支持、配合、协调上,发挥更大的自主l生与能动性;社区老年、青年、妇女、志愿者协会,特别是社区综合治理协会、邻里调解协会等民间组织,要在“街长制”综合执法、治理、服务上,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同时,不断提升街道、社区群众参与、支持、配合“街长制”综合执法、治理、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倾心倾力服务,是做好“街长制”社区综合执法、治理、服务的根本
在开展“街长制”工作过程中,在服务理念上,要注意从单纯的行政执法服务,向关爱和帮助服务方面转化。在服务方式上,要注意从命令式、强制性服务,向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服务方面转化。在服务内容上,要注意从生硬性、粗放式服务,向“你有困难我有服务”“你有需求我有服务”方面转化。大力营造执法有力度、治理有厚度、服务有温度的深厚氛围,推进“街长制”社区综合执法、治理、服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压题图片:劝导流动摊点进市场经营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提供)
(责任编辑:陈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