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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税法教学在大专教学的实践过程中,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学生对大量的税费种类难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我们通过理论课程的模块化教学,加大案例教学和校外顶岗实习的手段,促进了税法教学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使学生对税法的实际应用有更深入的理解,促使其更好地掌握了专业知识。
【关键词】税法;模块化;案例教学
税法课程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时代性,会计专业的学生要想熟练掌握税法专业知识,必须具备丰富的理论素养和娴熟的技能。因此,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效果显得尤为重要。我们通过三个核心教学方式:一是模块化教学;二是案例教学比重加大;三是顶岗实习的力度和深度的扩大。通过以上的教学改革,能够促进税法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使学生对税法的实际应用有更深入的理解,促使其更好地掌握专业知识。
一、税法内涵
税(又称税赋、税负、税捐、租税等)指政府为了提供公共服务及公共财,依照法律规定,对个人或民间企业(法人)无偿征收货币或资源的总称。“税制”即指税收制度,由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计税依据、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等要素构成。依税法缴纳的金额称为“税金”。依据不同课税对象、或是不同法律授权、或是不同纳税人可划分为不同的分类,称为税种或税目。政府依法对民间收取税收的行为称为课税;个人或企业向政府缴纳税金的行为称为纳税。政府要求纳税人在缴税期限后缴足应纳税金称为补税,政府退还溢收税金称为退税。在西元前两千五百年前的古埃及古王国时期就已经有完整的征税系统,是人类历史中最早的赋税系统。路史曾经记载“神农之时,民为赋,二十而一”,这是中国有征收税收最早的传说。租税的功能:提供政府支出所需财源;依据量能课税,达成所得重分配;矫正外部性,例如课征能源税、污染税;稳定经济,减轻景气循环波动;促进成长,例如奖励投资、储蓄;寓禁于征(尤其是国民健康方面),课征烟品健康捐。丹麦于2011年10月开始征收肥胖税。不同的学者对于租税应如何课征,有不同的看法:亚当·斯密(Adam Smith)的古典自由经济学派四大课税原则:公平原则(按国民经济能力课税);确定原则(时间、地点、方式);便利原则(纳税手续);经济原则(最小稽征费用原则)
二、大专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究
税法课程有一定的理论性,但更注重应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是教学体系的两个重要方面,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通过在实际教学过程的体悟和积累,我总结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很重要:一是兴趣。兴趣对老师和学生都同样重要。我们不囿于常规教学圈子里,敢于寻求突破,制造挑战,把实际的企业税收案例搬到课堂中,把以前老师单纯的讲授、灌输,变成互动课、动脑课、思维课,让每一个学生都变成课堂的主人,变成思考的主体,变成参与者、执行者、挑战者,让每一个人都乐在其中。二是方法。方法很重要,可以说不亚于兴趣。如何才能让学生更好的掌握税法?我们提出了模块化教学。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根据这次税制改革,形成共计23个税种。按课税对象区分:流转税:包含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包含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包含一般财产税、遗产税、赠予税。环境影响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以及未来可能的温室气体排放税。行为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以及印花税等等。按征收管理体系区分:工商税;关税;农业税:农业税于2005年12月29日公布废止,另外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于2006年2月17日全部废止,牧业税全部免征。按税收收入支配权限区分:中央税(国家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按照我国实际的税法分类模式,引入教学实践中,实际讲述,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税法技能的应用能力。所以我们大力推行“顶岗实习”的模式,大力开展校企合作,扩大“双师型”的比例,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进入实战的环境。为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必须打造“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养方式。其一,增强校内教师实践教学能力,鼓励其参加注册税务师、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定期安排到企业一线进行业务进修,积累实践经验,将实践成果运用到课堂教学中来;其二,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聘请校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过程,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实践表明,校外专家的参与为师资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实践教学能力得到提升,受到学生的一致好评。
三、总结
税法课程教学必须以能力培养为目标,在模块化教学、案例教学和校企合作的模式支撑下,我们通过激发学生兴趣、改进学习方法、提升应用能力,塑造出了高素质技能型税法人才。
参 考 文 献
[1]熊瑛,汤健.基于工作过程的高职税法实践实训课程建设研究[J].才智.2011(4)
[2]王秀敏.会计学本科专业税法课程建设与教学方法研究[J].企业导报.2010(2):232
[3]张志杰.税法课程实训教学的研究与思考[J].教育教学论坛.2010(3)
【关键词】税法;模块化;案例教学
税法课程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时代性,会计专业的学生要想熟练掌握税法专业知识,必须具备丰富的理论素养和娴熟的技能。因此,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效果显得尤为重要。我们通过三个核心教学方式:一是模块化教学;二是案例教学比重加大;三是顶岗实习的力度和深度的扩大。通过以上的教学改革,能够促进税法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使学生对税法的实际应用有更深入的理解,促使其更好地掌握专业知识。
一、税法内涵
税(又称税赋、税负、税捐、租税等)指政府为了提供公共服务及公共财,依照法律规定,对个人或民间企业(法人)无偿征收货币或资源的总称。“税制”即指税收制度,由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计税依据、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等要素构成。依税法缴纳的金额称为“税金”。依据不同课税对象、或是不同法律授权、或是不同纳税人可划分为不同的分类,称为税种或税目。政府依法对民间收取税收的行为称为课税;个人或企业向政府缴纳税金的行为称为纳税。政府要求纳税人在缴税期限后缴足应纳税金称为补税,政府退还溢收税金称为退税。在西元前两千五百年前的古埃及古王国时期就已经有完整的征税系统,是人类历史中最早的赋税系统。路史曾经记载“神农之时,民为赋,二十而一”,这是中国有征收税收最早的传说。租税的功能:提供政府支出所需财源;依据量能课税,达成所得重分配;矫正外部性,例如课征能源税、污染税;稳定经济,减轻景气循环波动;促进成长,例如奖励投资、储蓄;寓禁于征(尤其是国民健康方面),课征烟品健康捐。丹麦于2011年10月开始征收肥胖税。不同的学者对于租税应如何课征,有不同的看法:亚当·斯密(Adam Smith)的古典自由经济学派四大课税原则:公平原则(按国民经济能力课税);确定原则(时间、地点、方式);便利原则(纳税手续);经济原则(最小稽征费用原则)
二、大专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究
税法课程有一定的理论性,但更注重应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是教学体系的两个重要方面,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通过在实际教学过程的体悟和积累,我总结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很重要:一是兴趣。兴趣对老师和学生都同样重要。我们不囿于常规教学圈子里,敢于寻求突破,制造挑战,把实际的企业税收案例搬到课堂中,把以前老师单纯的讲授、灌输,变成互动课、动脑课、思维课,让每一个学生都变成课堂的主人,变成思考的主体,变成参与者、执行者、挑战者,让每一个人都乐在其中。二是方法。方法很重要,可以说不亚于兴趣。如何才能让学生更好的掌握税法?我们提出了模块化教学。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根据这次税制改革,形成共计23个税种。按课税对象区分:流转税:包含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包含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包含一般财产税、遗产税、赠予税。环境影响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以及未来可能的温室气体排放税。行为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以及印花税等等。按征收管理体系区分:工商税;关税;农业税:农业税于2005年12月29日公布废止,另外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于2006年2月17日全部废止,牧业税全部免征。按税收收入支配权限区分:中央税(国家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按照我国实际的税法分类模式,引入教学实践中,实际讲述,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税法技能的应用能力。所以我们大力推行“顶岗实习”的模式,大力开展校企合作,扩大“双师型”的比例,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进入实战的环境。为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必须打造“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养方式。其一,增强校内教师实践教学能力,鼓励其参加注册税务师、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定期安排到企业一线进行业务进修,积累实践经验,将实践成果运用到课堂教学中来;其二,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聘请校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过程,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实践表明,校外专家的参与为师资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实践教学能力得到提升,受到学生的一致好评。
三、总结
税法课程教学必须以能力培养为目标,在模块化教学、案例教学和校企合作的模式支撑下,我们通过激发学生兴趣、改进学习方法、提升应用能力,塑造出了高素质技能型税法人才。
参 考 文 献
[1]熊瑛,汤健.基于工作过程的高职税法实践实训课程建设研究[J].才智.2011(4)
[2]王秀敏.会计学本科专业税法课程建设与教学方法研究[J].企业导报.2010(2):232
[3]张志杰.税法课程实训教学的研究与思考[J].教育教学论坛.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