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文首先阐述管理所有者的定义、特点及管理所有者做出反企业行为的条件和原因,接下来从伦理学的角度结合银广夏李有强、伊利公司郑俊怀和南德公司牟其中三大案例说明管理所有者反企业行为的几种主要体现,最后,从企业整体层面和管理所有者两个层面进行分析,说明如何用伦理道德来防范管理所有者的反企业行为。
关键词:管理所有者;企业伦理;反企业行为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01
随着社会的发展,制度的逐渐完善和实践对理论的不断反馈和修正,管理所有者及其反映出的不道德行为已纳入企业伦理学考量的范围,如何防范管理所有者这一处于特殊地位上群体以权谋私、损人利己,显得越发迫切。
管理所有者这一新兴词汇,主要指同时拥有企业管理权和一定所有权的管理者。一方面,管理所有者与一般意义上作为资产和业务运作“代理人”的普通管理者相同,承担公司的管理责任,以期通过优良的业绩取得较高的高管薪酬;另一方面,管理所有者又拥有公司的一部分产权,这使管理所有者的位置区别于一般管理者,而使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公司,其地位也得以落在管理所有者象限中的第一象限即“企业家”象限中,使其个人决策更能超越企业制度层面进而直接影响企业文化和风格取向,如蒙牛的牛根生对企业精神的巨大影响;而从报酬方面来讲,不仅有作为管理者的高管薪酬,还拥有作为管理所有者的所有权(一般体现在股权)回报。
现代公司制使得管理者与所有者越发分离,产生了职业经理这一角色,这些职业经理通过持有相当比例公司股权成为管理所有者。在非上市公司(如一些家族控股企业)中,管理所有者一人独大,无人制约,因此约束机制几乎无从谈起。即使在上市公司中,股东十分分散,可以说很难承担成本参加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和监督权。另外,中国现在的机构(基金、券商、社保等)中投资跟风现象比较明显,囿于投资回报和声誉使短期操作成为主流,机构投资者也难有动力监督上市公司。而在公司治理方面,监管层的政策经常赶不上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总结来说,非上市公司严重缺乏约束机制,上市公司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放任,再加上监管层政策普遍的滞后性,使得管理所有者进入一个监管约束的“真空层”,从而为其不伦理行为提供了土壤。
以上简要阐述了管理所有者的内容、特点和以权谋私的条件和原因,下面主要从伦理学的角度阐释管理所有者反企业行为的几种主要体现以及防范措施。
第一种反企业行为是由于重大作假而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这种反企业行为可以说是一种“饮鸩止渴”的行为,为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往往使企业一蹶不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1999年开始造假,2001年谎言被戳穿的银广夏公司。根据事件发生后披露的资料,银广夏公司在作假之前,一直疲于保持公司资产每年10%的回报率。虽然快速找到投资机会绝非易事,但管理所有者当时如果从企业伦理的角度来想,就应当与企业其他所有者以及利益相关者同进退,铭记社会责任和道德底线,开诚布公,寻求机会与政府、科研院所等各方合作,或从多种渠道积极寻找能够真正给企业带来真实收益的项目,从而积极拉动企业利润率。但当时的管理所有者李有强、张吉生和丁功民却抛弃公司经营的基本伦理,将公司外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置之不顾,引入“二氧化碳超低温萃取”虚假盈利项目,与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共同编制财务弥天大谎,这种为管理层短期业绩拉升而做出如此荒谬的反企业行为,令世人震惊。
第二种反企业行为是公司的管理所有者为一己之利挪用、占用公司资金。如伊利公司原董事长郑俊怀为了自己对伊利公司的控股权而挪用公款1500万元收购公司。这种行为,乍一看不像典型的“反企业”行为,但却实则难逃为自身夺取控制权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调用公司资产、恶化公司结构及公司形象之实。这种行为不仅违规,从企业伦理的角度也是不能容忍的,因为这没有考虑到其他投资者、企业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为公司带来声誉上的损失,没有履行管理所有者对企业的正面引导。
前两种反企业行为往往反映出公司管理所有者疏于实质性的业务管理,而通过歪门邪道的财务欺诈和资金盗用、占用损害企业利益,而下面一种反企业行为,则是由于管理所有者忙于扩张“实质性”业务,而走上高风险、高漏洞的不归之路。典型的例子就是牟其中的南德集团。牟其中这个毁誉参半的人,曾经作为管理所有者,带领他的南德公司大手笔地搞飞机易货、卫星发射、开发满洲里等大型项目,曾为自己赚来中国“首富”的光环。但这种大规模而无基础的高风险业务开拓,违背了企业作为社会组成分子应该求真求稳的传统伦理预期,事实上这种做法也使得南德集团为社会上大多数人所侧目。最终,当这种高风险业务扩张带来信用证诈骗的行为时,南德大厦轰然倒塌,牟其中自己也悲剧性地难逃第四次也是终身性的牢狱之灾。
以上用较多篇幅结合案例分析了现代公司中管理所有者反企业行为的三种表现,其中透露出的伦理问题使人深思。回想华夏传统伦理中的富国论和治生之学,将近两百年前欧文注重伦理的空想社会主义、克拉克和鲍恩提倡的社会责任管理、甚至一百多年前的民间企业集团和官商合办的轮船招商局,处处渗透着企业伦理的光辉,体现着企业与社会共进、企业服务于人、以人为本的先进思想。而如今,不在少数的企业却在管理所有者的操控下,违背伦理,落得凄惨下场。这其中暴露出了责任和权利、劳动和报酬的严重不对等。那么,如何用伦理这把利剑斩除管理所有者的不正之风呢?
企业应当规范自身的道德体系,完善企业伦理建设的理念。从战略的角度看,企业道德的规范体系应包括企业道德原则和一般规范两个部分。企业道德原则是指导企业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的根本性原则,在企业道德规范体系中居主导和核心地位,对其他规范起指导作用。而其他基本规范则是企业道德原则在不同领域的展开和具体化。如蒙牛集团牛根生对企业文化的潜移默化的影响,通过自身的行动,职工的培训,使得一切为企业服务,不为一己私利搞破坏的正面的伦理价值观得到发扬光大。同时,在一定条件下,企业也可以借鉴西方的伦理研究,通过一般道德原则视角、角色道德视角和契约主义视角等不同伦理视角审视企业自身是否符合伦理的一般标准、角色标准和契约标准。通过这种审视,管理所有者可以避免反企业行为的发生。如伊利的郑俊怀,其落马的根本原因就是其对自己的“角色道德视角”审视不清,没有认清自己的角色只是个管理所有者,在管理角色上根本没有权利控制自己份额以外的公司资产,从而也根本不能幻想利用公司财产使自己变为公司完全所有者角色。在建立基本的伦理理念之后,还应该尽量使企业为社会做出贡献,通过参加公益活动,组织员工培训,注重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维持,从而有效提高企业形象,降低企业风险。我认为,最近几年许多外企(如宝洁、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壳牌等)在中国的最佳雇主排名中名列前茅,便是由于外企受西方较成熟体系影响,较为注重企业伦理建设,因而公众形象较好,而在这方面,国内的企业就有些吃亏,应在今后发展中加强伦理建设。
“百行以德为首”,当今的管理者不仅应当掌握管理理论和管理能力,还要具备管理伦理修养和伦理决策的意识。相信通过上述伦理上的防范措施,我国公司中的管理所有者反企业行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抑制,符合伦理道德的行为可以得到发扬,公司可以真正做到立足社会,回馈社会,并照顾到尽可能多的利益相关者,从而促进社会的进步和自身的长久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徐金发.企业伦理学.科学出版社,2008-9.
[2]冯仑.野蛮生长[M].中信出版社,2007-12.
[3]王艳艳,赵曙明.国外企业管理者伦理研究的理论视角与发展趋势[J].现代管理科学,2008(8).
[4]魏文斌,高伟江.中国企业管理的道德困境及其对策[J].道德与文明,2003(3).
[5]李锡元,王艳艳.我国企业经营管理者道德问题研究[J].江汉论坛,2006(3).
[6]边一民.儒商的商业伦理精神与商业伦理文化建设[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4(10).
[7]曾志伟.日本的企业伦理思想及对我国的启示[J].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09(8).
[8]曾浪鸥.银广夏财务舞弊事件刍议[J].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5).
关键词:管理所有者;企业伦理;反企业行为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01
随着社会的发展,制度的逐渐完善和实践对理论的不断反馈和修正,管理所有者及其反映出的不道德行为已纳入企业伦理学考量的范围,如何防范管理所有者这一处于特殊地位上群体以权谋私、损人利己,显得越发迫切。
管理所有者这一新兴词汇,主要指同时拥有企业管理权和一定所有权的管理者。一方面,管理所有者与一般意义上作为资产和业务运作“代理人”的普通管理者相同,承担公司的管理责任,以期通过优良的业绩取得较高的高管薪酬;另一方面,管理所有者又拥有公司的一部分产权,这使管理所有者的位置区别于一般管理者,而使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公司,其地位也得以落在管理所有者象限中的第一象限即“企业家”象限中,使其个人决策更能超越企业制度层面进而直接影响企业文化和风格取向,如蒙牛的牛根生对企业精神的巨大影响;而从报酬方面来讲,不仅有作为管理者的高管薪酬,还拥有作为管理所有者的所有权(一般体现在股权)回报。
现代公司制使得管理者与所有者越发分离,产生了职业经理这一角色,这些职业经理通过持有相当比例公司股权成为管理所有者。在非上市公司(如一些家族控股企业)中,管理所有者一人独大,无人制约,因此约束机制几乎无从谈起。即使在上市公司中,股东十分分散,可以说很难承担成本参加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和监督权。另外,中国现在的机构(基金、券商、社保等)中投资跟风现象比较明显,囿于投资回报和声誉使短期操作成为主流,机构投资者也难有动力监督上市公司。而在公司治理方面,监管层的政策经常赶不上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总结来说,非上市公司严重缺乏约束机制,上市公司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放任,再加上监管层政策普遍的滞后性,使得管理所有者进入一个监管约束的“真空层”,从而为其不伦理行为提供了土壤。
以上简要阐述了管理所有者的内容、特点和以权谋私的条件和原因,下面主要从伦理学的角度阐释管理所有者反企业行为的几种主要体现以及防范措施。
第一种反企业行为是由于重大作假而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这种反企业行为可以说是一种“饮鸩止渴”的行为,为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往往使企业一蹶不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1999年开始造假,2001年谎言被戳穿的银广夏公司。根据事件发生后披露的资料,银广夏公司在作假之前,一直疲于保持公司资产每年10%的回报率。虽然快速找到投资机会绝非易事,但管理所有者当时如果从企业伦理的角度来想,就应当与企业其他所有者以及利益相关者同进退,铭记社会责任和道德底线,开诚布公,寻求机会与政府、科研院所等各方合作,或从多种渠道积极寻找能够真正给企业带来真实收益的项目,从而积极拉动企业利润率。但当时的管理所有者李有强、张吉生和丁功民却抛弃公司经营的基本伦理,将公司外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置之不顾,引入“二氧化碳超低温萃取”虚假盈利项目,与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共同编制财务弥天大谎,这种为管理层短期业绩拉升而做出如此荒谬的反企业行为,令世人震惊。
第二种反企业行为是公司的管理所有者为一己之利挪用、占用公司资金。如伊利公司原董事长郑俊怀为了自己对伊利公司的控股权而挪用公款1500万元收购公司。这种行为,乍一看不像典型的“反企业”行为,但却实则难逃为自身夺取控制权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调用公司资产、恶化公司结构及公司形象之实。这种行为不仅违规,从企业伦理的角度也是不能容忍的,因为这没有考虑到其他投资者、企业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为公司带来声誉上的损失,没有履行管理所有者对企业的正面引导。
前两种反企业行为往往反映出公司管理所有者疏于实质性的业务管理,而通过歪门邪道的财务欺诈和资金盗用、占用损害企业利益,而下面一种反企业行为,则是由于管理所有者忙于扩张“实质性”业务,而走上高风险、高漏洞的不归之路。典型的例子就是牟其中的南德集团。牟其中这个毁誉参半的人,曾经作为管理所有者,带领他的南德公司大手笔地搞飞机易货、卫星发射、开发满洲里等大型项目,曾为自己赚来中国“首富”的光环。但这种大规模而无基础的高风险业务开拓,违背了企业作为社会组成分子应该求真求稳的传统伦理预期,事实上这种做法也使得南德集团为社会上大多数人所侧目。最终,当这种高风险业务扩张带来信用证诈骗的行为时,南德大厦轰然倒塌,牟其中自己也悲剧性地难逃第四次也是终身性的牢狱之灾。
以上用较多篇幅结合案例分析了现代公司中管理所有者反企业行为的三种表现,其中透露出的伦理问题使人深思。回想华夏传统伦理中的富国论和治生之学,将近两百年前欧文注重伦理的空想社会主义、克拉克和鲍恩提倡的社会责任管理、甚至一百多年前的民间企业集团和官商合办的轮船招商局,处处渗透着企业伦理的光辉,体现着企业与社会共进、企业服务于人、以人为本的先进思想。而如今,不在少数的企业却在管理所有者的操控下,违背伦理,落得凄惨下场。这其中暴露出了责任和权利、劳动和报酬的严重不对等。那么,如何用伦理这把利剑斩除管理所有者的不正之风呢?
企业应当规范自身的道德体系,完善企业伦理建设的理念。从战略的角度看,企业道德的规范体系应包括企业道德原则和一般规范两个部分。企业道德原则是指导企业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的根本性原则,在企业道德规范体系中居主导和核心地位,对其他规范起指导作用。而其他基本规范则是企业道德原则在不同领域的展开和具体化。如蒙牛集团牛根生对企业文化的潜移默化的影响,通过自身的行动,职工的培训,使得一切为企业服务,不为一己私利搞破坏的正面的伦理价值观得到发扬光大。同时,在一定条件下,企业也可以借鉴西方的伦理研究,通过一般道德原则视角、角色道德视角和契约主义视角等不同伦理视角审视企业自身是否符合伦理的一般标准、角色标准和契约标准。通过这种审视,管理所有者可以避免反企业行为的发生。如伊利的郑俊怀,其落马的根本原因就是其对自己的“角色道德视角”审视不清,没有认清自己的角色只是个管理所有者,在管理角色上根本没有权利控制自己份额以外的公司资产,从而也根本不能幻想利用公司财产使自己变为公司完全所有者角色。在建立基本的伦理理念之后,还应该尽量使企业为社会做出贡献,通过参加公益活动,组织员工培训,注重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维持,从而有效提高企业形象,降低企业风险。我认为,最近几年许多外企(如宝洁、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壳牌等)在中国的最佳雇主排名中名列前茅,便是由于外企受西方较成熟体系影响,较为注重企业伦理建设,因而公众形象较好,而在这方面,国内的企业就有些吃亏,应在今后发展中加强伦理建设。
“百行以德为首”,当今的管理者不仅应当掌握管理理论和管理能力,还要具备管理伦理修养和伦理决策的意识。相信通过上述伦理上的防范措施,我国公司中的管理所有者反企业行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抑制,符合伦理道德的行为可以得到发扬,公司可以真正做到立足社会,回馈社会,并照顾到尽可能多的利益相关者,从而促进社会的进步和自身的长久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徐金发.企业伦理学.科学出版社,2008-9.
[2]冯仑.野蛮生长[M].中信出版社,2007-12.
[3]王艳艳,赵曙明.国外企业管理者伦理研究的理论视角与发展趋势[J].现代管理科学,2008(8).
[4]魏文斌,高伟江.中国企业管理的道德困境及其对策[J].道德与文明,2003(3).
[5]李锡元,王艳艳.我国企业经营管理者道德问题研究[J].江汉论坛,2006(3).
[6]边一民.儒商的商业伦理精神与商业伦理文化建设[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4(10).
[7]曾志伟.日本的企业伦理思想及对我国的启示[J].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09(8).
[8]曾浪鸥.银广夏财务舞弊事件刍议[J].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