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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客户身份识别”是金融机构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如果没有对客户身份信息的有效识别,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的工作就很难继续开展下去。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也就失去了前提条件。
关键词 金融机构 身份识别 反洗钱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也称“了解你的客户”(know your customers,KYC)或者“客户尽职调查”(customers due diligence,CDD),是指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与其进行交易时,应当根据法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同时,了解客户的职业情况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等。金融机构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是反洗钱系统工作中最基础的一步,既能为司法机关成功打击洗钱犯罪提供信息支持,也为金融机构控制营业风险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关于基层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更好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一、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证件本身存在的问题
1、证件真实性识别存在问题。如家长代理未成年儿童开户的过程中,必须提供户口簿。但是户口簿上没有照片,很难对儿童本身的“人证”相符做出判断。另外,某些客户恶意伪造、变造证件资料,虚假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不时出现。对于客户提交的各种身份证明文件,目前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如果要真正辨别其真伪,还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在金融机构基层网点特别繁忙的时候,经办人员很难去认真甄别。《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但要核实这些身份信息,必须到有关发证机关登门核查或者电话查询,而目前金融网点的经办人员很难有时间去详细地电话查询。
2、证件完整性识别存在问题。如单位客户未能及时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法人代表等信息。自然人客户在开户申请单上未填写“国籍”、“职业”、“通讯地址”等信息。漏填的信息使得金融机构难以完全了解客户,对客户的交易也很难做出全面的判断,使金融机构在后续可疑交易的识别环节存在困难。
3、其他合法个人证件难以识别。以建设银行现行制度为例,规定:在开立账户时,客户提供的军官证、警官证、外籍护照等也属于合法证件。对于其它合法个人证据,大部分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没有配置识别这些证件真实性的辅助设备。另外,大部分柜员对于此类型证件既不熟悉其防伪标志也没掌握它的识别要点。因此,柜员在面对此类证件时,多数时候只能凭直觉对其真伪进行判断。目前在一些沿海城市,有不法分子利用银行不熟悉非常规证件鉴别的漏洞,采用外国护照等非居民身份证证件办理开户业务。
(二)识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对客户身份识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作为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主体,部分金融机构认为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只有成本,没有收益,而不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又会受到人民银行的处罚,因而在对客户身份的识别从主观上存在抵触情绪。另外,部分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偏重业务发展,疏于风险防范,对于反洗钱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投入较少。另外,一些柜面工作人员在经办业务时,没有仔细了解客户信息,交易性质;部分反洗钱岗位工作人员在判别可疑交易时,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态度,对所有的可疑交易均判为可疑,导致可疑交易率大幅上升,严重影响了人民银行识别工作的效率;部分管理人员对反洗钱客户的尽职调查工作缺乏主动性和持续性。
2、对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由于我国的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晚,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时偏重内部机制建设和业务审查,对于宣传引导工作投入较少,社会公众对于反洗钱工作的认识还处在初级阶段。对于客户在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办理开户时,根据反洗钱的规定,客户需要填写“国籍”、“职业”、“通讯地址”等详细信息。由于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够,不少客户认为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与保护客户隐私的法律规定相冲突,以害怕过多而泄露隐私的理由拒绝银行方面的要求。另外,部分客户对于银行在银行办理业务时,对于银行法要求客户提供证件的要求极不配合,甚至刁难银行工作人员,使客户尽职调查工作难以达到反洗钱工作的要求。
3、详细的客户身份识别信息获取存在较大难度。部分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员工反映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办理大额存取转的一次性业务时,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相对容易,但要深入了解客户的关联企业、经营范围、资金性质和资金用途等信息有明显难度。主要原因在于是法律约束力不够:现行的反洗钱法律法规中对于客户不履行反洗钱义务应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明确,致使客户不提供身份及相关信息时金融机构面临“两难”选择:如果因此拒绝办理业务担心遭到客户投诉,如果为客户办理业务又担心违反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有关规定。
4、不法分子恶意开户。在日常实践中,一些不法分子持非本人身份证恶意开户时,通常选择照片与本人相近的身份证开户,并且会充分掌握证件上的信息,以逃避核查。柜员在核实客户身份的时候,即使对照片和真人相貌不符产生怀疑,但往往会因为不法分子以不办理业务选择投诉的时候妥协,这样的操作可能暂时缓解了投诉的压力,但却给今后识别客户可疑交易带来极大风险。
二、对有效提高身份识别工作的思考
(一)组织学习,强化认识。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可以充分利用晨会、例会的时间,组织学习反洗钱相关工作,要求工作人员深刻理解洗钱犯罪的危害性以及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充分认识识别客户身份对于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基础性,认真实践识别客户身份的工作流程,不能流于形式。
(二)遵章守规,认真核实。首先,金融机构基层网点的柜面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一定要遵守规章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流程办理。在客户办理业务时,尽量要求客户填写好相关资料,配合好银行。对于不法分子恶意办理业务的时候,要果断拒绝。对于“人证”判别拿捏不准的情况,柜员除了要与客户核实身份证上的信息外,还应当核实客户的生肖属性、地方口音;要求客户提供其他有效证件佐证;在联网核查系统中打印大头像,细致核实相貌特征;当场核实客户的手机等。另外,通过身份证识别仪核实出不法分子所持身份证确为伪造、变造证件时,应当坚决予以没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
(三)加强培训,提升能力。金融机构基层网点一方面组织工作人员加强理论学习,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尤其要关注人民银行下发的有关反洗钱工作要求文件,不断提高反洗钱工作的理论知识。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基层网点要加强反洗钱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和经验交流,落实一些以考促学的措施,尽快提高一线反洗钱岗位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以此建立基层反洗钱人员的坚实力量,健全反洗钱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促进配合。金融机构基层网点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洗钱犯罪对于社会公众生活的影响和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客户尽量配合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
参考文献:
[1]安建,冯淑萍,项俊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释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97.
[2]顾玲玉.金融机构账户管理中客户身份识别的有效性探讨[J].金融会,2007(7):27-30.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奎塘支行)
关键词 金融机构 身份识别 反洗钱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也称“了解你的客户”(know your customers,KYC)或者“客户尽职调查”(customers due diligence,CDD),是指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与其进行交易时,应当根据法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同时,了解客户的职业情况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等。金融机构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是反洗钱系统工作中最基础的一步,既能为司法机关成功打击洗钱犯罪提供信息支持,也为金融机构控制营业风险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关于基层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更好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一、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证件本身存在的问题
1、证件真实性识别存在问题。如家长代理未成年儿童开户的过程中,必须提供户口簿。但是户口簿上没有照片,很难对儿童本身的“人证”相符做出判断。另外,某些客户恶意伪造、变造证件资料,虚假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不时出现。对于客户提交的各种身份证明文件,目前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如果要真正辨别其真伪,还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在金融机构基层网点特别繁忙的时候,经办人员很难去认真甄别。《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但要核实这些身份信息,必须到有关发证机关登门核查或者电话查询,而目前金融网点的经办人员很难有时间去详细地电话查询。
2、证件完整性识别存在问题。如单位客户未能及时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法人代表等信息。自然人客户在开户申请单上未填写“国籍”、“职业”、“通讯地址”等信息。漏填的信息使得金融机构难以完全了解客户,对客户的交易也很难做出全面的判断,使金融机构在后续可疑交易的识别环节存在困难。
3、其他合法个人证件难以识别。以建设银行现行制度为例,规定:在开立账户时,客户提供的军官证、警官证、外籍护照等也属于合法证件。对于其它合法个人证据,大部分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没有配置识别这些证件真实性的辅助设备。另外,大部分柜员对于此类型证件既不熟悉其防伪标志也没掌握它的识别要点。因此,柜员在面对此类证件时,多数时候只能凭直觉对其真伪进行判断。目前在一些沿海城市,有不法分子利用银行不熟悉非常规证件鉴别的漏洞,采用外国护照等非居民身份证证件办理开户业务。
(二)识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对客户身份识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作为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主体,部分金融机构认为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只有成本,没有收益,而不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又会受到人民银行的处罚,因而在对客户身份的识别从主观上存在抵触情绪。另外,部分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偏重业务发展,疏于风险防范,对于反洗钱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投入较少。另外,一些柜面工作人员在经办业务时,没有仔细了解客户信息,交易性质;部分反洗钱岗位工作人员在判别可疑交易时,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态度,对所有的可疑交易均判为可疑,导致可疑交易率大幅上升,严重影响了人民银行识别工作的效率;部分管理人员对反洗钱客户的尽职调查工作缺乏主动性和持续性。
2、对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由于我国的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晚,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时偏重内部机制建设和业务审查,对于宣传引导工作投入较少,社会公众对于反洗钱工作的认识还处在初级阶段。对于客户在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办理开户时,根据反洗钱的规定,客户需要填写“国籍”、“职业”、“通讯地址”等详细信息。由于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够,不少客户认为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与保护客户隐私的法律规定相冲突,以害怕过多而泄露隐私的理由拒绝银行方面的要求。另外,部分客户对于银行在银行办理业务时,对于银行法要求客户提供证件的要求极不配合,甚至刁难银行工作人员,使客户尽职调查工作难以达到反洗钱工作的要求。
3、详细的客户身份识别信息获取存在较大难度。部分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员工反映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办理大额存取转的一次性业务时,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相对容易,但要深入了解客户的关联企业、经营范围、资金性质和资金用途等信息有明显难度。主要原因在于是法律约束力不够:现行的反洗钱法律法规中对于客户不履行反洗钱义务应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明确,致使客户不提供身份及相关信息时金融机构面临“两难”选择:如果因此拒绝办理业务担心遭到客户投诉,如果为客户办理业务又担心违反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有关规定。
4、不法分子恶意开户。在日常实践中,一些不法分子持非本人身份证恶意开户时,通常选择照片与本人相近的身份证开户,并且会充分掌握证件上的信息,以逃避核查。柜员在核实客户身份的时候,即使对照片和真人相貌不符产生怀疑,但往往会因为不法分子以不办理业务选择投诉的时候妥协,这样的操作可能暂时缓解了投诉的压力,但却给今后识别客户可疑交易带来极大风险。
二、对有效提高身份识别工作的思考
(一)组织学习,强化认识。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可以充分利用晨会、例会的时间,组织学习反洗钱相关工作,要求工作人员深刻理解洗钱犯罪的危害性以及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充分认识识别客户身份对于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基础性,认真实践识别客户身份的工作流程,不能流于形式。
(二)遵章守规,认真核实。首先,金融机构基层网点的柜面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一定要遵守规章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流程办理。在客户办理业务时,尽量要求客户填写好相关资料,配合好银行。对于不法分子恶意办理业务的时候,要果断拒绝。对于“人证”判别拿捏不准的情况,柜员除了要与客户核实身份证上的信息外,还应当核实客户的生肖属性、地方口音;要求客户提供其他有效证件佐证;在联网核查系统中打印大头像,细致核实相貌特征;当场核实客户的手机等。另外,通过身份证识别仪核实出不法分子所持身份证确为伪造、变造证件时,应当坚决予以没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
(三)加强培训,提升能力。金融机构基层网点一方面组织工作人员加强理论学习,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尤其要关注人民银行下发的有关反洗钱工作要求文件,不断提高反洗钱工作的理论知识。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基层网点要加强反洗钱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和经验交流,落实一些以考促学的措施,尽快提高一线反洗钱岗位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以此建立基层反洗钱人员的坚实力量,健全反洗钱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促进配合。金融机构基层网点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洗钱犯罪对于社会公众生活的影响和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客户尽量配合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
参考文献:
[1]安建,冯淑萍,项俊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释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97.
[2]顾玲玉.金融机构账户管理中客户身份识别的有效性探讨[J].金融会,2007(7):27-30.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奎塘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