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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浙政办发[2015]13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增强种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活力,加快发展现代种业,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9号)有关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深化种业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化种业科研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种业基础性、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