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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衰为孕妇的严重并发症,在妊娠前无高血压及心脏病病史,在妊娠晚期分娩期,产后10天内发生的心肌受损为特征的心衰症候群,是妊高征致死的第二位原因[1]。现将我院自1998年1月~2008年9月收治15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简称妊高征)心衰孕产妇抢救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