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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街居管理体制本质上是表征国家与社会关系互动的界面之一,体现的是国家与社会这两个系统在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权力与责任的分配与架构,它的创新与完善是中国“善治”的重要生长点。但目前我国街居体制中存在街道办“实体化”、失衡化、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内源性动力相对不足等问题。改革路径之一是构建街居之间合作治理的“伙伴关系”,在资金、人员、决策以及绩效评价这四个方面赋予社区足够的独立自主权。