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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研究从结构主义的“原文至上”到解构主义、哲学解释学的张扬译者理解和阐释的权力和自由空间,都因为过于极端化地强调单一主体而无法为翻译实践提供确当的方法。作者从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出发,对翻译的主体重新作了划分,并对翻译主体间性的规范性进行阐述,认为各翻译主体间的合理交往为翻译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