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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课程权力是指在现有的教育法规、国家课程政策所允许的范围内,小学教师在对课程进行研究、开发和实施的过程中所拥有的可支配的能动力量。不同于有自己想法的中学生,小学生尤其是小学低年级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往往需要教师牵着思路走,因此,小学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如何运用课程权力在很大程度上完全取决于小学教师自身的素质。“各校教师有相当大的专业自主空间,来实现自己的教育理念,必须用尽心思来做课程发展与教学发展,并对自己的课程与教学负责。”如何才能使小学教师课程权力运用更加得当,解决当前小学教师运用课程权力存在的虚无、落空、误用和缺位问题,笔者通过对影响周口市小学教师课程权力的因素进行分析,以期为小学教师和学校领导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根据教师课程权力方面的相关文献、通过选项聚类所获得的统计数据和研究需要,对影响因素进行提取、归纳总结与分析,得到四个影响小学教师课程权力运用效果的因素,即法规因素、理念因素、能力因素、课程资源因素。四个因素之间的关系如图所示,法规因素为小学教师运用课程权力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和保障力量,是环境性因素;理念因素为小学教师有效运用课程权力提供了正确导向,是前提性因素;能力因素为小学教师合理运用课程权力提供了力量支持,是专业支持性因素;课程资源因素为小学教师充分运用课程权力提供了文本支持,是资源性因素。
1.法规因素
法规因素是指教育与课程法规,它是小学教师获得与运用课程权力的法律环境和保障力量。法规因素既能满足小学教师拥有课程权力的愿望,又能满足小学教师合理运用课程权力做到有法可依;既能让小学教师体验到地方教育立法对教师课程权力的运用带来的有效影响,又能让小学教师感受到自身就是学校法律法规的制定者与守护者。
首先,教育与课程法规的保障力度直接影响着小学教师能否真正拥有课程权力并能否得以运用。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小学教师意识到,教育与课程法规对教师课程权利的顺利行使所起到的保障作用,但仍有近一半的小学教师对教育与课程法规的保障力度不太看好。
其次,目前周口市小学教师参与教育和课程法规制定的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实施。调查发现,有六成多的小学教师会被邀请参与学校法规或课程法规的制定,但也发现,约六成的小学教师却很少进行此项工作。究其原因有两个:一是校长发出的邀请不多,二是小学教师接受了邀请,但参与的积极性不大。
再次,地方立法的滞后影响了地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深入进行,进而影响小学教师不能很好地获得课程权力。调查显示,近一半的小学教师认为地方教育立法跟不上学校教育实践的需要与先进的教育理论。据了解,小学校长对地方教育立法的认同度比小学教师的认同度要高得多。这说明,地方教育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
最后,“教师易受各种层面规章的制约”,教育与课程法规“对教师行为有很大影响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改革的机会”。调查结果显示,四成多的小学教师认识到新课程实施的保障机制在教师课程权力运用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但仍有近三成的小学教师认为新课程实施的保障机制并不好。
2.理念因素
在所有的影响因素里,理念因素对小学教师运用课程权力的影响处于第二位,是小学教师有效运用课程权力的重要前提。因为小学生喜欢新奇的事物,这就需要小学教师在选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时,能做到“常教常新”。其实,小学教师能否做到这一点,最重要的是有没有这样一种“常教常新”的理念。可见,小学教师对教学与课程资源的关系、对教学方法的选择、对学校课程权力是否有学校保障等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小学教师对课程权力的运用。
首先,小学教师能否正确理解教学与课程资源的关系,对小学教师有效运用课程权力有很大的影响。调查表明,有近八成五的小学教师认为,教学不仅仅是教学的事情,跟课程、课程资源有很大关系,但也有少数一部分的小学教师存在着认识上的不足。
其次,新颖的教学方法是小学教师创新能力的一种表现,但是能否适度地将其运用于教学,与小学教师能否有效地运用课程权力有很大关系。从数据上来看,大部分小学老师存在着观念上的偏差,造成了对教师课程权力的过度运用或滥用等误用现象。
最后,小学教师对学校能否保障自己有效运用课程权力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其课程权力的有效运用。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小学教师体会或认识到学校课程权力的再次分配给他们运用课程权力提供的重要保障,但仍有一部分小学教师并没有感觉到这种安全感,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小学教师课程权力的落空现象。
3.能力因素
能力因素主要是指小学教师的专业能力,它是小学教师合理运用课程权力的重要支持力量,小学教师在没有弄懂课标之前就对教材进行随意删减是不可取的,而且对教学内容的选择关键是小学教师如何结合学情把课标的理念贯穿于教学之中,否则就会出现“教教材”等课程权力的虚无现象。
首先,小学教师对自己理解教材编写者意图的能力是其合理运用课程权力的重要能力表现。调查显示,约七成的小学教师对自己理解教材编写者意图的能力是比较满意的,但也有三成多的小学教师对自己的能力不尽满意。这说明部分小学教师没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吃透隐藏在教材深层的精神。
其次,小学教师处理教材中出现的一些新现象的能力也是其有效运用课程权力的能力表现。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小学教师能用新的眼光来看待新教材中出现的一些新现象,而不是排斥的态度。也有少数小学教师对新教材中出现的新现象难以理解,或把其当成是错误的观点加以改正。这说明部分小学教师没有足够强的专业能力意识到自己有及时学习与反思的课程研究权力,或未充分加以运用,从而产生小学教师的部分课程权力处于虚无状态。
最后,正如尼克拉斯·卢曼所说的“权力的功能在于调节偶发事件”,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突然提出的问题,即使打断了教学思路,大部分小学教师还是很乐意在课堂上当即回答学生的问题。这表明,大部分小学教师能恰当地运用课程权力,但结果也显示,也有一部分小学教师的不当教学行为会导致教师课程权力的虚无现象。
4.课程资源因素
课程资源因素是小学教师充分运用课程权力的重要文本支持因素,具体表现为小学教师的课程理解在很大程度上支持着教师课程权力的运用。我们知道,小学教师自身所开发的课程资源是否丰富、运用是否得当,直接影响着他们对课程权力运用的得当程度。由于小学生正处于思维力、创造力的培养阶段,因此,对课程理解的深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小学教师运用课程权力的得当程度。当前小学教师对课程的理解还不尽如人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课程的有效实施。
首先,小学教师只要能开发并运用恰当的课程资源,就能根据学情与课程标准的要求对教材内容适度增删。调查结果显示,六成多的小学教师认为自己处理教材内容时能根据学情和课程标准的要求适度增删,有近四成的小学教师自认为做不到这一点。这至少能够说明两点:一是部分小学教师对学情与课程标准的理解不深入,导致小学教师运用课程权力的“无为”行为;二是部分小学教师缺乏开发和运用现有课程资源的意识与能力。
其次,小学教师收集课程资源的方式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小学教师对课程资源的运用。调查表明,近六成的小学教师能用多种方式收集丰富的课程资源并运用于教学,但也有一成多的小学教师收集课程资源的方式单一,很难发挥已掌握的课程资源的实用价值。
在收集和开发课程资源的过程中,应注意三个方面的认识问题:一是教材不是唯一的课程资源;二是教师是最重要的课程资源;三是课程资源的建设必须纳入课程改革计划。这样,小学教师在收集和开发课程资源的过程中,就能够根据学情、课程标准选择简明快捷的收集与开发方式,选择符合自身教学特点的课程资源。
再次,小学教师是否关注课程与教学的研究、开发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作出自己的努力,是其处理课程资源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影响小学教师能否有效运用课程权力的重要现实力量。调查显示,多于五分之二的小学教师能做到,但也有多于五分之一的小学教师不去关注这些问题。
最后,是否经常自学新课程的相关政策与书籍是小学教师开发课程资源的重要渠道,能给他们充分运用课程权力提供强大的生命力。调查表明,近六成的小学教师能做到主动去学习新课程的相关理念与知识,这说明新课程的学习对小学教师更好地理解与运用课程权力有较大影响。
根据教师课程权力方面的相关文献、通过选项聚类所获得的统计数据和研究需要,对影响因素进行提取、归纳总结与分析,得到四个影响小学教师课程权力运用效果的因素,即法规因素、理念因素、能力因素、课程资源因素。四个因素之间的关系如图所示,法规因素为小学教师运用课程权力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和保障力量,是环境性因素;理念因素为小学教师有效运用课程权力提供了正确导向,是前提性因素;能力因素为小学教师合理运用课程权力提供了力量支持,是专业支持性因素;课程资源因素为小学教师充分运用课程权力提供了文本支持,是资源性因素。
1.法规因素
法规因素是指教育与课程法规,它是小学教师获得与运用课程权力的法律环境和保障力量。法规因素既能满足小学教师拥有课程权力的愿望,又能满足小学教师合理运用课程权力做到有法可依;既能让小学教师体验到地方教育立法对教师课程权力的运用带来的有效影响,又能让小学教师感受到自身就是学校法律法规的制定者与守护者。
首先,教育与课程法规的保障力度直接影响着小学教师能否真正拥有课程权力并能否得以运用。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小学教师意识到,教育与课程法规对教师课程权利的顺利行使所起到的保障作用,但仍有近一半的小学教师对教育与课程法规的保障力度不太看好。
其次,目前周口市小学教师参与教育和课程法规制定的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实施。调查发现,有六成多的小学教师会被邀请参与学校法规或课程法规的制定,但也发现,约六成的小学教师却很少进行此项工作。究其原因有两个:一是校长发出的邀请不多,二是小学教师接受了邀请,但参与的积极性不大。
再次,地方立法的滞后影响了地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深入进行,进而影响小学教师不能很好地获得课程权力。调查显示,近一半的小学教师认为地方教育立法跟不上学校教育实践的需要与先进的教育理论。据了解,小学校长对地方教育立法的认同度比小学教师的认同度要高得多。这说明,地方教育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
最后,“教师易受各种层面规章的制约”,教育与课程法规“对教师行为有很大影响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改革的机会”。调查结果显示,四成多的小学教师认识到新课程实施的保障机制在教师课程权力运用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但仍有近三成的小学教师认为新课程实施的保障机制并不好。
2.理念因素
在所有的影响因素里,理念因素对小学教师运用课程权力的影响处于第二位,是小学教师有效运用课程权力的重要前提。因为小学生喜欢新奇的事物,这就需要小学教师在选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时,能做到“常教常新”。其实,小学教师能否做到这一点,最重要的是有没有这样一种“常教常新”的理念。可见,小学教师对教学与课程资源的关系、对教学方法的选择、对学校课程权力是否有学校保障等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小学教师对课程权力的运用。
首先,小学教师能否正确理解教学与课程资源的关系,对小学教师有效运用课程权力有很大的影响。调查表明,有近八成五的小学教师认为,教学不仅仅是教学的事情,跟课程、课程资源有很大关系,但也有少数一部分的小学教师存在着认识上的不足。
其次,新颖的教学方法是小学教师创新能力的一种表现,但是能否适度地将其运用于教学,与小学教师能否有效地运用课程权力有很大关系。从数据上来看,大部分小学老师存在着观念上的偏差,造成了对教师课程权力的过度运用或滥用等误用现象。
最后,小学教师对学校能否保障自己有效运用课程权力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其课程权力的有效运用。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小学教师体会或认识到学校课程权力的再次分配给他们运用课程权力提供的重要保障,但仍有一部分小学教师并没有感觉到这种安全感,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小学教师课程权力的落空现象。
3.能力因素
能力因素主要是指小学教师的专业能力,它是小学教师合理运用课程权力的重要支持力量,小学教师在没有弄懂课标之前就对教材进行随意删减是不可取的,而且对教学内容的选择关键是小学教师如何结合学情把课标的理念贯穿于教学之中,否则就会出现“教教材”等课程权力的虚无现象。
首先,小学教师对自己理解教材编写者意图的能力是其合理运用课程权力的重要能力表现。调查显示,约七成的小学教师对自己理解教材编写者意图的能力是比较满意的,但也有三成多的小学教师对自己的能力不尽满意。这说明部分小学教师没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吃透隐藏在教材深层的精神。
其次,小学教师处理教材中出现的一些新现象的能力也是其有效运用课程权力的能力表现。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小学教师能用新的眼光来看待新教材中出现的一些新现象,而不是排斥的态度。也有少数小学教师对新教材中出现的新现象难以理解,或把其当成是错误的观点加以改正。这说明部分小学教师没有足够强的专业能力意识到自己有及时学习与反思的课程研究权力,或未充分加以运用,从而产生小学教师的部分课程权力处于虚无状态。
最后,正如尼克拉斯·卢曼所说的“权力的功能在于调节偶发事件”,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突然提出的问题,即使打断了教学思路,大部分小学教师还是很乐意在课堂上当即回答学生的问题。这表明,大部分小学教师能恰当地运用课程权力,但结果也显示,也有一部分小学教师的不当教学行为会导致教师课程权力的虚无现象。
4.课程资源因素
课程资源因素是小学教师充分运用课程权力的重要文本支持因素,具体表现为小学教师的课程理解在很大程度上支持着教师课程权力的运用。我们知道,小学教师自身所开发的课程资源是否丰富、运用是否得当,直接影响着他们对课程权力运用的得当程度。由于小学生正处于思维力、创造力的培养阶段,因此,对课程理解的深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小学教师运用课程权力的得当程度。当前小学教师对课程的理解还不尽如人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课程的有效实施。
首先,小学教师只要能开发并运用恰当的课程资源,就能根据学情与课程标准的要求对教材内容适度增删。调查结果显示,六成多的小学教师认为自己处理教材内容时能根据学情和课程标准的要求适度增删,有近四成的小学教师自认为做不到这一点。这至少能够说明两点:一是部分小学教师对学情与课程标准的理解不深入,导致小学教师运用课程权力的“无为”行为;二是部分小学教师缺乏开发和运用现有课程资源的意识与能力。
其次,小学教师收集课程资源的方式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小学教师对课程资源的运用。调查表明,近六成的小学教师能用多种方式收集丰富的课程资源并运用于教学,但也有一成多的小学教师收集课程资源的方式单一,很难发挥已掌握的课程资源的实用价值。
在收集和开发课程资源的过程中,应注意三个方面的认识问题:一是教材不是唯一的课程资源;二是教师是最重要的课程资源;三是课程资源的建设必须纳入课程改革计划。这样,小学教师在收集和开发课程资源的过程中,就能够根据学情、课程标准选择简明快捷的收集与开发方式,选择符合自身教学特点的课程资源。
再次,小学教师是否关注课程与教学的研究、开发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作出自己的努力,是其处理课程资源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影响小学教师能否有效运用课程权力的重要现实力量。调查显示,多于五分之二的小学教师能做到,但也有多于五分之一的小学教师不去关注这些问题。
最后,是否经常自学新课程的相关政策与书籍是小学教师开发课程资源的重要渠道,能给他们充分运用课程权力提供强大的生命力。调查表明,近六成的小学教师能做到主动去学习新课程的相关理念与知识,这说明新课程的学习对小学教师更好地理解与运用课程权力有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