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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办发33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鞍山市政府《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2005年12月20日在鞍山市建委培训中心召开了鞍山市墙材革新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文件精神,对2005年我市墙材革新工作进行总结,部署2006年墙材革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