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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养父竟是禽兽
2010年1月2日,就读于长沙某中学的初三女生陈婷,再次看到这样的场景:当同学们放学后都快乐地回家时,同班女生晓丽仍在校园里徘徊,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晓丽,你怎么啦,是不是身体不舒服?”陈婷上前关切地问。在陈婷眼里,晓丽平时沉默寡言,似乎总是有意躲避着同学。这时,陈婷将憋在心里许久的困惑说了出来:“丽丽,我是你最好的朋友,有啥事告诉我吧,女孩子之间还有什么秘密不能讲呢?”
无论陈婷如何劝导,晓丽数次欲言又止。眼看学校保安催促着她们离校,情急之下晓丽终于开口进出了一句话:“爸爸一直陪我睡觉,让我生不如死!”
陈婷惊呆了:“开玩笑吧?你都14岁啦,爸爸怎么能与你同床而眠呢?”此刻晓丽的眼泪一下子夺眶而出,她飞速冲出校门,在马路上发疯般地狂奔。
回到家后,陈婷想起一年前的一幕情景:晓丽在上美术课时,当众用美工刀割腕自杀,被老师立即送到医院,至今她手腕上还留有疤痕。事后,晓丽对为何轻生一事始终不肯吐露实情,成了一个解不开的谜团。
陈婷的心事被父亲陈立发现,在父亲的追问下,陈婷说出了实情,这令陈立大为惊讶。
陈立对女儿的同学晓丽并不陌生,他们两家都住在同一个小区。在陈立的印象中,晓丽生活在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其养父蒋道松是湖南农业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养母熊碧罗是长沙市园林局办公室主任。这对夫妻平时对晓丽视若掌上明珠,怎么可能出现这样的事情呢?
“赶紧把晓丽叫到咱家,我要当面问个清楚。”陈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嘱咐女儿。
晓丽随陈婷来到了陈家,“丽丽,请相信叔叔,有啥心事说出来吧,叔叔一定帮你。”面对怯生生的晓丽,陈立递上了一杯热茶。晓丽在犹豫良久之后,终于道出了一句令人震惊万分的话:“爸爸强奸我整整五年了!”
“天啊!”听着眼前这个柔弱女孩声泪俱下的控诉,令陈立热血直涌脑门,“他哪里是教授,简直禽兽不如!”此时,陈立在愤怒之际忽然想到,这件事必须有证据才能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于是,他对晓丽说:“等他下次再侵犯你时,你偷偷打电话给我,我带警察去抓他。”说完,陈立的内心一阵颤栗,他又不安地对晓丽说:“孩子,你只好再委屈一次。”
陈立的话激起了晓丽的勇气,她咬着牙说:“我已被他摧残了五年,再遭受一次凌辱也认了。”
第二天深夜,蒋道松施暴后没有立即离开房间,而是睡到凌晨5点多钟才走,晓丽没有机会打电话求助。这一夜,晓丽一直用手捂着嘴,生怕因极度厌恶导致呕吐而引起养父的怀疑。
2010年1月8日晚,那个午夜幽灵再次爬上了晓丽的床。这晚,蒋道松在发泄后便穿上衣服走了。晓丽赶紧悄悄打电话通知陈立,陈立和妻子立即开车来到楼下,接上晓丽直奔当地派出所报案。
转天早晨,正当蒋道松在长沙烈士公园北大门晨练时,被赶至的警察带走。在派出所里,蒋道松对五年来强奸养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睹养父被押上警车,躲在另一台警车上指认犯罪嫌疑人的晓丽如释重负,脸上露出了一丝久违的笑容。
隔壁养母视而不见
就在蒋道松被抓的当天,晓丽被办案民警带到医院检查身体,诊断结果令人惊异:晓丽已患上严重的妇科疾病,为重度宫颈糜烂。直到这时,人们才了解到晓丽命运多舛的身世——
在晓丽5岁时,一场突来车祸夺走了父母的生命,让她一夜之间成了孤儿。此后,晓丽与年迈的爷爷奶奶和年幼的姐姐相依为命。迫于生计压力,爷爷奶奶只好将晓丽送人抚养。经长沙市爱心女士吴阿姨牵线搭桥,在长沙城建部门工作的唐姓夫妇收养了晓丽。不料,两年后唐姓夫妇生下了自己的孩子。于是,7岁的晓丽又被吴阿姨送给本单位女同事熊碧罗抚养。
在吴阿姨看来,熊碧罗是政府部门的官员,其丈夫蒋道松是大学教授,这样的家庭,无论哪方面条件都有利于晓丽的成长。当晓丽走进第二任养父母的家中,她的心里怀着美好的憧憬。
可是,美好的时光只持续了两年。在晓丽9岁那年,噩运降临了。那是8月的一个深夜,睡梦中的晓丽被惊醒,那是养父的一双手在她身上抚摸。蒋道松脱掉了养女的衣服,对她不停地抚弄、亲吻,晓丽极度恐慌,却又不敢违抗养父,蒋道松就这样强暴了晓丽。
那时的晓丽懵懂无知,尚不懂得养父的行为意味着什么,她只感到撕心裂肺的疼痛。事后,晓丽特别紧张害怕,但又不敢将此事对任何人讲,蒋道松曾恐吓她说:“爸爸陪女儿睡觉是正常的,不准告诉任何人,否则我会打你,也不再供养你。”
这个晚上成了晓丽噩梦的开始。在之后长达五年的时间里,“爸爸陪睡”成了家常便饭,蒋道松每周会有三五次光顾养女的小床。
每次遭养父奸淫后,晓丽都痛不欲生,而蒋道松却春风满面,头上的光环也越来越多。他先后主持、参与国家级、省部级10余项科研项目,发表研究论文30多篇,成为国内生物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
随着年龄的增长,晓丽明白了“爸爸陪睡”意味着什么,她无法继续下去这种畸形关系。她在日记中写道:“我的人格正在裂变,像一个小丑演员,白天扮演女儿的角色,夜晚却成了爸爸的情人。”晓丽羞于将此事及身心伤痛向人诉说。
当年晓丽来到蒋家时,按照蒋道松夫妇的要求,晓丽跟亲人断绝了一切往来,包括爷爷奶奶、姐姐、吴阿姨及前任养父母。长期的煎熬让这个女孩不堪忍受,在读初二那年,晓丽竟在课堂上割腕……然而,她的以死抗争仍未唤回养父的人性与良知,随着晓丽开始步入青春期,蒋道松更加肆无忌惮地将魔爪伸向养女……
蒋道松丑行东窗事发后,吴阿姨在第一时间赶到熊碧罗的办公室,厉声质问:“当初我好心好意将一个乖巧的小女孩送到你家,你为何让老公干出这等伤天害理的事?”
熊碧罗却说:“我经常早睡,又睡得很深,对老公的事从未察觉。”
“撒谎!”陈立听了当面驳斥熊碧罗:“如果是一两次没察觉还说得过去,但这是五年时间啊,你就睡在晓丽的隔壁房间,怎么可能不知道?!” 一名教授在公务员妻子的眼皮底下,奸淫养女长达五年的丑闻传出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起初晓丽对养母为何纵容养父行为一直无法理解,后来她了解到,养母在读大学时,因堕胎导致失去生育能力。晓丽据此猜测,大概养母因自己不能生育,觉得亏欠了丈夫,加上担心丈夫离她而去,只好默许丈夫的兽行,以此当作对丈夫的婚姻补偿。
晓丽悄悄对吴阿姨说:“算了,既然养父已被追究,念及这些年的养育之恩,我不打算再谴责养母。”晓丽希望一切就此结束。
女孩悬浮法律真空
自蒋道松被捕后,晓丽一直期待着养母的道歉。然而,熊碧罗从没有安慰过养女一句话,反而四处寻找关系,私下里展开了营救丈夫的行动。
2011年3月,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对蒋道松强奸养女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蒋道松利用养父的便利条件,在养女9岁时对其开始实施奸淫,长达五年时间,构成奸淫幼女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就在这时,熊碧罗找到晓丽,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晓丽表示同意。在晓丽看来,只有离开那个不堪回首的家,才能结束缠绕自己的噩梦。然而,熊碧罗开出了一个附加条件:“你必须写一份谅解书。”晓丽感到为难,说:“法律说怎样就怎样,为什么要我为爸爸求情?”熊碧罗说:“只要你签字,我可以付给你12万元学习和生活费用。否则,一分钱不给。”
晓丽无依无靠,此时她感到自己没有更多选择,不论吃饭还是读书,都需要钱,想到这些,她就在一份协议书上签了字。晓丽没想到,签这份协议只是养母的一着棋。
2011年4月,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蒋道松当庭翻供,只承认案发当天强奸过养女,而对五年时间的强奸行为全盘否认。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女孩属于幼女,奸淫幼女属于重罪,最高刑罚可判死刑。而按蒋道松最后一次强奸时间,晓丽已满14周岁,按刑法只可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人当庭举证:“蒋道松被抓后,公安机关审讯时全程录像,并未刑讯逼供,他的供词可以作为定案依据。”最后,法院判决只认定最后一次强奸事实,对五年来的强奸事实不予认定,蒋道松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判决前后,熊碧罗到处对人宣称,是晓丽勾引她的丈夫。熊碧罗还说:晓丽读初一时就谈恋爱,跟男朋友睡觉患上了妇科病;晓丽还不讲个人卫生,也可能染上这种病。
“这是对我的污蔑、侮辱。”面对养母泼来的脏水,晓丽气得几乎吐血。就在这时,她又获悉一件事:收养关系的登记与解除只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养母同她签署的那份协议无效,但条款中的“谅解书”却促成了蒋道松的从轻判处。
晓丽感到自己被耍了。她这时才知道,熊碧罗所承诺的那笔补偿款,她根本无法拿到,因为她是未成年人,必须经由监护人办理方可。而她唯一合法的监护人,正是她的养母熊碧罗。晓丽感到自己的身份被悬浮于法律真空,熊碧罗此时拥有双重身份,她既是侵害人的妻子,又是受害人的监护人。侵害人与受害人利益相冲突,这样的监护人怎能依靠?
晓丽越想越寒心。案件发生后,作为未成年人晓丽不能自行聘请律师,作为监护人的养母熊碧罗不仅拒绝为受害人晓丽聘请律师,反而帮助丈夫蒋道松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当地许多爱心人士有心帮助晓丽,却爱莫能助,因为得不到监护人的授权。为了给丈夫减刑,熊碧罗还通过各种渠道对帮助晓丽的人加以威胁:“别多管闲事,免得惹火烧身。”
2012年11月上旬,晓丽在网上发表了一篇长达2000多字的声明,她说:“因当时受养母的欺骗、诱骗,现在我请求收回那份对养父的《谅解书》,要求对这个坏爸爸进行严厉处罚。”
或许是这个受害女孩的心声博得了社会的同情,当地有关部门指派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王曙律师为晓丽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王律师认为,晓丽被摧残5载,而禽兽养父仅领刑3年,太具讽刺意味。
晓丽期待着法律的公正判决,同时也企盼着早日挣脱被养母“监护”的精神枷锁,还自己一个普通女孩应享有的阳光身份。
(责编:宝士)
2010年1月2日,就读于长沙某中学的初三女生陈婷,再次看到这样的场景:当同学们放学后都快乐地回家时,同班女生晓丽仍在校园里徘徊,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晓丽,你怎么啦,是不是身体不舒服?”陈婷上前关切地问。在陈婷眼里,晓丽平时沉默寡言,似乎总是有意躲避着同学。这时,陈婷将憋在心里许久的困惑说了出来:“丽丽,我是你最好的朋友,有啥事告诉我吧,女孩子之间还有什么秘密不能讲呢?”
无论陈婷如何劝导,晓丽数次欲言又止。眼看学校保安催促着她们离校,情急之下晓丽终于开口进出了一句话:“爸爸一直陪我睡觉,让我生不如死!”
陈婷惊呆了:“开玩笑吧?你都14岁啦,爸爸怎么能与你同床而眠呢?”此刻晓丽的眼泪一下子夺眶而出,她飞速冲出校门,在马路上发疯般地狂奔。
回到家后,陈婷想起一年前的一幕情景:晓丽在上美术课时,当众用美工刀割腕自杀,被老师立即送到医院,至今她手腕上还留有疤痕。事后,晓丽对为何轻生一事始终不肯吐露实情,成了一个解不开的谜团。
陈婷的心事被父亲陈立发现,在父亲的追问下,陈婷说出了实情,这令陈立大为惊讶。
陈立对女儿的同学晓丽并不陌生,他们两家都住在同一个小区。在陈立的印象中,晓丽生活在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其养父蒋道松是湖南农业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养母熊碧罗是长沙市园林局办公室主任。这对夫妻平时对晓丽视若掌上明珠,怎么可能出现这样的事情呢?
“赶紧把晓丽叫到咱家,我要当面问个清楚。”陈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嘱咐女儿。
晓丽随陈婷来到了陈家,“丽丽,请相信叔叔,有啥心事说出来吧,叔叔一定帮你。”面对怯生生的晓丽,陈立递上了一杯热茶。晓丽在犹豫良久之后,终于道出了一句令人震惊万分的话:“爸爸强奸我整整五年了!”
“天啊!”听着眼前这个柔弱女孩声泪俱下的控诉,令陈立热血直涌脑门,“他哪里是教授,简直禽兽不如!”此时,陈立在愤怒之际忽然想到,这件事必须有证据才能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于是,他对晓丽说:“等他下次再侵犯你时,你偷偷打电话给我,我带警察去抓他。”说完,陈立的内心一阵颤栗,他又不安地对晓丽说:“孩子,你只好再委屈一次。”
陈立的话激起了晓丽的勇气,她咬着牙说:“我已被他摧残了五年,再遭受一次凌辱也认了。”
第二天深夜,蒋道松施暴后没有立即离开房间,而是睡到凌晨5点多钟才走,晓丽没有机会打电话求助。这一夜,晓丽一直用手捂着嘴,生怕因极度厌恶导致呕吐而引起养父的怀疑。
2010年1月8日晚,那个午夜幽灵再次爬上了晓丽的床。这晚,蒋道松在发泄后便穿上衣服走了。晓丽赶紧悄悄打电话通知陈立,陈立和妻子立即开车来到楼下,接上晓丽直奔当地派出所报案。
转天早晨,正当蒋道松在长沙烈士公园北大门晨练时,被赶至的警察带走。在派出所里,蒋道松对五年来强奸养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睹养父被押上警车,躲在另一台警车上指认犯罪嫌疑人的晓丽如释重负,脸上露出了一丝久违的笑容。
隔壁养母视而不见
就在蒋道松被抓的当天,晓丽被办案民警带到医院检查身体,诊断结果令人惊异:晓丽已患上严重的妇科疾病,为重度宫颈糜烂。直到这时,人们才了解到晓丽命运多舛的身世——
在晓丽5岁时,一场突来车祸夺走了父母的生命,让她一夜之间成了孤儿。此后,晓丽与年迈的爷爷奶奶和年幼的姐姐相依为命。迫于生计压力,爷爷奶奶只好将晓丽送人抚养。经长沙市爱心女士吴阿姨牵线搭桥,在长沙城建部门工作的唐姓夫妇收养了晓丽。不料,两年后唐姓夫妇生下了自己的孩子。于是,7岁的晓丽又被吴阿姨送给本单位女同事熊碧罗抚养。
在吴阿姨看来,熊碧罗是政府部门的官员,其丈夫蒋道松是大学教授,这样的家庭,无论哪方面条件都有利于晓丽的成长。当晓丽走进第二任养父母的家中,她的心里怀着美好的憧憬。
可是,美好的时光只持续了两年。在晓丽9岁那年,噩运降临了。那是8月的一个深夜,睡梦中的晓丽被惊醒,那是养父的一双手在她身上抚摸。蒋道松脱掉了养女的衣服,对她不停地抚弄、亲吻,晓丽极度恐慌,却又不敢违抗养父,蒋道松就这样强暴了晓丽。
那时的晓丽懵懂无知,尚不懂得养父的行为意味着什么,她只感到撕心裂肺的疼痛。事后,晓丽特别紧张害怕,但又不敢将此事对任何人讲,蒋道松曾恐吓她说:“爸爸陪女儿睡觉是正常的,不准告诉任何人,否则我会打你,也不再供养你。”
这个晚上成了晓丽噩梦的开始。在之后长达五年的时间里,“爸爸陪睡”成了家常便饭,蒋道松每周会有三五次光顾养女的小床。
每次遭养父奸淫后,晓丽都痛不欲生,而蒋道松却春风满面,头上的光环也越来越多。他先后主持、参与国家级、省部级10余项科研项目,发表研究论文30多篇,成为国内生物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
随着年龄的增长,晓丽明白了“爸爸陪睡”意味着什么,她无法继续下去这种畸形关系。她在日记中写道:“我的人格正在裂变,像一个小丑演员,白天扮演女儿的角色,夜晚却成了爸爸的情人。”晓丽羞于将此事及身心伤痛向人诉说。
当年晓丽来到蒋家时,按照蒋道松夫妇的要求,晓丽跟亲人断绝了一切往来,包括爷爷奶奶、姐姐、吴阿姨及前任养父母。长期的煎熬让这个女孩不堪忍受,在读初二那年,晓丽竟在课堂上割腕……然而,她的以死抗争仍未唤回养父的人性与良知,随着晓丽开始步入青春期,蒋道松更加肆无忌惮地将魔爪伸向养女……
蒋道松丑行东窗事发后,吴阿姨在第一时间赶到熊碧罗的办公室,厉声质问:“当初我好心好意将一个乖巧的小女孩送到你家,你为何让老公干出这等伤天害理的事?”
熊碧罗却说:“我经常早睡,又睡得很深,对老公的事从未察觉。”
“撒谎!”陈立听了当面驳斥熊碧罗:“如果是一两次没察觉还说得过去,但这是五年时间啊,你就睡在晓丽的隔壁房间,怎么可能不知道?!” 一名教授在公务员妻子的眼皮底下,奸淫养女长达五年的丑闻传出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起初晓丽对养母为何纵容养父行为一直无法理解,后来她了解到,养母在读大学时,因堕胎导致失去生育能力。晓丽据此猜测,大概养母因自己不能生育,觉得亏欠了丈夫,加上担心丈夫离她而去,只好默许丈夫的兽行,以此当作对丈夫的婚姻补偿。
晓丽悄悄对吴阿姨说:“算了,既然养父已被追究,念及这些年的养育之恩,我不打算再谴责养母。”晓丽希望一切就此结束。
女孩悬浮法律真空
自蒋道松被捕后,晓丽一直期待着养母的道歉。然而,熊碧罗从没有安慰过养女一句话,反而四处寻找关系,私下里展开了营救丈夫的行动。
2011年3月,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对蒋道松强奸养女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蒋道松利用养父的便利条件,在养女9岁时对其开始实施奸淫,长达五年时间,构成奸淫幼女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就在这时,熊碧罗找到晓丽,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晓丽表示同意。在晓丽看来,只有离开那个不堪回首的家,才能结束缠绕自己的噩梦。然而,熊碧罗开出了一个附加条件:“你必须写一份谅解书。”晓丽感到为难,说:“法律说怎样就怎样,为什么要我为爸爸求情?”熊碧罗说:“只要你签字,我可以付给你12万元学习和生活费用。否则,一分钱不给。”
晓丽无依无靠,此时她感到自己没有更多选择,不论吃饭还是读书,都需要钱,想到这些,她就在一份协议书上签了字。晓丽没想到,签这份协议只是养母的一着棋。
2011年4月,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蒋道松当庭翻供,只承认案发当天强奸过养女,而对五年时间的强奸行为全盘否认。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女孩属于幼女,奸淫幼女属于重罪,最高刑罚可判死刑。而按蒋道松最后一次强奸时间,晓丽已满14周岁,按刑法只可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人当庭举证:“蒋道松被抓后,公安机关审讯时全程录像,并未刑讯逼供,他的供词可以作为定案依据。”最后,法院判决只认定最后一次强奸事实,对五年来的强奸事实不予认定,蒋道松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判决前后,熊碧罗到处对人宣称,是晓丽勾引她的丈夫。熊碧罗还说:晓丽读初一时就谈恋爱,跟男朋友睡觉患上了妇科病;晓丽还不讲个人卫生,也可能染上这种病。
“这是对我的污蔑、侮辱。”面对养母泼来的脏水,晓丽气得几乎吐血。就在这时,她又获悉一件事:收养关系的登记与解除只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养母同她签署的那份协议无效,但条款中的“谅解书”却促成了蒋道松的从轻判处。
晓丽感到自己被耍了。她这时才知道,熊碧罗所承诺的那笔补偿款,她根本无法拿到,因为她是未成年人,必须经由监护人办理方可。而她唯一合法的监护人,正是她的养母熊碧罗。晓丽感到自己的身份被悬浮于法律真空,熊碧罗此时拥有双重身份,她既是侵害人的妻子,又是受害人的监护人。侵害人与受害人利益相冲突,这样的监护人怎能依靠?
晓丽越想越寒心。案件发生后,作为未成年人晓丽不能自行聘请律师,作为监护人的养母熊碧罗不仅拒绝为受害人晓丽聘请律师,反而帮助丈夫蒋道松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当地许多爱心人士有心帮助晓丽,却爱莫能助,因为得不到监护人的授权。为了给丈夫减刑,熊碧罗还通过各种渠道对帮助晓丽的人加以威胁:“别多管闲事,免得惹火烧身。”
2012年11月上旬,晓丽在网上发表了一篇长达2000多字的声明,她说:“因当时受养母的欺骗、诱骗,现在我请求收回那份对养父的《谅解书》,要求对这个坏爸爸进行严厉处罚。”
或许是这个受害女孩的心声博得了社会的同情,当地有关部门指派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王曙律师为晓丽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王律师认为,晓丽被摧残5载,而禽兽养父仅领刑3年,太具讽刺意味。
晓丽期待着法律的公正判决,同时也企盼着早日挣脱被养母“监护”的精神枷锁,还自己一个普通女孩应享有的阳光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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