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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邓建煦等同志的《模糊数学在环境污染案件审理中的应用》(载《中国社会科学》1983年第5期,以下简称《应用》)重视定量,独辟新径,读后深受启发,获益颇多。但对其中案件审理的评判模型,还嫌不足。因为这种模型采用取大取小算子,对于某些在程度上有明显差别的同类案,会得出相同的评判结果。下面,我们不妨假设两个与《应用》文中案情相似,但程度上差别显著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所用符号及其含义,还有表示重要程度的权数分配都与《应用》一文相同。即:(?)—河流污染程度的模糊关系矩阵;(?)—河流污染范围的模糊关系矩阵;(?)—污染危害程度的模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