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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多年的探索,目前我国形成了由宪法为主及宪法相关法、刑法、社会法、经济法、诉讼法等构成社会注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与传统的法律部门相比较,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发展中的部门,它的体系如何构建如何发展,存在着很大的争论和困惑。我国法学家彭真曾经说过“立法就是要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从这些话中我们可以看出:1.法的体系构成必须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要求;2.法的体系应当是和谐一致的;3.法的体系和谐建立在客服自身矛盾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