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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起到2010年是内蒙古加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重要阶段。
经过“九五”以来特别是“十五”时期的快速发展,内蒙古的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增长速度连续几年位居全国前列,为今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全国的发展趋势看,随着“十一五”开局,各地区均加快发展速度,调整发展思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力争在“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在这样的背景下,由于内蒙古经济发展还没有走进全国前列,在新的一轮发展中,仍然呈现追赶型经济形态。而在这一过程中,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中小企业,面临发展机遇的同时,亦直面诸多问题和困难。因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就成为内蒙古新型工业化发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只有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协调发展、优势互补,才能使内蒙古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大范围优化配置,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才能充分协调,发展速度才能持续和快速。
一、发展现状
中小企业是内蒙古国民经济特别是工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

在企业数量上,中小型企业占98.2%;实现的工业增加值占60.12%;资产总量占60.33%;产品销售收入占57.31%;实现利润占63,69%;完成增值税占59.89%。
根据内蒙古中小企业发展现状,我们还可做出如下判断:
从解决就业问题看,中小型企业为自治区解决就业问题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在全区工业企业从业人员中,超过70%为中小企业吸纳。
从行业分布来分析,内蒙古中小型企业主要集中在资源开发类领域,特别是煤炭开采及洗选、金属矿采选、金属冶炼、炼焦等重化工业和以农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轻工行业。
从地区布局分析,各地区全部国有和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中,中小型企业数量占绝对多数。其中:呼市占99.1%;包头占95.6%;呼伦贝尔市占98.7%;兴安盟占98.8%;通辽市占98.7;赤峰市占97.5%;锡林郭勒盟占98.9%;乌兰察布市占99.5%;鄂尔多斯市占98.3%;巴彦淖尔市占99.4%;乌海市占98.4%;阿拉善盟占97.6%。同时近几年区域工业经济发展迅速的呼、包、鄂地区的中小型企业也加快发展,在全区的中小型企业中,约40%集中在这一地区。
从企业所有制分析,非公有制经济是内蒙古中小企业的主要形式。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国有企业改制的实施,目前中小型企业已基本上完成改制,国有经济也以不同的方式基本退出。截至2004年底,全区非公有制工业企业总数已占全部工业企业总数的90%,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型企业。
二、存在问题
一是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不足。内蒙古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设备老化、工艺落后、产品单一及技术含量低等问题。同时一些资源性开发生产企业由于投入不足等原因,生产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破坏环境问题十分普遍。在经济发展较为景气时,一些企业可以因“景气效应”的优势获得较好的收益和生存空间,但市场发生变化时,很容易受到冲击直致难以维系。目前全区规模以上中小型企业的长期负债占全部工业企业长期负债的56.63%,在如此高负债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自身造血能力受到严重制约,也不可能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二是融资难制约企业发展。相当多的中小企业无法或很难从各类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自有资金成为企业非常重要的资金来源甚至是惟一来源。2004年全区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平均实收资本为0.25亿元,远远低于大型企业8.97亿元的规模。其中很大的原因是融资难以解决。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在企业发展所需资金中,直接融资不到1%,300多万家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仅占10%。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另一重要渠道,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中小企业信用资源不足,担保机构少,担保品种单一,造成企业寻保难。由于内蒙古中小企业产品结构、市场竞争力、企业实力等原因,融资难的问题更加不容乐观。
三是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由于中小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资金不充分,对于涉及企业管理、新产品开发、人员培训、市场营销等本应是企业自身建设的问题,均需要从企业外部获得服务。但从目前情况看,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社会化服务的体系尚不健全,已有的一些体系也有待完善。特别是体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科技水平在中小企业中普遍较低。全区中小企业占绝对多数的民营企业中,科技型企业仅占2.1%,且集中在伊利、蒙牛、仕奇等大型企业中。在全区列入统计的337家大中型工业企业中,仅有28.8%的企业从事科技创新活动,中小企业所占比例就更少。内蒙古现有的为企业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弱、服务产品少、服务领域窄、服务深度不够,这也是内蒙古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三、几点思考
(一)改革政府职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政府应努力做到从政府调控为主让位于市场调节为主。要真正形成中小企业“开业容易,退出方便”的进退机制,以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从而使市场主体完成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变。真正构建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特别是当前要尽快完善与《中小企业促进法》配套的法规政策,以法律来确保中小企业的地位及企业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更注重法的执行。
(二)制定中小企业发展的产业指导规划,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为了切实解决目前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规模不经济、低水平重复建设、市场过度竞争以及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协调发展,制定和实施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设想和专门计划将是十分必要和急迫的。有关部门应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具有指导性质的“中小企业发展产业指导目标”,发布相关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行业发展趋势信息。
(三)营造中小企业良好的经营及发展环境
包括以市场而不是政策作为产业或行业的准入门槛,凡不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领域,都应该允许有实力有能力的中小企业进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除中小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等;在政府采购招标等行为中,为中小企业留下一定的空间或份额,确保中小企业拥有一块比较稳定的市场;加强国内大市场的开拓力度,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发展中,加强与发达地区的合作,提高各种资源的利用率。
(四)建立良好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强化各种行业协会、商会以及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功能。其中主要包括:技术创新服务,建立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式共性技术为基础的技术支撑服务体系;信息咨询服务,向中小企业传播市场、技术、人才信息和知识;市场拓展服务,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产品、管理、经验等交流平台;人才培训服务,发挥现有培训机构作用,为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开设人力资源管理、产品质量管理、市场营销策略等方面的系列课程,提高其综合素质。
(五)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放松银行业的进人规制,积极扶持民营银行的发展。政府可考虑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专门向缺乏资金但其产品有市场、有前途的中小企业提供低息融资,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建立风险投资体系。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发展股份合作制,鼓励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和风险资本,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多层次、多元化的资本市场,从而使中小企业获得更多的发展资金。
经过“九五”以来特别是“十五”时期的快速发展,内蒙古的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增长速度连续几年位居全国前列,为今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全国的发展趋势看,随着“十一五”开局,各地区均加快发展速度,调整发展思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力争在“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在这样的背景下,由于内蒙古经济发展还没有走进全国前列,在新的一轮发展中,仍然呈现追赶型经济形态。而在这一过程中,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中小企业,面临发展机遇的同时,亦直面诸多问题和困难。因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就成为内蒙古新型工业化发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只有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协调发展、优势互补,才能使内蒙古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大范围优化配置,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才能充分协调,发展速度才能持续和快速。
一、发展现状
中小企业是内蒙古国民经济特别是工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

在企业数量上,中小型企业占98.2%;实现的工业增加值占60.12%;资产总量占60.33%;产品销售收入占57.31%;实现利润占63,69%;完成增值税占59.89%。
根据内蒙古中小企业发展现状,我们还可做出如下判断:
从解决就业问题看,中小型企业为自治区解决就业问题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在全区工业企业从业人员中,超过70%为中小企业吸纳。
从行业分布来分析,内蒙古中小型企业主要集中在资源开发类领域,特别是煤炭开采及洗选、金属矿采选、金属冶炼、炼焦等重化工业和以农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轻工行业。
从地区布局分析,各地区全部国有和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中,中小型企业数量占绝对多数。其中:呼市占99.1%;包头占95.6%;呼伦贝尔市占98.7%;兴安盟占98.8%;通辽市占98.7;赤峰市占97.5%;锡林郭勒盟占98.9%;乌兰察布市占99.5%;鄂尔多斯市占98.3%;巴彦淖尔市占99.4%;乌海市占98.4%;阿拉善盟占97.6%。同时近几年区域工业经济发展迅速的呼、包、鄂地区的中小型企业也加快发展,在全区的中小型企业中,约40%集中在这一地区。
从企业所有制分析,非公有制经济是内蒙古中小企业的主要形式。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国有企业改制的实施,目前中小型企业已基本上完成改制,国有经济也以不同的方式基本退出。截至2004年底,全区非公有制工业企业总数已占全部工业企业总数的90%,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型企业。
二、存在问题
一是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不足。内蒙古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设备老化、工艺落后、产品单一及技术含量低等问题。同时一些资源性开发生产企业由于投入不足等原因,生产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破坏环境问题十分普遍。在经济发展较为景气时,一些企业可以因“景气效应”的优势获得较好的收益和生存空间,但市场发生变化时,很容易受到冲击直致难以维系。目前全区规模以上中小型企业的长期负债占全部工业企业长期负债的56.63%,在如此高负债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自身造血能力受到严重制约,也不可能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二是融资难制约企业发展。相当多的中小企业无法或很难从各类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自有资金成为企业非常重要的资金来源甚至是惟一来源。2004年全区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平均实收资本为0.25亿元,远远低于大型企业8.97亿元的规模。其中很大的原因是融资难以解决。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在企业发展所需资金中,直接融资不到1%,300多万家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仅占10%。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另一重要渠道,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中小企业信用资源不足,担保机构少,担保品种单一,造成企业寻保难。由于内蒙古中小企业产品结构、市场竞争力、企业实力等原因,融资难的问题更加不容乐观。
三是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由于中小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资金不充分,对于涉及企业管理、新产品开发、人员培训、市场营销等本应是企业自身建设的问题,均需要从企业外部获得服务。但从目前情况看,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社会化服务的体系尚不健全,已有的一些体系也有待完善。特别是体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科技水平在中小企业中普遍较低。全区中小企业占绝对多数的民营企业中,科技型企业仅占2.1%,且集中在伊利、蒙牛、仕奇等大型企业中。在全区列入统计的337家大中型工业企业中,仅有28.8%的企业从事科技创新活动,中小企业所占比例就更少。内蒙古现有的为企业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弱、服务产品少、服务领域窄、服务深度不够,这也是内蒙古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三、几点思考
(一)改革政府职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政府应努力做到从政府调控为主让位于市场调节为主。要真正形成中小企业“开业容易,退出方便”的进退机制,以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从而使市场主体完成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变。真正构建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特别是当前要尽快完善与《中小企业促进法》配套的法规政策,以法律来确保中小企业的地位及企业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更注重法的执行。
(二)制定中小企业发展的产业指导规划,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为了切实解决目前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规模不经济、低水平重复建设、市场过度竞争以及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协调发展,制定和实施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设想和专门计划将是十分必要和急迫的。有关部门应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具有指导性质的“中小企业发展产业指导目标”,发布相关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行业发展趋势信息。
(三)营造中小企业良好的经营及发展环境
包括以市场而不是政策作为产业或行业的准入门槛,凡不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领域,都应该允许有实力有能力的中小企业进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除中小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等;在政府采购招标等行为中,为中小企业留下一定的空间或份额,确保中小企业拥有一块比较稳定的市场;加强国内大市场的开拓力度,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发展中,加强与发达地区的合作,提高各种资源的利用率。
(四)建立良好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强化各种行业协会、商会以及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功能。其中主要包括:技术创新服务,建立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式共性技术为基础的技术支撑服务体系;信息咨询服务,向中小企业传播市场、技术、人才信息和知识;市场拓展服务,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产品、管理、经验等交流平台;人才培训服务,发挥现有培训机构作用,为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开设人力资源管理、产品质量管理、市场营销策略等方面的系列课程,提高其综合素质。
(五)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放松银行业的进人规制,积极扶持民营银行的发展。政府可考虑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专门向缺乏资金但其产品有市场、有前途的中小企业提供低息融资,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建立风险投资体系。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发展股份合作制,鼓励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和风险资本,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多层次、多元化的资本市场,从而使中小企业获得更多的发展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