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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社会保险工作。到今年6月,柳州市国有企业、大集体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两项保险统筹面达到100%,筹集失业保险基金与去年同期比增长317.8%。向失业职工发放救济金1793人次,向特困企业职工发放救济金2306人次。──制订、出台有关企业分流人员的政策。柳州市已制订出台《柳州市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暂行办法》、《柳州市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暂行办法》、《柳州市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分流人员坚持三原则:一是支持企业内部消化为主,社会调剂为辅的原则二是支持保障分流人员基本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