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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信息,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发布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2010年以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措施加强医药广告监管。一是严格执行7个“一律”,对于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一律撤销广告批准文号,一律向工商行政部门移送,一律在省局网站上曝光,一律列入“黑名单”,一律停产整顿,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一律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