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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真正实施司法审判独立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商务部败诉,表面上看,好像法院敢对政府说“不”了,好像司法审判独立了,实际上恰恰相反,这正是司法机关受行政机关控制的表现。行政机关都是主导者,但是,主导者与主导者是有区别的,有的主导者是“县官”,有的主导者是“现管”,“县官不如现管”。对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来说,商务部乃至国务院似乎是“县官”,北京市商务局以至北京市政府才是“现管”,所以要判商务部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